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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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范围: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等。
(二)服务要求:满足项目服务及质量要求。
(三)服务标准:通过项目验收。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的通知>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4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2〕472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更新等工作,建立本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
本次工作应满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的通知>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4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2〕472号)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数据需建立相关项目安全保密制度,防止泄密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服务内容包括:
1.方案编制。编制《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和《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总结》等报告。
2.资料收集。收集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等纸质或电子资料;收集土地供应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登记资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收集最新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数据、三调影像、最新变更调查影像、其他正射影像等参考资料。
3.数据处理。相关资料整理和数字化、坐标转换、数据预处理等。
4.内业核实。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现势性,与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叠加分析,提取需完善登记信息更新不动产数据库和需开展外业补充调查核实内容,制作工作底图。
5.外业补充调查。根据内业提取信息和工作底图,开展外业补充调查,采集需完善信息和补充完善界址点、宗地图等地籍调查资料。
6.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中更新数据成果。结合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农村集体合并或撤销、地籍调查成果等更新依据资料,开展权属分析、界址点采集、接边拓扑检查、空间数据更新、非空间数据处理、建立关联关系等工作。
7.数据建库。根据内业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采集的信息和资料,补充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按照《重庆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规定的成果内容和目录组织导出成果。
※(二)项目成果包括:
1.矢量成果。包括新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整合矢量(Shapefile格式)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中更新矢量(Shapefile格式)。
2.属性成果。包括新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整合数据库(含MDB格式)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中更新数据库(含MDB格式)。
3.图件成果。包括宗地图、地籍图电子成果1套(JPG格式)。
4.表格成果。包括工作台账(对照表)(电子,Excel格式)。
5.报告成果。包括《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和《高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总结》(Word格式)。
6.其他成果
(1)以新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以来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底版开展更新的,需提交矢量数据(Shapefile格式)及相关地籍调查成果(PDF格式)。
(2)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等,提交PDF格式文件。
(3)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过程中的矢量数据。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征地).shp、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供地).shp、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国有建设用地登记).shp、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变更调查国有土地).shp。
4.开展补充采集界址点、地籍调查的,提交地籍调查成果等资料。
※(三)项目团队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专门的项目团队,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测绘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人(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其他人员5人(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