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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2024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致害物种防控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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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发布 56页 文档编号:202408280001543029 需下载券:10
柞水县2024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致害物种防控补偿项目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任务

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保护、收容、救治和致害物种防控补偿,成立狩猎队伍,有计划的狩猎致害物种野猪,按野猪重量对狩猎队进行补偿,并对猎获物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建设条件

2.1地理位置

柞水县地处秦岭南麓,是一个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石山区。东与商州市、山阳县为邻,西与安康市宁陕县接壤,北以秦岭主脊分水岭与长安、蓝田为界,南以古道岭与镇安毗连。地理位置介于东径108°49′25″至109°26′25″,北纬33°25′28″至33°55′28″之间,东西最长72.7公里,南北最宽55.2公里,总土地面积2366.57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1.23%、商洛市总面积12%。

2.2自然条件

2.2.1地貌

柞水县境内山岭纵横,山高坡陡,谷岭相间,高差悬殊,整体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秦岭主脊横亘北部,成为全县北部自然屏障,西段有主峰牛背梁,海拔2802米,为全县最高点;西北段有黄花岭山系,海拔2077米,是乾佑河的发源地;中段有光秃山系,海拔2097米,是大金井河、社川河的发源地;东北有九华山系、文公岭山系,是小金井河的发源地。全县最低点为柴庄乡的银谭沟口,海拔541米,与最高点相差2261米。依据商洛地理志地貌划分,境内主要农业地貌有:河谷坡塬、低山丘陵、中山和高山四种类型

2.2.2气候

柞水为中国西北东线内陆地区,兼有南北气候带的特征,北部属暖温带,东南部属北亚热带,整个县域属亚热带和温暖带两个气候的过渡地带,植被繁衍群落差异明显。全年平均日照1860.2小时,最冷平均气温0.2℃,最热平均气温23.6℃。极端最高气温37.1℃,最低—13.9℃,无霜期209天,年降水量742mm,最大降水量1225.9mm(83年),最小降水量567.6mm(76年),四季分明,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宜长、短日照和不同温湿度条件下的植物发育生长。

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干旱、雨涝、霜冻、低温等,特别是河谷地带干旱对农业生产危害最为严重。

2.2.3土壤

柞水县土壤受纬度、气候、植被类型、高差等影响,所发育的土壤在地理分布上具有明显的水平地带性、垂直地带性和地域性的特点。水平分布大致以小岭、凤镇至柴庄一线为界,以北多为棕壤土,以南多为黄棕壤土;垂直分布海拔1200米以上地区多为棕壤土,海拔1200米以下多为黄棕壤土。

全县土壤共有7个土类,14个亚类,63个土种。其中,棕壤土主要包括棕壤、灰化棕壤、粗骨棕壤3个亚类14个土种,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52.58%;黄棕壤土包括黄褐土、黄棕壤、粗骨性黄棕壤、粗骨性黄褐土等4个亚类18个土种,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3.07%;淤土共有21个土种,占全县总面积的2.85%;潮土、紫色土、水稻土、山地灰泡土面积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0.26%、1.12%、0.07%、0.04%。

2.2.4植被

植被属于暖温带和北亚热带两个植被带的过渡地带。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气候条件,为各类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种类极为丰富。据有关资料,粮油农作物全县8类35种187个品种,木本植物有25科37属245种,中药材500多种,天然牧草39科300余种。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5.16%。构成森林植被的主要乔木树种有栎类、桦类、油松、华山松、冷杉、云杉、杨类、刺槐以及青皮槭、黄连木、椴树等软硬阔树种;灌木有黄栌、盐肤木、蔷薇、绣线菊、胡子枝、忍冬等;草本植物有苔草、蒿类、白茅、大油芒、白羊草、野棉花、淫羊藿等。

2.2.5动物

柞水县已查明共有兽类5目20科33种,鸟类13目38科157种,两栖爬行类4目8科2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羚牛、金钱豹、金雕、黑鹳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黑熊、金猫、林麝、毛冠鹿、鬣羚、斑羚、白冠长尾雉、红腹角雉、血雉、红腹锦鸡、勺鸡、大鲵及各种猛禽(鹰、鹄、隼等)。兽类中斑羚、小麂、野猪、黑熊、草兔,鸟类中画眉、红腹锦鸡、勺鸡、龙卷尾、喜鹊等数量较大,分布较广。羚牛、金钱豹等主要分布在秦岭一线的营盘辖区牛背梁、黄花岭、丰北河海拔1600米以上的栖息地,其余珍贵重点动物基本分布在全县辖区的高山和低山。

2.3野猪致害情况

近年来,随着县国土绿化、生态修复、野生动物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全县野猪种群数量持续上升、活动范围不断扩大,野猪损坏农作物、危害家畜的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防止野猪毁坏庄稼,减少群众损失,我们通过鼓励群众在庄稼地周围设置围墙、巡逻驱赶、高音驱赶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收效甚微。加之,野猪属地方一般保护动物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不在《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的补偿范围内,农民损失无法得到弥补,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据初步统计,2023年以来,我县因野猪毁坏农作物3823亩。

三、实施方案

3.1建设规模

(1)对危害农田的野猪组织狩猎队伍科学狩猎200头,进行狩猎补偿和对猎获野猪的无害化处理。

3.2技术措施

(1)致害物种防控补偿建设:狩猎公司(狩猎队)狩猎补助费标准,按猎获物重量计价,对无害化处置和作为养殖种源的按20元/公斤;无害化处置费用按每头300元支付(含劳务费、石灰、烧碱等消毒杀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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