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是为乐亭县农业农村局所需的乐亭县农业农村局玉米重大虫害防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的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供应商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报价包括至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如供应商中标后发现未预见事宜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追加价款。由此引起的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 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服务)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玉米重大虫害防控社会化服务 项目 |
项 |
1 |
农、林、牧、渔业 |
备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
1.防治对象
棉铃虫、玉米螟、黏虫等多种害虫。
2.作业方式
生物食诱剂按1:1的比例用水稀释,然后加入配送的药剂混合均匀,1瓶1000ml食诱剂使用45亩地,将配好的药剂用专用无人机滴洒在玉米茎叶上,每隔100米滴洒1条诱集带。
3.作业时间
针对玉米田主要虫害发生规律,并结合虫情测报,于靶标害虫羽化高峰期进行飞防作业。
4.生物食诱剂产品参数
外观为黑色颗粒均匀分散的粘稠状果绿色液体;具有特殊性的花香气味,无异味;理化指标要求:密度(g/ml):1.08±0.05;粘度(mPa﹒s)≥6000;柠檬烯含量(%)≥0.44;
β石竹烯含量(%)≥0.32;芳樟醇(%)≥0.44;顺式乙酸叶醇酯(%)≥0.28。(中标供应商飞防作业时,需提供符合上述参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确保产品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助剂:每升食诱剂附带5克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
5.生物食诱剂用量要求:不少于1升/45亩。
6.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等使用农药,要遵守农药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7.用药量要准确。根据亩用药量及用水量配制药液,配制时应采用标准计量器具,切勿随意加药、随意混配或加大农药用量。
8.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9.农药包装废弃物由中标供应商统一回收保存,然后缴到甲方指定地点。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10.飞防作业要求
(1)中标供应商作业使用的无人机要能够接受地面固定基站的定位信号,以保证喷药准确,不重喷,不漏喷。无人机应采用离心变量喷洒系统,以保证喷药均匀。
(2)无人机飞防作业应按规程操作,以确保防治效果。
(3)药剂喷洒作业应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11.玉米病虫害防控组卷资料
组卷要求。所涉及资料由提供服务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组织,按下列顺序组卷装订胶印成册(格式由采购人供),一式二份,中标供应商存档1份,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存档1份。
(1)乐亭县玉米重大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服务项目申报表。
(2)乐亭县玉米重大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服务项目服务确认单。
(3)乐亭县玉米重大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服务项目服务照片(按地块或乡镇村分别标注)。
三、商务要求
1.报价中包含飞防作业所涉及的人工费、药剂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服务期限:接到甲方作业通知后3日内完成。服务时间每超期限一天,每天按合同金额的5‰扣留合同款。逾期5天未完成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保留对中标供应商追究违约的法律责任及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3.飞防作业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范、准则,保证作业安全,不得对人、畜产生危害,不得超范围作业对邻近其他作物产生危害。因飞防作业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五、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招标文件特别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由乐亭县农业农村局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组织验收。
2.付款: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七、本次招标采购由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