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漳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辖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工作服务
最高限价总价:146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服务期限: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因本项目属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采购人年度预算有保障情况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服务期内无发生重大失误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签订2年,且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430万元。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合同,并立即重新进行招标。本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或项目结算金额达到1465万元时合同自动到期,以先到为止。
为加快漳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辖区项目征迁工作规范化推进及征迁内页一户一档整理工作,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漳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辖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工作服务采购。本次辖区内征迁项目年度内征收数量预估如下。其它征迁项目依法参照执行。
面积汇总
合同包 |
服务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 |
预估数量 |
1 |
本项目为漳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辖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工作服务预计建筑物、构筑物征收 |
25元/平方米 |
250000平方米 |
本项目为漳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辖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工作服务预计土地征收及内页归档 |
500元/亩 |
3400亩 |
|
青苗、鱼塘以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及内页归档 |
500元/亩 |
3400亩 |
|
2022年以来青苗、鱼塘以及地上附着物材料的整理、编制汇总 |
500元/亩 |
10000亩 |
本项目面积为预估数量,非实际征迁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保证,采购人将以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以及实际面积为结算依据。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按实结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需按照《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服务。需按照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征收靖圆片区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若有新的实施方案文件通知则按新文件执行)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供服务。(评审项1)
1、委托征收内容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委托工作要求如下:
①项目征迁红线内土地分户工作完成后,需参与镇村工作组对项目的房屋、建、构筑物的登记、年限、权源的认定等工作;(评审项2)
②依据工作组的认定成果编制内业、签约以及内业汇总归档;(评审项3)
③涉及建筑物及构筑物签约工作的,需参与涉拆群众的签约工作;(评审项4)
2、土地征收委托工作要求如下:(评审项5)
①第三方征收服务公司需参与镇村工作组对项目征迁红线内土地分户、丈量登记以及收集土地相关数据,根据测绘成果进行内业编制、签约以及汇总归档。
3、青苗、鱼塘以及地上附着物工作委托要求如下:(评审项6)
①参与镇村工作组在土地红线范围内的青苗、鱼塘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根据征迁工作组的认定成果与补偿对象的内业编制、签约以及汇总归档。
②对2022年7月以来青苗、鱼塘以及地上附着物材料的整理、编制汇总。
4、内业归档委托工作要求如下:
①制作项目结算表,内含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等补偿汇总。(评审项7)
②制作一户一档资料,内含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等征迁补偿内业材料及财务凭证复印件。另需项目征迁汇总表,汇总表内需包含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户名、地块编号、土地面积、房屋编号、丈量面积、有效置换面积和补偿金额等。(评审项8)
③提供土地测绘分户图和分户底册(分户图绘会姓名与领取表要一致)(评审项9)
④一户一档材料整理需按照漳州高新区项目征迁目录内第三方审计公司要求。如以上表述不完整需以第三方审计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归档。(评审项10)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备不少于三个调查协议组(每组配备不少于2个房屋佂收从业人员及所需设备,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满足《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闽建【2022】6号文第十二条规定),且根据征收进度,工作人员的数量及专业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提供。以上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根据《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闽建〔2022〕6号)第十条规定,征收实施单位原则上不跨设区市接受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项11)
(三)权利和义务(评审项12)
(1)采购人有权利对中标以后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审核;
(2)中标人应按协议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中标人在行使委托事项时,应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事项转委托他人;
(5)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号为单位建立相关补偿安置材料档案及归档后的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无权并且不得向任何人及单位提供或泄露档案内容。征收结束后,中标人要按采购人要求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人为遗失的,中标人应付全部责任,并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
(四)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含货币补偿方式和产权置换方式)费用全部由采购人承担,并由采购人发放给被征收人。项目涉及的发布征迁通告、房屋丈量、评估诉讼、公证等费用,以及拆迁红线图、地形图资料购买费用等均由采购人承担。(评审项13)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漳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 |
2 |
★ |
交货时间 |
本委托期限自该项目所有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完毕止,阶段性具体工作应按照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为准。 |
3 |
★ |
交货条件 |
配合采购人的征迁进度按期完成征收服务工作及内页材料整理归档等。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合采购文件、合同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标准。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付款方式详见8、其他,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1、每个项目(地块)启动时,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10日历天内,支付每个项目(地块)暂定服务费用的30%; 2、待每个项目(地块)完成签订该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90%以上, 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10日历天内拨付至暂定合同价款的50%; 3、待每个项目(地块)服务内容均完成且移交一户一档资料(包含纸质和电子档),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确认最终的服务费用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10日历天内,结清每个项目(地块)相应的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