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坎区都市产业园厂房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2、项目概况:建设用地面积:11251.81平方米。工程规模:拟建1栋地上9层,地下1层高层厂房,总建筑高度50 米。总建筑面积约41393.5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280.83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112.72平方米。容积率2.96,建筑密度40.28%,绿地率15%。
3、检测服务内容:
序号 |
检测项目内容 |
备注 |
1 |
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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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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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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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材料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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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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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物沉降观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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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基坑开挖施工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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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等工程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除以上作内容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科学公正、合法有效,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按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通过其系统进行连接传输报送。
(4)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达到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要求。检测工作内容满足本项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与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但不限于以上要求。
4、采购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人民币1,197,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工程完工止,检测服务期涵盖工程检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采购包1(赤坎区都市产业园厂房建设工程检测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工程完工止,检测服务期涵盖工程检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天内,招标人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给中标人,作为本项目工程检测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65%,进度款:进度款开始按季度计量,即每季度计量一次,每季度按实际完成检测服务费计量金额100%支付(每季度末月25号前,中标人将本季度完成的检测费用请款资料报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检测费用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完成,招标人在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审核确认金额的100%给中标人)。检测费用以实际检测工程量为准,即为:实际检测工程量×单价×(1-中标下浮率)。计量周期:上季度末月21日至本季度末月20日。当各期检测费用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95%时暂停支付。 3期:支付比例5%,尾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报告和完整的请款资料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结算金额=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单价×(1-中标下浮率)。当结算金额超过招标预算价时,按招标预算价结算,当结算金额未超过招标预算价时,剩余尾款=结算金额-已支付金额。 (1)以上付款流程的时间均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之日开始计算。 (2)若采购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相应检测费,成交供应商有权暂缓提供检测报告,直至采购人付清检测费。因延迟提供检测报告产生的影响,由采购人承担。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检测服务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检测技术成果报告; (4)中标(成交)通知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项目检测要求: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工程验收和检测规范标准,符合湛江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验收及检测规定要求,并达到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应配备足够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满后应进行检定/校准。各计量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严格按要求有明显的标志。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现场检测所需辅助劳务及相关费用。 (3)成交供应商具有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检测业务。试验检测工作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和方法,试验检测工作,同时做好数据记录,试验检测报告必须严格进行内部审核制度。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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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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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 注:下浮率的计算公式:下浮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的材料采购、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试验、制造、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运费、保险费、仓储费、施工、安装调试费、验收、培训、派驻人员工资、福利、服装、社保、医疗、清洁物品、设备运行维护、协调等检测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规费、堤围防护费与税金等因素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影响而做任何调整。该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当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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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算方式 |
检测监测依据必须为采购人确认的监测检测任务书,工作量须经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交办的检测监测任务。工程完工时,检测单位已按要求同时完成这些工程量的检测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完整请款资料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比例支付至检测合同总价相应比例的费用。若在项目进程中且存在因设计变更而需要增加抽检的情况,需付的检测费用超过招标预算价,按招标预算价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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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商务要求 |
(1)采购预算金额及计费标准: 1)采购预算金额:1,197,000.00元; 2)计费标准:根据2015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所列单价为收费基准进行核算。 (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且合同签订前, 须按照相关规范、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单位要求,在投标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并形成详细监测和检测方案报各参建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审批。 (3)合同执行过程中,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采购人有权调整监测和检测方案,包括增减监测和检测项目和数量。监测和检测数量按实际发生的监测和检测数量进行结算,项目结算价以雷州市财政审核为准。 (4)对本工程中的监测和检测项目,出具监测和检测报告,具体工程量以相关规范要求及经采购人确认的检测数量为准。 (5)在进行监测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监测和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6)成交供应商具有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监测和检测业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赤坎区都市产业园厂房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
项 |
1.00 |
1,197,000.00 |
1,197,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赤坎区都市产业园厂房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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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基本要求 1、检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在指定岗位上进行试验工作。 2、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满后应进行检定/校准。各计量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严格按要求有明显的标志。中标人自行解决现场检测所需辅助劳务及相关费用。 3、中标人具有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检测业务。试验检测工作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和方法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同时做好数据记录,试验检测报告必须严格进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 4、检测人员要依照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数据要真实可靠,对试验数据负责。 5、试验设备要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试验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标定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7、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的环境、温度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8、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与步骤进行。 9、对试验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如实准确填写在试验记录中。 10、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主要依据,要履行审核手续,签字齐全后对外发出。 11、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设专人管理。 12、检测的数量和批次符合国家及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检测规定。 13、成果文件:每次检测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一式伍份正式检测报告原件。 14、为了工程完整性,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工程检测内容的调整。 15、若结算时审定检测工作量有增减时,按审定后的检测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二)质量要求 1、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或规程进行科学检测,向采购人提供数据全面、分析科学、结论正确,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检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采购人和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检测报告外,还应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提交作为工程验收归档的验收资料。 2、检测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和湛江市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范、标准,以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三)实施要求: (1) 工程检测实施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并实行“三包”:包质量、包服务期、包作业安全。由中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全过程监管,中标人承担工程检测全过程的相关人员和检测安全责任。 (2)中标人应提供检测质量控制方案、程序和检验方法,处理关键点、难点的对策及措施,实施前须得到采购人批准方能施行。其内容应对所有项目检测及现场验收作出详尽安排和说明,并包括参与或派出人员人数、参与时间、责任和工作内容等。 (3)中标人在实施检测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项目技术及成果要求: 1、项目依据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1)符合国家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2、项目成果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检测实施办法要求; (2)相关检测项目符合或达到市政等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满足行业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项目成果内容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归档的验收资料。 4、项目成果文件要求 (1)中标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真实的检测报告,并要对检测结果负责,对检测结果保密。若出现数据造假情况,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中标后所有涉及项目必须依据验收规范提供所有应检的检测报告及数据。 (3)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等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检测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专业的检测报告。 (4)中标人负责检测全过程资料和报告的整理、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各项成果报告一式五份。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成果必须完全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5、中标人须按照相关规范及质监部门要求,提出并优化详细的检测方案报质监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中标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工程现场情况、设计、工期要求、服务范围、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及文件、质监站等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风险因素等情况。 6、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中标供应商不具备资质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包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五)检测依据: 1.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如有更新则按最新的为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 (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 15-60-2019);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07); (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10)《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 (11)《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 (1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15)《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16)《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湛江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湛建质〔2018〕277号); (17)与本项目检测项目有关的检测标准、主管部门对相关规程、规范的补充规定和解释说明; (18)本项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19)采购方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