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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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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270001542680 发布时间:2024-08-27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的“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属性:服务类

品目类型: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C16050000)

二、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地点:广州市内

(二)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1.服务内容:为《2024-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信息化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预算为47.5万元,以实际产生金额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至监理服务的项目都合格通过,视作合同期结束;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结束。

(三)项目目标及建设内容

4.1项目建设目标: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建于1965年,由港澳爱国人士何贤先生捐资建设。医院设有多个科室,包括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等一级科室和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等二级科室。医院是多个救治中心,中医妇科为重点专科,并获批多个医疗项目。随着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设施、优雅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成为医院运营的必要手段。智能化医院建设旨在满足这些需求,应用先进技术减少人员管理、降低能耗、提高服务响应速度,保障医院高效稳定运营。信息化建设需满足未来医疗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需求,实现医院信息化、网络化,整合医疗资源和系统。

4.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序号

项目名称

1

计算机终端驻场维护服务项目

2

全院患者自助打印服务项目

3

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弱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监理服务工作要求

5.1服务要求

监理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工程和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单位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监理单位(中标人)应:

1.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得承包本项目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4、监理人员非因采购人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5、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6、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7、在监理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各类项目管理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工程软件:项目绩效评价系统、业务梳理及优化系统、工作流系统、信息化工程监理业务管理平台软件。

5.2服务方式

1.以现场监理为主。

2.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且在2个小时内响应。

3.总监负责制,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5.3项目整体设计,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

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

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

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预算控制计划。

4.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进度控制计划。

5.4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控制

(1)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工程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出名次,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

(3)协助业主单位审核软硬件产品选型方案。

(4)对采购的信息化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5)对各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审核。

(6)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2.技术培训质量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反馈意见。

(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5.5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5.6投资控制

1.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5.7合同管理

1.协助业主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

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业主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4.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

5.8项目信息管理

1.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5.9项目文件管理

1.监理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

(1)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周报、月报及项目大事记。

(2)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

(3)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

2.监理方应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

(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

(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

5.10项目文件管理

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5.11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5.12项目会议制度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

1.项目协调会。

2.项目例会。

3.项目专题研讨会。

4.项目问题通报会。

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监理方还应积极参加以下会议:项目专家论证评审会;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

5.13组织协调

1.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3.确立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5.14 变更控制

1. 变更请求的评估

2. 变更影响的量化分析

3. 变更执行的监控

4. 变更的沟通与记录

(六)对监理单位(中标人)的要求

6.1对监理机构的管理要求

1.监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是独立的第三方;

2.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系统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实施方案等;

3.监理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变更控制管理,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4.制订公开、透明的监理工作流程,对各主要工作环节规定工作时限,对关键的工作设置检查点;

5.监理单位(中标人)应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使有效管理,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过错、失职、渎职行为负完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独立的监理原则;

6.监理单位(中标人)应对项目实施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计划、落实、监督与控制,以使项目能够实现或超过采购人的需求和期望。

7.投标人需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4)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5)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网络工程师证书;

8.投标人需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需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师资质证书;(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团队成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除外)需包含:监理技术主管(1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成员,现场测试团队成员。相关成员需要具备相应资质。

(七)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

1.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各项目的服务费用按照相应取费比率收取监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监理服务费=项目合同总金额×相应的取费比率×成交折扣率。每个建设项目单独计算和支付监理服务费。

2.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达到支付条件后,服务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3.项目清单及取费比率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合同总金额

取费比率(%)

1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监理

100万以下项目(含100万)

3.84%

100~300万元项目(不含100万、含300万)

2.86%

300~500万元项目(不含300万、含500万)

1.98%

500万以上项目(不含500万)

1.94%

2

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项目监理

100万以下项目(含100万)

4.80%

100~300万元项目(不含100万、含300万)

3.90%

300~500万元项目(不含300万、含500万)

2.70%

500万以上项目(不含500万)

2.64%

3

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监理

100万以下项目(含100万)

2.24%

100~300万元项目(不含100万、含300万)

1.30%

300~500万元项目(不含300万、含500万)

0.916%

500万以上项目(不含500万)

0.88%

4

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监理

100万以下项目(含100万)

3.2%

100~300万元项目(不含100万、含300万)

2.60%

300~500万元项目(不含300万、含500万)

1.80%

500万以上项目(不含500万)

1.76%

5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含租用)

100万以下项目(含100万)

2.88%

100~300万元项目(不含100万、含300万)

2.34%

300~500万元项目(不含300万、含500万)

1.62%

500万以上项目(不含500万)

1.58%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所有报价应包含:所提供项目全过程的监理服务涉及的差旅费、误餐补助、人员工资、资料费、咨询费、税费、培训费和其他服务以及供应商认为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

★投标人报出统一的折扣率(单位:%)(如报价折扣率报价为90%,则:项目监理服务费用=项目监理服务的基准费用×90%)。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有效报价折扣率在0.00%<折扣率≤100.00%之间,以百分比表示,保留2位小数。

(六)违约责任

1.采购人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助义务,因此影响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工作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采购人应当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2.采购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中标人支付费用的,采购人应当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支付一日,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5‰,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20%。

3.中标人未能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辅助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中标人费用,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5%的违约金。

4.中标人提供辅助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存在过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实际损失20%的违约金。

5.中标人未能履行监理小组人力资源投入计划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予以纠正,并有权根据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中标人费用,中标人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5%的违约金。

6.中标人投入监理小组的总人力资源量低于中标人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中标人费用,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5%的违约金。

7.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每更换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小组成员的,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因不可抗力导致更换的除外。

8.中标人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监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中标人费用,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5%的违约金。

9.中标人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监理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实际损失,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实际损失20%的违约金。

10.中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小组成员与本项目投标人合谋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中标人应当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采购人实际损失50%的违约金。

11.中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小组成员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任何财物的,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收受财物金额50%的违约金。

1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当向采购人返还已付费用、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费用50%的违约金:

12.1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监理义务,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12.2中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小组成员本项目投标人合谋损害采购人利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12.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本项目监理项目转包给其他第三方承担的;

12.4其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严重违约行为。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八)季度考核要求

1.季度考核

在每季度请款前,由第三方评审单位结合采购人意见对中标人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见表二《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表》)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将扣减当季监理服务费。

1.1得分在70至80分的扣减5%(含70分,不含80分);

1.2得分在60至70的扣减10%(含60分,不含70分);

1.3得分低于60分的,扣减50%。

2.其他考核

2.1因响应取费比率低等原因无故拒绝任务分配的,终止下一个季度的监理资格。

2.2存在吃拿卡要等廉洁问题的,经核实,终止下一季度的监理资格。

3.季度考核指标和评分方法

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由采购人意见反馈(20分)、监理人员配置情况及稳定性(20分)、监理服务质量(60分)组成。各部分的评分按照表二《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表》中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4.附表

表一:采购人意见反馈表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人(公章)

 

中标人

 

监理工程师

 

 

对中标人总体工

 

 

 

作是否满意(技

 

 

反馈

内容

术水平、服务质量、问题响应情况等)

优/良/一般/差

 

 

 

 

备注:

 

 

 

 

 

是否存在廉洁问

 

 

 

题(吃拿卡要等

有/无

 

 

 

 

 

表二: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表

(考核季度:年第季度)

监理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00)

得分

备注

采购人意见反馈

根据采购人意见反馈表打分,一次评为“差”扣3分,一次评为“一般”扣1分,扣完为止。

20

 

 

监理人员配置情况和稳定性

存在以下问题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1.驻场人员不稳定;

2.驻场人员不配合日常管理工作。

20

 

 

 

项目计划、规划的合理性

存在以下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没有制定项目规划;

2.未召开项目例会;

3.未报送项目监理周报/报告等。

10

 

 

项目监理人员到场情况

存在以下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是否到场,如开工、设备到货、初验等;

2.存在未到场却擅自在验收文档上补章等情况的。

10

 

 

监理服务质量

质量及变更控制情况

存在以下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监理人员不积极跟踪、响应和反馈;

2.未对立项批复文件、招标文件、合同进行一致性复核;

3.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时,监理人员未指导采购人办理变更手续;

4.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上报信息化项目主管部门等。

20

 

 

进度控制情况

存在以下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的进度;

2.对项目存在延误风险时,未发监理通知单或督促承建方提出整改措施等。

20

 

 

合计得分

 

 

廉洁情况

存在廉洁问题,如吃拿卡要等,取消下一季度的监理

服务资格。

存在/不存在

 

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单位代表(签字):

日 期:

采购包1(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预算为47.5万元以内,以实际产生金额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至监理服务的项目都合格通过,视作合同期结束;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结束。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00

475,000.00

475,000.00

1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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