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嘉禾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全过程技术服务费项目
二、项目地点:
嘉禾县
三、项目规模:
第一批次拆旧复垦建设用地面积249.19亩(其中空心房0.88亩、工矿用地248.31亩)。
第二批次拆旧复垦建设用地面积565.42亩(其中空心房7.45亩、工矿用地557.97亩)。
四、采购内容:
嘉禾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全过程技术服务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组织技术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现场调查,地类确认、图斑核对、测量、复垦方向论证、水田与旱地指标核算、方案编制、图件编制、数据库更新、权属调查、方案评审、后备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文本编制、方案论证、测量勘测定界、土地污染检测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竣工验收费(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项目验收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土肥鉴定费、无人机航拍、项目在线管理、经济指标报告费等费用。
五、采购要求:
嘉禾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全过程技术服务费项目的选址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关于下发《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选址复核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湘土整发[2022]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现场选址,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均要达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标准,取得增减挂钩项目指标。
服务周期为2024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服务。要求专职技术团队人员驻地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全部工作,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取得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并报部系统入库,成果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其他
1、付款方式:
1.1.实施方案编制费,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后支付该项编制费的50%。
1.2.规划技术及预算编制服务费,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该服务费的50%。
1.3.其他技术服务费和实施方案编制费、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余款,依确认指标,结合施工费财评结果,核算后全部给付。
2、价款计算方式:
2.1.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湘财建〔2014〕22号】实行。
2.1.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各区间按内插法确定。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的下浮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