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预防”行动,深入实施污染农用地断源整治。根据《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泸州市2017-2019年全国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情况。对叙永县各区域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工作,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包括污染源和污染途径),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管控措施及切断污染源,为农用地安全利用及风险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3.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87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87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 |
1.00(项) |
2,8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 |
1.00(项) |
2,870,000.00(元) |
2,870,000.00 |
总价 |
无 |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预防”行动,深入实施污染农用地断源整治。根据《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泸州市2017-2019年全国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情况。对叙永县各区域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工作,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包括污染源和污染途径),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管控措施及切断污染源,为农用地安全利用及风险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项目区域内耕地开展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初步研判耕地污染成因,重点判断典型的水输入型、大气输入型、水/大气混合型耕地;进行现场调查与访谈,编制补充调查采样方案,通过调查监测区域内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地表径流、地下渗滤、土壤、农产品及作物移除10种监测点类型的监测,进行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形成污染成因排查报告,分区提出污染源、污染途径的管控策略。实施管控策略后,对已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的耕地区域进行再次调查和监测,对管控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成效评估监测数据,评估管控成效。 (二)★服务要求 1.技术规范 (1)《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935-2012);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T166-2004); (3)《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 (4)《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1 号); (5)《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19〕53 号); (6)《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规范》(DZ/T 0289-2015); (7)《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 25169-2022); (8)《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DZ/T 0295-2016); (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10)《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11)《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2000); (12)《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13)《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25 号); (14)《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GB/T 23349-2020); (1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16)《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8)《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1479 号); (19)《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19〕53 号); (20)《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图规范(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1462 号); (21)《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168-2020); (22)《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指南》和《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规范》(环办土壤〔2018〕31号)。 以上技术规范如有修订,项目需参照使用最新版本的技术规范。 2.项目各阶段要求 (1)耕地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阶段主要进行:对项目区域内耕地开展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初步研判耕地污染成因,重点判断典型的水输入型、大气输入型、水/大气混合型耕地;进行现场调查与访谈,编制补充调查采样方案,通过调查监测区域内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地表径流、地下渗滤、土壤、农产品及作物移除10种监测点类型的监测,进行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形成污染成因排查报告,分区提出污染源、污染途径的管控策略。 (2)进行污染源管控阶段 对识别并确定的现存污染源/途径,依据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降低重金属向耕地土壤的输入或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3)管控效果评估阶段 实施管控策略后,对已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的耕地区域进行再次调查和监测,对管控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成效评估监测数据,评估管控成效。 (4)时间节点要求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在6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方案》;在 2026年10月之前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报告》:在 2027 年12月之前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3.监测指标及样品数量(以下为基本检测指标,具体监测方案以《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方案》为准) (1)大气沉降: 降尘量、降雨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210个; (2)灌溉水: 灌溉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399个; (3)地表径流: 地表径流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63个; (4)地下渗滤: 地下渗滤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108个; (5)土壤: pH、有机质、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566个; (6)底泥: 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399个; (7)作物移除: (9)农业投入品: 投入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153个; (10)畜禽粪污: 施用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样品数量:约72个; 4.成果要求 最终形成提交《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方案》、《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报告》和《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电子版1份,印刷版4份。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二)合同履约地点:叙永县区域; (三)合同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3、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达到付款条件起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区排查项目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达到付款条件起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四)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审查,结合审查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3.4.服务要求
3.4.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要求名称 |
要求内容 |
||||||||||||||||||||||||||||
无 |
3.4.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叙永县区域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审查,结合审查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支付约定 |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编制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充调查方案》,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报告》,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完成《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管控效果评估报告》。,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违约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
3.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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