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2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智慧医保信息平台第三方监理服务 |
1.00(项) |
72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智慧医保信息平台第三方监理服务 |
/ |
/ |
720,0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智慧医保信息平台第三方监理服务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一、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主要对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信息平台项目的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理服务,保障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对本期建设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的全流程监理控制,参与项目的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保障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同时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对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安全体系是否按照等保要求开展建设进行监督。 二、 服务要求 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对本次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实施、验收和质保和运维阶段实施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参与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监理单位应在充分理解《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施方案,制定出每个项目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节,并根据业主单位安排,对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开展项目管理相关培训。 项目负责人需每月组织工作汇报会,定期向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监理项目整体的工作进展及风险点。监理工程师需每周组织例会,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所负责监理的相关项目工作进展及风险。 同时医保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强化对基础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在本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障措施的管理和监督。 (一) 项目前期设计阶段监理工作 ①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对技术参数提出监理建议; ② 协助业主单位梳理业务目标,制定软件系统建设目标; ③协助业主单位开展软件系统需求分析工作; ④协助业主单位对软件系统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必要性分析,确定软件系统的技术架构和建设方案,同时,参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信息安全运维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信息系统安全设计的内容进行相关评审。 (二) 项目招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①协助审核招标文件中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并提出监理意见; ②协助业主单位对合同进行审核,充分考虑进度、质量、投资、变更等问题,协助业主控制风险,使之成为后续项目执行的基本依据,并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杜绝隐患; ③ 协助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质量责任和文档要求。 一)招标准备阶段 1. 协助业主单位初步定义软件系统建设范围、系统需求和约束条件,确定需求、系统规模、投资和进度要求、安全保密性要求、测试要求和验收准则、知识产权要求等; 2. 对货物类产品,协助业主单位确定产品的具体要求; 3. 协助参与招标书的制定; 4. 协助审核招标文件中进度安排及质量、风险控制措施,使招标文件满足项目需求,符合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要求,并提出监理意见。 二)招标阶段 1. 协助业主单位建立选择承建单位的规程,包括标书的评价准则和符合需求的程度; 2. 参加招标答疑会,协助业主单位开展招标答疑工作; 3. 协助业主单位审查投标单位的履约能力; 4. 如果涉及分包,协助业主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查。 三)合同签订阶段 1. 要求在承建合同中明确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 如果软件工程项目涉及分包,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要求承建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3. 监理机构宜协助业主单位对承建合同进行评审,对合同的相关内容提出监理意见。 4. 协助审核合同,充分考虑进度、质量、投资、变更等问题,控制风险,使之成为后续项目执行的基本依据,并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杜绝隐患。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质量责任和文档要求。 (三)项目建设设计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一)计划制定阶段 1. 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计划文档,包括遵循的标准,工程的组织结构、人员职责,工程环境,任务分解安排等; 2.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划文挡,提出监理意见; 3. 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计划及相关文档进行评审。并及时取得各方对工程计划的书面批准和承诺。 二)需求分析阶段 1. 要求承建单位提交需求分析过程的详细计划,审查后报业主单位; 2. 监督承建单位按照计划开展需求分析的各项活动,并协调业主单位予以相应的配合; 3. 组织业主单位及承建单位分析系统建设目标; 4. 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需求文档,需求文档应符合国家、省医保局规范和等级保护等相关标准要求; 5. 审查系统需求文档,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检查及对需求进行评审,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检查表和需求评审意见; 6. 参与对系统需求的联合评审,形成需求确认表; 7. 督促承建单位解决系统需求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形成监理意见。 三)概要设计阶段 1. 督促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系统概要设计活动; 2.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相应的业务指标评价体系,监督承建单位对系统结构开展合理的方案设计; 3. 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概要设计文档,概要设计文档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系统概要设计文档进行检查,形成概要设计检查表; 5. 协助业主单位以审核、确认、联合评审等方式对系统概要设计进行评价; 6. 监督承建单位及时解决系统概要制作与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提出监理意见。 四)详细设计阶段 1. 督促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软件详细设计活动; 2. 要求承建单位提交详细设计文档; 3. 检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接口的详细设计和数据库的详细设计; 4. 评价软件详细设计测试需求并出具监理意见; 5. 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软件详细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提出监理意见。 (四) 项目实施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与业主单位协商,明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审查方式; (2)审查承建单位项目开工手续,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3)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设备齐备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做出记录,报业主单位; (4)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并向承建单位下发停工令; (5)软件开发过程质量控制,包括:对软件开发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应用测试等每个开发阶段进行把关;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记录进行审核;对承建单位内部测试工作进行管理,保证测试工作按计划有效实施;源代码及应用程序的移交验收等。 2.进度控制 (1)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主计划和阶段性工程实施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2)审查项目延期申请和批复手续的完备性,对未按期完成又不具备延期手续的,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3)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业主单位。 3.投资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署工程款支付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2)审查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动,协助业主编制变更管理制度; (3)审查各参建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和执行情况,上报业主单位。 4.合同管理 (1)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里程碑节点完成后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变更管理 (1)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项目变更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变更流程规范、变更建设内容涉及经费合理,并提交业主单位确认; (2)做好变更文档的管理工作。 6.文档管理 (1)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各项工程管理资料和技术文档等文件; (2)审查参建单位各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产生的工程记录文件,检查各方签认情况; (3)审查承建单位的管理工程文档。 7.沟通协调 (1)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项目实施阶段的协调机制; (2)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达成一致; (3)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8.编码与测试阶段 (1)要求建设单位为编码和测试过程的实施提供详细的计划,并督促承建单位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 (2)要求承建单位制定编码规范并督促实施; (3)督促承建单位按照需求和设计文档进行开发,保证程序实现和需求相一致; (4)督促承建单位开展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程序提交质量; (5)检查承建单位测试过程中的问题记录,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软件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并检查其改正的记录; (6)在系统测试阶段应督促承建单位跟进业主单位或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情况,并应取得系统测试报告以及回归测试的测试记录上报业主单位; (7)如涉及数据迁移,要求承建单位编制数据迁移方案,分析历史数据结构、编制数据迁移脚本、验证数据迁移效果; (8)对于采购现成产品,需验证软件产品是否满足承建合同要求、知识产权要求、服务要求等,并要求承建单位提供有效的文挡。 9.部署阶段 (1)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部署计划。该计划应包括应用环境和基础设施需求、职责和进度安排; (2)在系统部署之前,审查软件产品是否具备系统集成实施的条件和环境; (3)督促承建单位按照部署计划的要求开展系统集成活动并提交系统部署文挡,部署文档应包含系统安装、安装后的软件检验、数据初始化、新老系统并行运行(如适用)、对操作手册利用户手册中的过程作演练性运行等; (4)根据前期工作成果(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审核已部署的系统,对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保密需求等内容提出监理意见,并上报业主单位。 (五)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验收条件的达成情况并签署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2)协助业主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整改要求; (3)审查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的整改方案,并复核整改结果,上报业主单位; (4)协助业主单位组织最终验收; (5)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报告,并检查报告结论; (6)督促承建单位开展通过验收后的系统试运行工作,并审查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情况,上报业主单位。 2.进度控制 (1)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和验收实施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2)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 3.投资控制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款付款申请,形成监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4.合同管理 (1)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5.文档管理 (1)妥善管理项目验收阶段中所产生的各项工程管理资料和技术文档等文件; (2)整理本项目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签收。 6.沟通协调 (1)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并经各方签认; (2)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会各方签认; (3)协调业主单位对承建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7.工程结束后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Ø (3)项目实施和竣工文档的移交; (4)项目的整体移交。 8.培训阶段 (1)依据承建合同,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 (2)监督承建单位开展培训活动,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培训记录。 9.初验阶段 (1)依据承建合同,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软件系统功能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软件系统功能检查表; (2)依据承建合同,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 (3)要求承建单位提交验收方案,审核后上报业主单位,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范围、各方责任、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成果等; (4)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项目初验、评价系统的符合性; (5)记录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业主单位; (6)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确认方式并上报业主单位,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7)参与对初验结果的确认,签署初验报告。 10.试运行阶段 (1)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试运行计划,审核后报业主单位确认,督促承建单位实施; (2)在新旧系统切换前,可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切换及数据迁移申请,审核后报业主单位确认; (3)督促承建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4)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形成系统问题跟踪记录并上报业主单位; (5)试运行涉及项目变更的,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变更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新旧系统的影响,对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等的影响,变更有关的申请、评估、计划、实施、验证等,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6)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试运行报告,协调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交系统使用意见。 11.终验阶段 (1)协助业主单位审核系统是否满足终验条件; (2)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终验方案,审核后上报业主单位; (3)参与对终验结果的确认,签署终验报告; (4)督促承建单位解决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 (5)要求承建单位提交项目移交申请,宜包括软件交付清单、相关工程文档和必要的联系信息,并做好交接记录,形成软件工程项目移交的工程结算,上报业主单位确认; (6)根据承建合同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并上报业主单位; (7)完成工程监理总结,整理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移交业主单位。 (六)项目质保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 开展质保及运维阶段监理工作。 2. 监督承建单位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业主单位验收尾工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签证。 3. 评审质保期方案及运维期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满足工作需要。 4. 应监督承建单位对已完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进行修复。按照质保期方案,每个季度出具监理报告上报业主单位,评价承建单位的质保期工作效果。在承建单位未能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时,监理机构可建议业主单位雇用他人完成施工质量缺陷修复工作,按合同约定确定责任及费用的分担。 5. 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缺陷责任终止申请,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提请发包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上报业主单位。 (七)项目交付物 (1)监理服务应在《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及监理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每个项目《监理文档编制及管理办法》,经业主方认可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提供本项目各类监理报告、表格、文档;妥善管理、保存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监理文档资料,并督促承建单位按规范编制本项目所有的技术文档和验收报告等(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成果产出: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工程项目报审表格、开工令、停工令、初验申请、终验申请、实施文档、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监理月报、项目备忘录、项目监理审核意见、项目专项监理报告等。 (八)服务响应 提供5×8 小时的工作时间驻场服务,并承诺满足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进展对服务时间的临时调整要求。 提供7×24 小时的热线支持服务。 提供7×24 小时的应急支持服务,如需到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达。 ★三、考核要求 供应商当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总结文档供业主单位考评存档,考评主要从专业度、及时响应率、记录完整性等方面综合评分进行考核(详见监理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考评结果作为业主单位向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监理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四、服务团队要求 1 、团队人数 本次监理服务过程中拟派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不少于2名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按照业主要求常驻指定地点开展工作。供应商须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和承诺函。 2、团队整体能力 1.由项目项目经理带领,团队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组成,配合采购进行相关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并调整监理人员,满足业主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2.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应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须提供相应资质及公司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项目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匹配业主单位项目需求。 3、团队稳定性 项目工期内,必须保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稳定,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提供项目验收方案,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项目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规定。 2.促使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培训资料、用户操作手册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整理归档和完整性移交工作。 |
4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70% 2、服务开始后1个月以内,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30% |
6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的,每逾期一日,按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十日都未整改成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单费、鉴定费、违约金及赔偿金产生的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 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因系统固化,本项目支付约定以此为准: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2.服务开始后1个月以内,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注:第三章带“★”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