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延安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黄陵碳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编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根据项目需求,收集项目涉及基础资料,整理黄陵碳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用地、立项、规划等项目基础信息,分析全市各区县“三区三线”划定数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报批地数据等。梳理本次优化调整的项目用地需求和城镇开发边界指标缺口等基本情况,并制定跨区县城镇开发边界指标调整方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区域产业发展战略,从促进用地保障、产业结构优化、空间集约高效等多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对局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合理性进行分析,同时按照部、省技术规范,绘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所需的相关图件并完成数据库建设。
2.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1)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3.《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
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函》(陕自然资函〔2022〕192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319号)
7.《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陕自然资发〔2024〕2号)
8.其他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及行业现行的技术规定(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质量标准:方案成果需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三、成果要求
1.延安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黄陵碳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编制方案成果和图集装印纸质版5套、电子版1套,电子版的文件格式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2.延安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黄陵碳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数据库1套,格式为gdb。
3.成果需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4.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完成后知识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所提供的成果不得有任何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之处,如有上述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
法规责任。
四、商务条款及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黄陵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3、合同总价即成交价,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报价表中列明完成本次谈判所要求的服务并验收至合格的所有费用。
4、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5、付款方式和程序:
5.1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通过审批合格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5.2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
5.3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且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支付。
5.4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5.5结算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结算,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进行支付结算。
6、技术服务、后期维护和技术支持:
6.1谈判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不低于谈判标文件的要求。
6.2谈判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
6.3谈判供应商应配备专职办公人员,组建符合项目要求的由专人负责管理的、专业化项目团队。
7、验收要求:
7.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验收合格。
7.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7.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本项目日常工作中的资料及相关数据的定时收集上报,以及评估、验收资料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