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服务标准、验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张掖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地点:张掖市中心城区
二、项目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等重要决策部署,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2024年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平急功能复合的韧性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其中要求统筹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同时在专项规划中要统筹衔接各类空间资源的配置和布局要求。具体在空间布局上要坚持城乡融合,把城市作为有机体,推动城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向周边乡村地区延伸,形成“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点线面结合的网络化布局,提升城乡整体应对灾害和风险的能力。在面上,要结合都市圈、城乡生活圈的人口社会、资源禀赋等特征,根据不同灾种与分级响应需求,划定平急功能复合区,推动区域统筹联动。
《甘肃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甘肃省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供需矛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加强托育、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张掖市提出在“十四五”发展基础上,到2035年,高品质、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便捷,高质量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出强大动力,谱写出新时代金张掖现代化发展新篇章。
为响应国家、甘肃省在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方面提出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实现张掖市成为河西经济带中心枢纽的定位目标,统筹布局张掖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一个高品质、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亟需编制张掖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研究具体范围为张掖市中心城区以及甘州区范围内重点城镇,甘州区层面——包括区级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3660平方公里;张掖市中心城区(主城区)面积63.34平方公里(范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保持一致)。
四、服务内容
张掖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工作任务:
张掖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包含教育科研、文化设施、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商业设施、公共安全、旅游服务等九大综合类专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作为优化公共服务资源要素配置的重要政策工具,应充分考虑中心城区各类老旧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和旅游服务设施布局工作,结合甘州区社会福利设施、商业设施和平急两用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统筹的可及性要求,通过编制本规划,从甘州区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级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并传导、至详细规划落地实施。
本规划应合理确定张掖城市(甘州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体系构成和配置标准,科学预测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需求,并对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用地安排等进行综合规划与统筹安排,以引导与控制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达到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公平配置公共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规划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析与评价、相关规划衔接与梳理、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体系构成和与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需求预测、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近期需要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以及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五、成果要求
1、技术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43号)
(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15)
(5)涉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按最新标准执行。
2、成果提交:
(1)文字成果(图集/文本)8套;
(2)电子文件1套(包括文档DOC格式,图纸DWG及JPG格式)。
三、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