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龙岩市重点区域新污染物和露天固废问题排查和识别项目,根据《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闽政办(2023)1号)《龙岩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摸清我市新污染物底数,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开展调查、统计、监测、评估。本项目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为16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二、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项号1):
龙岩市长期以来以采矿冶金等重工业为主要产业,现已初步形成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文旅康养、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特色现代农业等六大产业,固体废物的历史存量和新增量都较大,污染源数量多分布散,潜在污染风险大,智慧化监管能力弱。同时,龙岩市作为三江源头,水网密布,固体废物、新污染所引起的污染物溶出会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产生二次污染,也会对两省五流域形成系统性、全局性风险。
一方面,为统筹支撑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任务要求和福建省《关于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关工作的函》中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出的进一步要求本项目对龙岩市全市范围涉及企业开展新污染物详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另一方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龙岩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强化提升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防范固体废物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对龙岩市现有24家大宗固废企业,存在贮存不规范、处置方式不明确等问题,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宗固废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督促企业开展整改。
2、服务内容:
(1)开展龙岩市大宗固体废物摸底排查(项号2)
供应商须投入具有环保治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借助无人机和遥感等手段,对龙岩全市范围内24家涉大宗固废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明确固废产生量、贮存量、去向等情况,识别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高大宗固废的规范化管理和综合利用率。
(2)龙岩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及审查。(项号3)
供应商须投入具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技术团队,对2023年龙岩市全市范围内涉及详调、重点管控和公约履约类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企业(含在产、复产或正式投产企业)开展调查、审查工作,采用线上帮扶指导和现场踏勘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梳理上述涉及企业生产、加工使用的各种原辅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等化学物质信息,根据统计制度(环办固体函[2023]202号)的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形成企业调查化学物质清单;同时,帮扶指导县级、市级的信息调查审核工作。
(3)龙岩市新污染物专项环境监测。(项号4)
供应商应投入具有较强研究能力且工作经验丰富的环保技术人员,负责开展本项工作。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典型化工园区、涉及的饮用水水源地和国省控断面布设监测试点点位,对照《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开展新污染物快速定性和定量分析检测的专项环境监测研究。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典型化工园区调研,优化布点方案。同时,根据试点点位监测结果,分析龙岩市新污染物环境现状,结合龙岩市工业产业现状进行溯源,针对龙岩市新污染物特点必要时研究开发适合的检测方法,探索龙岩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监测体系,形成《龙岩市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4)龙岩市新污染物筛查与环境风险现状评估。(项号5)
供应商应投入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价分析能力且工作经验丰富的环保技术人员,负责开展本项工作。结合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动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配合省级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研究。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进行新污染物筛查,识别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开展风险评估;结合龙岩市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化学物质从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进行全生命周期调查研究,以污染物的生态危害、环境暴露、环境风险为评估依据,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新污染物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提出管控建议,形成《龙岩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3、主要成果:(项号6)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 |
形成成果 |
1 |
固废堆体的排查和问题识别、一般工业固废加工、利用和处置企业的排查和问题识别 |
(1)《龙岩市重点区域露天固废堆体初筛清单》(2024-2025年按季度),6份; (2)《龙岩市重点区域露天固废堆体复核清单》(2024-2025年按季度),6份; (3)《一般工业固废加工、利用、处置企业排查工作意见反馈表》(2024-2025年按季度),6份; (4)《一般工业固废加工、利用、处置企业排查工作总结报告》(2024-2025年按年度),2份。 |
2 |
龙岩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及审查 |
(1)《龙岩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年度总结报告》(2024年度、2025年度),2份; (2)《龙岩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现场核查指南及注意事项》(2024年度、2025年度),2份。 |
3 |
龙岩市新污染物专项环境监测 |
(1)《龙岩市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1份; (2)《龙岩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总结报告》,1份。 |
4 |
龙岩市新污染物筛查与环境风险现状评估 |
(1)《龙岩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报告》,1份; (2)《龙岩市新污染物重点管控企业清单》,1份。 |
5 |
帮扶指导县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
(1)《龙岩市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2025年度),2份; (2)《龙岩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度、2025年度),2份。 |
4、验收要求(项号7):
根据相关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要提供工作方案和评估报告。由采购人组织一次专家验收会议。
5、其他要求:
(1)根据采购方的工作进度和要求,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对本项目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的效果评估报告,并对提交的效果评估报告质量负责。同时按时保质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工作。(项号8)
(2)若无特殊情况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本服务项目的服务人员。如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供应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采购人,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项号9)
(3)根据工作需要,项目人员按照采购方的统一安排,需赴现场开展调查、资料收集、验收等出差任务,出差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项号10)
(4)项目人员自备符合工作要求的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项号11)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项号12)
(6)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为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项号13)
(7)签订委托合同后,采购人与成交人明确进场工作起至项目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18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最终的效果评价报告。(项号14)
★(8)供应商承诺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文件要求,项目实施程序按新的规范开展,成果文件按新的规范进行复核修正。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9)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与工作相关的内部资料、项目成果文件、项目数据、图片、视频等所有资料)进行保密,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交付 |
2 |
★ |
交货地点 |
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供销大厦L幢14层 |
3 |
★ |
交货条件 |
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效果评价报告。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效果评价报告。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后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提交初步成果后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最终的效果评价报告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