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为加强泉州市不动产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档案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现计划将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生的不动产权属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整体承包予具有从事档案规范化整理、数字化加工业务和档案管理软件系统开发能力的公司。不动产权属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须符合《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的要求,并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实际情况,达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泉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制定的不动产档案规范化整理验收标准和要求;不动产权属档案数字化主要负责对非数字化的档案资料,特别是传统纸质档案进行影像扫描、档案数据采集等数字化处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和用户保护权,供应商所采购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清单
合同包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宗) |
限制单价(元/宗) |
最高限价(元) |
总预算金额(元) |
1 |
1 |
不动产权属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 |
40000 |
18 |
720000.00 |
1000000.00 |
2 |
抵押档案数字化服务(抵押档案如需销毁则一并包含服务) |
40000 |
7 |
2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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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响应供应商须按上述表格提供《详细报价书》,报价不可以超过上述的限制价,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
二、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扫描加工服务技术总体要求(共2项)
1.1、供应商应保证数字化加工的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加工后,能保持文档资料原文原貌,并且能存储在本地磁盘或者直接传送至服务器、数据库中,便于工作人员对文档资料快速查询。合同、票据、表单等纸介质文件进行加工服务后,能够进行分类、管理、存储索引和查询,能方便地查询到所需要的文件;能够自动删除空白页;提供SML和文本数据接口,能够将文件的图像和索引方便、快捷的与其他业务系统进行对接;自定义文件的索引描述,提供完整、灵活的管理和查询功能,提供关键字查询、卡片式查询;提供图像处理功能,并行处理技术。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1.2、供应商具备计算机、服务器及外沿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组织和维护能力,熟悉档案业务管理系统软件,掌握数据库使用、维护等技术能力,以及办公智能化工程,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数据符合泉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档案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管理业务系统软件的需求。按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档案馆要求和业务数据标准,将加工完成的档案数据定期(2次/月)进行打包加密、导入档案数据库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及时提供业务使用和检验,并对加工原始数据和打包加密的业务数据做好双份数据备份。
2、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技术要求
2.1、纸质文件、图档数字化加工后的数字文件技术指标(共8项)
2.1.1扫描时,纸质档案扫描采用彩色方式。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应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损失。档案中的材料应整页扫描。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根据纸质材料类型采用高速扫描仪、零边距平板扫描仪、A0大幅面图纸扫描仪等设备进行扫描。对于一般的档案材料宜采用高速扫描仪,对于不可拆解的文件或是纸质情况差的采用零边距平板扫描仪。对于大于A3必须采用大幅面图纸扫描仪。
2.1.2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但不失真,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①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2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②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③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信息。
④为保证存储和使用,扫描图像使用彩色JPEG图像格式。
⑤按国家档案局要求档案扫描分辨率≥200DPI,档案图像数字化后成品不能有黑边、畸变、出现阴影,字迹不能有变形、模糊现象。
⑥电子文件大小应小于等于500K/张。
⑦扫描文件及相应的数据库备份存储在电脑硬盘或光盘中。
2.2、档案信息采集加工要求(共10项)
2.2.1为满足日后档案数字化成果的利用,档案信息采集工作必须在泉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的系统“泉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平台”上实施。要求档案信息录入记录条理清晰,格式严谨;经校验,录入的正确率应趋近100%。
2.2.2档案信息采集基本项目宗目录信息包括:
①档案与权利信息:宗号(来源于登记总册表上的业务宗号)、卷号(来源于档案袋上的编号)、原权证号(来源于被注销的产权证上,说明:只有权属变更类型的卷宗才有此值)、现权证号(来源于登记总册表的所有权证号)、业务名称(来源于登记总册表的登记类型)、收件时间(受理时间)、发证时间(来源于登记总册表的领证时间)、秘密等级(系统缺省值一级)、收件人(系统缺省值登录人)、状态(系统缺省值正常)、权利(系统缺省值)。
②权利人信息:现所有权人(参与者类别、姓名、单位个人、证据类别、证据号码、联系方式)、现共有权人(参与者类别、姓名、单位个人、证据类别、证据号码、联系方式)、原产权人(参与者类别、姓名、单位个人、证据类别、证据号码、联系方式)。
③房屋坐落信息:区县、街道、院号、幢号、室号、建筑面积、结构、用途。
④土地信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积。
⑤其它信息:附注(来源于登记总册表的附记)
2.2.3为扫描文件配发文件号,便于挂接,保存方式为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卷内目录号,并按纸质档案卷内材料名 称对档案影像进行命名。
2.2.4电子文件存储时按卷宗全引目录、卷内目录分级建立文件夹存储,其中的每一份文件也需要单独创建目录。
2.2.5成交供应商负责通过“泉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平台”,将档案数字化加工形成的数据导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按档案卷宗号进行对应挂接,并形成《档案挂接记录》。(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工作人员及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现场配合,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支持。)
2.2.6成交供应商负责通过“泉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平台”,按照档案卷内目录,完成档案材料影像的更名,并进行对应链接,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登记管理系统中实现收件列表与相应档案材料影像逐一对应链接。
2.3、图像处理(共1项)
供应商应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对图像进行消污处理、对传真件、复印件、红蓝章等进行特殊图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3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对如下档案扫描后要特殊处理。加工过程中确保信息安全保密,须提供相关技术要求演示。
3、纸质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要求
档案扫描时需按照卷内目录顺序对文件进行扫描,要保证文档顺序准确,不重复扫描、不漏扫;图像处理应注意文档清晰,无多余杂点,保留原文档的字迹;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将纸质档案卷宗进行装订复原,保证档案卷宗及卷内材料不破损、不遗失、卷宗不混乱、卷内材料前后顺序不错乱。
3.1、验收标准如下(共10项)
3.1.1图像质量:图像质量不合格率≤1%
3.1.2扫描图像:图象应扫描而未扫描。漏扫率≤1‰
3.1.3倾斜度超过1度的比率≤1‰
3.1.4目录与图像挂接:目录与图象匹配。不匹配率≤1‰
3.1.5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3.1.6卷内目录:扫描后,档案卷内目录缺漏率≤1‰
3.1.7档案页码:档案页码漏编率≤1%
3.1.8档案装订:档案的装订还原、次序、稳固。差错率≤1%
3.1.9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3.1.10未尽事宜,由本处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现场指导。
3.2、权属档案规范化整理质量要求(共2项)
3.2.1按照房屋属性对档案卷宗进行分类。
3.2.2卷内材料修整要求:
卷宗中各类文件按照相应卷内目录顺序排列,剔除重复的复印件。
保留的复印件档案材料,加盖复印章。
卷内材料以A4规格为准(规格>A4的,折成A4规格,规格<a4的粘贴成a4规格)。原产权证则折叠其封面,使其符合a4的宽度再装订(规格>A4的,折成A4规格,规格<a4的粘贴成a4规格)。原产权证则折叠其封面,使其符合a4的宽度再装订。
起去卷内材料中的书钉(特别要注意起去合同上的书钉)
卷内材料经校对无误后,对每页打上页码号,页码正确率不低于98%;页码字迹不影响原文档内容,尽量为小。
整档过程中如有发现残存严重的档案材料,或者档案材料不完整,须立即报知本处管理股负责人,进行装裱、翻拍等相应处理。
对照所编写的文件和页码,编写卷内目录以及备考表,保证字迹清晰、端正,目录信息正确率趋于100%,偶然出现的错误字节不影响达意。
整理、对齐案卷材料,打孔、装订,保证装订牢固,卷内材料不松动、脱落,装订合格率不低于98%。
按标准编写卷宗封面,保证案卷信息内容正确、字迹、档号、编号印迹清晰、端正,正确率趋于100%,偶然出现的错误字节不影响意思表达。
3.3、纸质档案文件拆分要求(共4项)
3.3.1标页码的准确率不低于98%;
3.3.2页码字迹不影响原文档内容,尽量为小;
3.3.3除装订线,在有利于扫描的同时,要保持原文档的完整性;
3.3.4形成《档案拆分记录》。
3.4、纸质档案文件装订要求(共5项)
3.4.1按以上要求形成档案卷宗,不漏页、错页;
3.4.2装订案卷左下方对齐,两边成直角,三孔一线,装订线先拉紧;
3.4.3形成有相关的《档案相关记录》;
3.4.4按照卷宗内的档案材料校对目录,正确率达100%。
3.4.5采用A4软卷皮封装档案卷宗,外壳采用5厘米厚的A4档案卷盒套装已封装好的档案卷宗。
★3.5、未尽事宜,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现场指导。
4、档案原件总体要求(共8项)
4.1、二次损伤率≤0.1‰
4.2、100%不缺失
4.3、扫描图像:漏扫率≤0.1‰
4.4、同原稿相比过浓或过淡的比率≤3‰
4.5、倾斜度超过1度的比率≤1‰
4.6、版心不居中,版心大小不一致的比率≤1‰
4.7、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8%
4.8、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准确率100%。
★5、加工现场要求
5.1、现场加工:为确保项目运行便利及档案安全及保密,为确保项目运行便利及档案安全及保密,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在泉州东海大厦内设立符合档案扫描加工及安全保密要求的工作场地,工作场地不得少于120平方米。在成交公告发布15日内,必须将加工所需设备及监控设施在项目实施前运往加工地点,并且在该项目实施前配置好一切加工环境,合理安排加工流水线,经采购方审核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展项目工作,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场地租赁、水电、办公桌椅、扫描设备、中转服务器、监控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等)。
5.2、安全保证:项目开始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方能进场。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不允许任何人员将任何档案带离现场,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加工工作室,供应商必须自备监控设备(监控资料要求存留360天以上)。
★(二)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档案资料的现状,保证将传统纸质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需能相互结合、合理组织、配合开展。拟将不动产登记中心所产生的不动产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并及时向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报请验收、移交档案和档案数字化成果,以便档案馆统一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项目总体包含下列内容:
①不动产权属档案(文书、图纸等纸质档案材料)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②抵押登记业务档案(文书、图纸等纸质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
2、工程进度
2.1、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按采购数量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所产生的不动产权属档案(文书、图纸等纸质档案材料)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所产生的抵押登记业务档案(文书、图纸等纸质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配合本中心日常业务办理产生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为了确保项目进度,当成交供应商提出案卷及业务数据调用申请后,采购人需及时指定专人受理成交供应商申请并于7工作日内提供。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延误工期,一旦延误采购人有权收取其该批次货款1‰/日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提出案卷及业务数据调用申请后采购人未及时提供的,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顺延相应工期)
2.2、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单位对服务范围和工作量另有适度调整,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单位对服务范围和工作量另有适度调整,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完成,成交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其他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房产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
3.2、供应商应确保有专业的加工队伍,承诺至少配置10名(包含项目负责人、保密员、信息系统管理员及档案加工人员)持有档案人员上岗任职资格证人员和必要的加工材料及设备(项目有扫描图纸的情况,拟通过大图扫描仪进行扫描,供应商需具有大幅面A0宽幅扫描仪进驻现场,图纸原件严禁外带扫描)。
3.3、根据相关业务需要,成交单位须配备1-2个工作人员协助采购人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
备注:如采购人无法提供合同约定数量的情况下,在不超过成交价格的基础上,按实际整理验收的数量进行结算。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按采购数量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所产生的不动产权属档案(文书、图纸等纸质档案材料)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所产生的抵押登记业务档案(文书、图纸等纸质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数据DVD光盘(或硬盘存储)一式三份。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验收依据: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泉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验收入库运行后,三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2、验收指标:提供合格的数字化配套系统,并能进行相关校验、识别、转换操作。著录目录数据库录错或者不符合采购人规范和采购人告知均视为错误,抽检标记为“不合格”。图像文件与著录目录挂接错误,与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其它图像质量问题,工作内容不符合采购人告知,如漏扫和多扫,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为零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不良率≤1%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目录核对、完善:以目录条数为单位,其中任何一个字段(房产类型、产权证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审核时间等)错误视为本条错误。条数差错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3、项目抽检 (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以及验收指标的其它要求。 (2)分三期阶段验收,采购人按批次提供案卷给成交供应商,第一期20000宗不动产权属档案验收;第二期20000宗不动产权属档案验收,第三期40000宗抵押登记业务档案验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质检后的数据和档案进行抽检。当抽检合格时,采购人可提供下一批次案卷,但成交供应商需对错误数据重新检查修改。 4、验收审核 (1)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成交供应商数据进行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验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不合格,采购人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成交供应商重新检查修改后,同一批次档案第二次抽检仍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在验收中检出的所有错误,成交供应商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采购人验收。 (3)数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刻录DVD光盘(或硬盘存储)一式3份提交给采购人,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采购人数据库迁移。最终验收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以及具备加工服务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 2、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服务,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