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政策新要求
2023年,国家作出“三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并出台《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新要求,提出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规划计划,因城施策,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安排、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选址要更加突出区位合理性,明确周边配套完善性,防止因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造成房源长期空置。
2.空间规划布局的必要性
自2005年以来,厦门市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陆续开展了《厦门市住房建设近期规划(2006-2010)》《厦门市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厦门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1年)》《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35年)》《厦门“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等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发展规划编制。上述规划从统筹角度看,更侧重于计划安排,导致保障性房用地选址与商品房用地矛盾较为突出,空间统筹不足;从实施层面看,用地供给选址与需求存在错位,导致空间供需失衡,操作困难。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部、厦门市关于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梳理厦门市住房建设现状底数与需求,全面对接《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等规划内容,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指导我市各类住房建设与空间布局统筹,落实近期住房用地计划及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布局,需编制《厦门市城镇住房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发展空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工作基础条件
本规划应遵守国家、省和厦门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法规和规范,符合各项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
本规划应严格落实《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厦门市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等规划的各项管控要求。
应与厦门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成果充分协调沟通。
规划设计要求
1.现状调研
对上位规划、相关规划等进行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收集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等资料,加强对厦门市城镇范围内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各类型住房现状分析,梳理总结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接有关部门。
2.人口与住房现状分析
梳理厦门市现状住房供应体系,结合大数据等手段,构建“人-房-地”空间匹配数据分析,研究人口分布现状、住房供给现状、用地供应现状,及其“人-房-地”三者间的空间匹配关系,总结厦门市住房发展现状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住房规模需求与结构分析
梳理最新住房政策要求,借鉴先进城市住房发展案例经验,结合厦门市住房发展现状特征,落实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住房发展目标,立足厦门市住房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基础,研究分析城镇住区居民住房需求规模,依据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科学合理预测住房的供给规模与供给结构。
4.住房空间统筹与布局指引
在总体住房规模和结构体系的指引下,开展住房空间布局选择的影响要素研究,从全域层面,提出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的空间布局引导区域。以一张蓝图居住用地为基础,梳理住宅用地增量空间,从地块层面,细化住宅用地的地块引导类型,并将住房发展规模及用地空间需求分解落实到各区,形成住房空间布局统筹指引。
5.近期保障性住房规划与项目选址
根据住房发展与建设的阶段性特点,预测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规模,落实近期保障性住房用地空间布局。结合厦门市三年行动计划,衔接各类设施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及建设时序,综合评价用地开发条件和设施配套条件,进行近期3年和5年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址,形成选址项目库。
6.机制建议与保障措施
落实以需定建,提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保障机制,增强保障性住房用地刚性管控。衔接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5-3-1”行动规划,完善保障性住房规划分期实施方案。针对保障性住房用地选址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与多变性,提出规划的动态调整机制建议。
成果报送与审查要求
1.成果内容
法定文件(文本)与技术文件(说明书、图集)。
2.纸质成果
规划说明及图纸,统一采用A4/A3幅面装订为一本,封面注明规划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其中图表可分幅折叠为A4/A3纸规格装订,附A4/A3幅面缩图。
3.电子数据成果
规划文本和批准文件采用WORD格式或PDF格式。相关项目用地数据用DWG或Arcgis数据库格式。电子数据必须符合厦门市一体化信息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数据标准及入库要求,以便信息平台发布共享。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6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评审成果;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报批稿报市政府研究;
第四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
初审和评审阶段均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10套(规格为A3或A4);报批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1套,电子光盘1套;成果阶段需要提供纸质成果文件8套,电子光盘5套。
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规划编制单位成果章。
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复后统一纳入审批管理一张图,完成法定化程序。
附则
本次规划工作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批准实施和公布前,除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成果草案进行公众展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本规划成果。
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2)有关经济技术指标脱离实际或图文严重不符;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4)未盖有编制单位公章。
最终规划成果报送后,编制单位还应配合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管理处室及分局进行后续规划服务,包含本项目范围内规划内容咨询、成果勘误、提供相关资料等,服务期限为1年。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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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6个月,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第二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评审成果;第三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报批稿报市政府研究;第四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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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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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至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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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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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中标人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成果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负责办理,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3.采购人将组织相关的方案评审论证会议,相关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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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提交初步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评审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交验收合格文件且设计费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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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