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总则
1、采购项目:中山市博爱医院2024年至2027年院外检验标本递送综合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或报价。
2、由于标本的采集、运输和递送是检验病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其中标本递送过程的规范运行及质量监控的情况,将严重影响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全市出生缺陷防控质量,为确保外院递送标本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特对承接采购人标本递送综合服务的机构提出专业的服务需求(具体详见本章采购需求)。
3、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慰问费、体检费、工会费、工衣费、培训费、加班费、差旅费、税费、设备费、办公费、利润及服务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采购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6、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2024年至2027年院外检验标本递送综合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根据每月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按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 2、考核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考核表》的标准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反馈给中标人。考核分数95分以上(含95分),按应全额支付服务费;考核分数60-94分的,每减少1分,扣除应支付服务费的1%后进行支付,即实际支付服务费=应支付服务费x[1-(95-考核分数)/100]。 3、如单月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连续两个月考核的分数低于80分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协议,未支付的服务费无需支付。 4、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考核反馈意见后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费用。 5、中标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两日内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视为同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按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中山市博爱医院2024年至2027年院外检验标本递送综合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230,000.00 |
2,2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市博爱医院2024年至2027年院外检验标本递送综合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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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投标人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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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基本要求:投标人及所有股东,其名下直接持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采购人业务有竞争关系,采购人业务包括:病理、检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检测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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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设备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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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2.1、投标人必须配备专用的冷藏功能(2℃~8℃)递送车辆,并配有资质的司机至少2人,每位司机均需提供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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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2.2、投标人必须配备自有手提保温箱至少5个。(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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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服务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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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1、服务文员负责准确无误对标本信息录入和核对,冷链物流运输人员负责对标本的安全运输的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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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3.2、为保证全流程质量管理服务要求,投标人至少需配备7名岗位人员,其中物流岗位4名、文员岗位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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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业务拓展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业务拓展能力,能够协助采购人和科室将已开展项目向镇区各医院拓展,并能协助科室开展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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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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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范围:中山市内各医疗机构送采购人检测的所有院外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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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本递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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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根据科室业务需要及时接收并冷链(2℃~8℃)递送外院标本至采购人使用科室实验室标本接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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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标本递送全程(含标本采集和接收时的信息核对与质量监控、递送及送达后的质量控制与交接等)需信息、冷链系统闭环监控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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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要求每天15:30之前将各采血单位标本递送至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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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本质量监控、信息录入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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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接收标本时需对采集的标本进行质量监控,包括核对信息及审核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等。对于不合格标本(如新生儿足跟血血卡采集不合格)应直接告知采血单位不合格原因,指导并建议采血单位重新采集,同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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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将递送标本的相关信息录入采购人的中山市妇幼系统(含新筛、产筛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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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提前一天将唐氏筛查申请单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对相关信息,信息有疑问者需电话核实;要求每天早晨 10:00前完成相关信息的电话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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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及时将串联质谱申请单(新筛和高危儿)信息录入串联系统并进行信息核对;要求每周二下班前完成信息录入及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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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扫描外院新生儿疾病筛查血卡资料并核对相关信息;要求每周一下班前完成信息录入及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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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录入并核对新筛、产筛外其他所有外院标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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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其他未尽的日常工作应服从采购人实验室标本接收人员的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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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单的打印及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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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需每天打印并递送报告至各送检单位;及时发放各采血单位的检验报告,对于实验室已签发的报告单要确保在第二天送达标本采集单位(打印报告时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纸张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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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对于采购人相关科室的检验报告单最晚次日上午送达,不得拖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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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对于送检单位急需的报告单,在纸质报告单送达之前应采用更快速的方式如互联网等方式先行传送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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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汇总表、报表及清单的递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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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负责传递各种账单、发票及汇总表等文件给各医院,并将各医院的签收回单反馈给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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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每月初递送、月底收集各标本递送单位前一个月的新筛和产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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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间,若递送的医疗机构站点数量或采集的标本数量等变动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标本递送服务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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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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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确保冷链保存并递送标本,全程需要有质量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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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标本采集单位接收标本时应登记并核对清楚标本相关信息,不得发生标本丢失或信息错误等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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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应做好标本保密信息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标本信息泄露,造成财务损失及其他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及产生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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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质量监督员至少1名(可兼任),负责全程服务质量监控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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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人的人员岗位及排班方面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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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中标人有新入职员工需提前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入职时须由公司老员工介绍给实验室负责人及各岗位操作人员,并认真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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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所有职员均应熟悉其各个岗位工作,避免因个别人员休息而影响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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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人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实验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准时上下班(早晨:8:00-12:00;下午:14:00-17:00), 遇到需要加班录入标本信息时,由中标人自行安排排班,必须确保按时完成每日录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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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人服务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工牌,避免闲杂人等在实验室随意出入,造成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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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节假日排班需至少提前2周与实验室沟通,按照实验室实际值班情况和要求进行排班,不得自作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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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交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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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开始履行合同工作前需充分了解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并与原服务单位做好工作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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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履行期限结束或合同终止,中标人应配合做好与新一期项目中标单位的相关交接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送采购人检测的所有院外标本工作无缝连接,平稳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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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期限结束或合同终止,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移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属于采购人的物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在最后一期服务费结算时扣罚不少于30%的当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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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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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需秉着全心全意为各采血单位和采购人服务的服务宗旨和服务意识,要一切以标本接收和递送质量为重,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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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各采血单位和采购人所有医务人员均要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遇到标本采集不合格或其他问题时要耐心解释、态度端正、虚心沟通、不得发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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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派驻采购人的服务机构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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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因中标人派驻采购人的服务机构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各类纠纷或工作不规范,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采购人相关工作受影响并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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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要无条件配合各采血单位和采购人的各项相关工作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搪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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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人每个季度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监督评价,分为优、良、及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直接与服务费用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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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采购人使用科室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服务质量考核表》,如单月考核分数低于 60 分,或连续两个月考核的分数低于80分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协议,未支付的服务费无需支付。 ②、使用科室核心小组3/4或以上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不满意的情况。 ③、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对本采购文件需求等条款进行响应,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反其响应情况或执行不到位,且采购人已对其发出书面通报两次或以上。 ④、履行合同期间,为中山市内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病理、检验、产筛及新筛等标本递送至非采购人检测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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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附件1:服务质量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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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