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民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二、交易编号:MLZC240716-061
三、项目说明
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人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涉及采购的服务应满足本章要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税金、验收费及其他费用等。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完成民乐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及盐碱地专题调查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编制等工作。须提交以上要求的完整的数字化数据成果等1套,另须提交所有图件及报告的纸质印刷版30套,出版和内部专著按要求提交印刷版。主要包括:
1.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2.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
3.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及评价报告;
4.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5.专题图件编制及特色报告(土壤退化与障碍、盐碱地、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区等专题);
6.县级数据及数据库构建;
7.编辑出版《民乐县土壤志》专著(纸质版印刷不少于300套),编辑内部资料专著《民乐县数据集》《民乐县土种志》(纸质版印刷各不少于60套)。
(二)服务要求:
1.一般规定
须遵照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部委颁发的所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若国家或部委颁发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规范和新标准为准。
2.质量要求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执行。
3.指标要求
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完成民乐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普查报告、专题报告、数据分析、数据制图以及数据库建设等。
4.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其中:初稿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交付)
服务地点: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定地点
5.知识产权: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属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有。
五、验收方式及质量保证要求:
由采购单位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