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眉山天府新区2024-2025年度环境质量监测 |
1.00(项) |
1,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眉山天府新区2024-2025年度环境监督性监测 |
1.00(项) |
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眉山天府新区2024-2025年度环境质量监测 |
1.00(项) |
1,000,000(元) |
1,000,000.00 |
总价 |
无 |
采购包2: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眉山天府新区2024-2025年度环境监督性监测 |
1.00(项) |
800,000(元) |
800,0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眉山天府新区2024-2025年度环境质量监测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水环境检测
土壤环境监测
工业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污水处理设施及重点涉水企业监督性监测
|
采购包2:
标的名称:眉山天府新区2024-2025年度环境监督性监测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要求 |
详见3.2技术要求 |
采购包2: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要求 |
详见3.2技术要求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第二笔进度款:供应商对合同履行6个月后,经采购人对供应商半年工作考核,自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据实(考核标准合同中另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尾款:供应商完成合同全部监测内容后,经甲方考核,提供相关成果后,自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据实(考核标准合同中另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中约定 |
采购包2: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第二笔进度款:供应商对合同履行6个月后,经采购人对供应商半年工作考核,自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据实(考核标准合同中另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尾款:供应商完成合同全部监测内容后,经甲方考核,提供相关成果后,自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据实(考核标准合同中另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中约定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