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通知》(粤财社〔2024〕42号),中山火炬高技术开发区成功申报2024 年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该项目主要围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就业技能水平提升等方面进行打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典型经验做法,保进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根据《火炬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立足本地就业形势、产业发展等因素,紧扣公共就业服务“痛点”、“堵点”、“难点”,构建“就业火炬”10分钟就业生态服务圈体系,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具有中山特色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快速提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采购包1(中山市火炬高新区2024年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根据考核指标与要求,连续每个月均达到验收标准后并经过评审后,分月进行支付,共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12月份根据《服务项目验收考核表》考核实际情况支付剩余款项。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进行结算: (1)合同;(2)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成交通知书;(4)《服务项目验收考核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月度项目进度报告》《季度项目进度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提供基础信息采集服务档案资料、提供专项活动服务档案资料、运营团队档案资料等材料,采购人开展项目验收。各项具体详细资料要求见采购包1(中山市火炬高新区2024年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验收由采购人按照本项目服务内容以及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 3.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保密要求,(1)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工作秘密。 (2)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及其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2024年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
项 |
1.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2024年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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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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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策划及实施跟进相关费用、软件投入费用、专项活动服务相关费用、组建专业运营团队相关费用、持续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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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磋商总报价,磋商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服务内容进行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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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目标 (一)打造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开展特色技能培训 (三)提升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能力 (四)建设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 (五)构建“就业火炬”10分钟就业生态服务圈 (六)开展就业专项行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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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方案策划及实施跟进 (一)项目方案策划 形成项目方案策划书,策划书大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总体目标、具体实施内容、实现绩效目标、宣传内容、实施进度安排、团队介绍等,需体现火炬开发区特色、公共就业服务的可复制性、延续性,具体内容需经过采购人审核后实施。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方案策划书交付。 (二)实施跟进 1.以每月为周期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报告,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适时调整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实现项目既定目标。月度项目进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情况、项目推进情况及下一步计划,于服务期内每月交付《月度项目进度报告》。 2.项目结束后提供整体完成情况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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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要求及服务成果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开展就业整体情况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2)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3)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 ①提供重点就业群体资源库: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实现智能化实时管理,摸清包括但不限于户籍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新业态就业意向群体底数,全面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就业情况,做到“一人一档一策”,动态掌握火炬开发区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状况与就业意向。 ②提供重点企业岗位需求资源库: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并实现智能化实时管理,摸清包括但不限于火炬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重点用工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的名单、行业类别、人事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招用工情况等内容,做到“一企一档一策”,动态掌握火炬开发区重点关注企业的用工需求,对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分类评估,针对性提供保障用工服务。 ③提供目标院校资源库:根据火炬区产业特点及急需用工需求状况,建立目标院校资源清单,全面掌握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简介、学院专业介绍、专业毕业生生源信息、就业情况、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等,为火炬开发区企业招揽优秀毕业生提供丰富的院校数据资源,促进政校企合作。 (4)组建专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 组建专、兼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通过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使其具备提供精准服务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5)提升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能力 开展以就业培训、生涯规划、生涯辅导、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沙龙讲座、实地参观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为主题的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孵化培育社区工作坊提升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能力。 (6)开展特色技能培训 结合开发区重点产业需求,对重点就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特色技能培训。 (7)构建“就业火炬”10分钟就业生态服务圈 通过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矩阵,建设扩大社区保障站数量和深度赋能提升基层服务,形成“就业火炬”10分钟生态就业服务圈,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8)开展就业专项行动、活动 开展政校企合作交流、校园招聘会等活动。针对重点就业群体,举办线上招聘会和线下招聘会,发送服务短信,开展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公开讲座以及其他就业专项活动,开展并建立东西部劳务协作合作关系。 (二)服务成果要求 (1)在火炬区内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课题调研,针对用工企业、劳动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院校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上走访、座谈调研,设计调研问卷,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一份。 (2)针对就业服务能力调研报告,形成一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事项。 (3)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 ①采购方供给清单2024年形成“重点就业群体资源清单”,其中户籍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人,登记失业人员不少于1200人,残疾人不少于600人,退役军人不少于1500人,提升重点就业群体服务质量,并实现“重点就业群体资源清单”可持续更新数据和提升服务。 ②缺工企业清单:2024年形成“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清单”,覆盖火炬开发区重点企业不少于500家,并实现“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清单”可持续更新数据和提升服务。 ③目标院校资源清单:2024年形成“目标院校资源清单”,至少覆盖50所目标院校(提供目标院校名单);目标地包括但不限于广东、贵州、广西等,并实现“目标院校资源清单”可持续更新。 (4)组建专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 组建一支50人专、兼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开发一套系统、专业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课程体系,课程体系需经采购方审核验收。开展不少于5场专业培训,每场活动不得少于20人。(提供培训佐证材料,如培训场景、视频、照片、签到表等资料)。 (5)提升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能力 ①开展不少于10场的就业、创业咨询培训活动,不少于40人/场;不少于4次实地参观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不少于20人/次(提供开展活动佐证材料,如交流场景、视频、照片、签到表等资料)。 ②开展一场就业创业大型专题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主KV设计、活动现场布置、媒体宣传和活动物料等全过程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大型专题活动的佐证材料,如活动场景、照片、视频、签到表等资料)。 ③新增孵化培育社区工作坊一家,提升“404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6)开展特色技能培训 ①开展不少于10场、培训不少于 1000人的重点就业群体的特色技能培训(提供培训对象的培训清单台帐、培训佐证材料,如培训场景、照片、视频、签到表等材料)。 (7)构建“就业火炬”10分钟就业生态服务圈 ①通过打造不少于50个基层就业服务站,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市场、人力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社区小区、孵化基地、产业园区等,构建“10分钟就业服务圈”(提供创办服务站佐证材料,如服务站场景、视频、照片等资料)。 ②建成基层就业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功能、服务、运营模式等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长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提供专业团队跟进服务每个基层服务站运行。 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职业推介、职业指导、求职招聘、服务站工作人员赋能培训等服务,建立服务台账,有效收集各类用人单位招工岗位信息和群众服务需求,每月服务群众不少于500人次(每月同一人员服务超过1次的按1人计算,提供服务群众人次数据证明材料)。 (8)开展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活动 ①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6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每场参加企业不少于10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参会企业名单、参会协议书或招聘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吸引求职者不少于1000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签到表、打卡明细等证明材料),达成初步就业意愿人数不少于参会人数的20%(提供企业参会反馈表等证明材料)。 ②开展优秀毕业生走进名企/园区活动2场,每场名企/园区不少于3家,参加毕业生不少于20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场景/活动图文、视频、记录、名企/园区名单表)。 ③针对重点就业群体,举办50场线上招聘(宣讲)会,发送50万条服务短信,4场大型线下招聘会和4场就业专项行动(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公开讲座)及其他活动。 ④开展职业/创业指导师就业创业专项服务。提供创业导师和职业指导师通过线上问诊线下服务等方式提供不少于500人次的服务,不少于30名达成创业意向。 ⑤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HR交流分享会,每季度不少于1场,重点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行产业(提供开展交流分享会活动的佐证材料,如活动场景、视频、照片、签到表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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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建专业运营团队 1.成交供应商应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不少于8人,专职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实施推进、内外部资源协调、外部宣传等具体事务工作。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名、运营人员3名、文案1名、美工1名,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联系电话、岗位职责表,其中:项目经理应具备至少5年以上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2.成交供应商须按其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才能更换项目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如人员辞职、调派或晋升等),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在1周内补齐人员,并将新补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等)交由采购人备案,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3.成交供应商聘用的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 4.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5.如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一定的违约金。发生本条上述情况累计达4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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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情形如下: 1.向求职者收取服务费用的。 2.未按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计划方案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经督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3.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未做好场地管理、安全管理等,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经督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4.成交供应商对配备的工作人员未依法管理,经督导后仍不整改且累计时间超过2个月的。 5.成交供应商将服务业务整体转包给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 6.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补充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需符合本项目要求,否则按违约处理。 7.有证据证明出现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情形的。 8.成交供应商若从事违法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退还采购人已经预支付的当年服务费(预支付的当年服务费即扣除当年已经实际履约天数应付费用,剩余属于预先支付的当年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还须按当年运营费10%的标准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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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考核 采购人依据《供需对接基础服务体系项目验收考核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成交供应商验收考核得分≥90分,则该采购人全额拨付合同总额。 2.80分≤成交供应商验收考核得分<90分,则该采购人按合同总额的90%拨付; 3.70分≤成交供应商验收考核得分<80分,则该采购人按合同总额的80%拨付; 4.60分≤成交供应商验收考核得分<70分,则该采购人按合同总额的70%拨付; 5.成交供应商验收考核得分<60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考核表仅供参考,具体考核细则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采购人对考核表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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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