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典型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2月
采购内容:主要涉及包头市范围内的有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别为白云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包头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百灵庙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萨拉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固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东河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针对上述6个填埋场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调查评估,查明垃圾填埋场是否存在渗漏污染,以及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期监测体系,基本掌握对6个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排查6个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隐患,梳理6个填埋场环境管理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编制《包头市典型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为强化两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抓手,对存在问题的填埋场提出修复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包头市典型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10月-12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后付60%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成果报告通过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付30% 3期:支付比例10%,提交最终合格的验收成果报告后付10% |
验收要求 |
1期: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特别提示:1.此项目为电子投标,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到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自行学习操作方法(网站上有操作视频),如遇问题无法解决可直接联系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400-0471-010。2.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签到,开标时远程解锁、确认。开标时,各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脑可正常登陆、解密及签章。本项目设置解密、签章确认时间、最后报价时限均为30分钟,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签章,造成废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招标,后台招标文件为系统模板,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无法准确描述,部分内容只可填空,不可更改。所以招标文件中有不适用之处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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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包头市典型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项 |
1.0000 |
2,030,000.00 |
2,030,0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包头市典型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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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工作范围及目标 主要涉及包头市范围内的有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别为白云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包头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百灵庙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萨拉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固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东河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针对上述6个填埋场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调查评估,查明垃圾填埋场是否存在渗漏污染,以及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期监测体系,基本掌握对6个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排查6个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隐患,梳理6个填埋场环境管理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编制《包头市典型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为强化两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抓手,对存在问题的填埋场提出修复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03) (6)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2.3.31第四次修正); (7)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8) 《包头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9) 《关于印发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4项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15)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17); (17)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18)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 (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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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 2、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1) 工作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的污染进行识别,确定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分析和推断调查对象存在污染或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典型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监测工作采用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布点,可根据已收集资料判断周边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通过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的调查工作,可针对性地加强典型污染源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垃圾填埋场监督性监测工作,防控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2) 技术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导则文件,针对全市6家垃圾填埋场开展资料搜集,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信息、填埋场及周边基本信息、污染管理信息、迁移途径信息及历史调查监测信息等。本次调查工作包括垃圾填埋场及周围区域两部分,周边1000-2000 m的范围作为踏勘范围,包括周围区域的敏感目标和水源地。通过现场踏勘辨别现场环境状况及疑似污染痕迹。 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以及相关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文件,确定布点方案。要注重地下水、土壤和地表水协同调查;兼顾不同地形和水文地质条件;优先选择疑似污染区布点。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应以揭露浅层地下水,且不穿透浅层地下水隔水底板为准;以揭露第一层含水层状况为主,且勿贯穿隔水层。须提供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现场岩芯照片或其他可靠的佐证材料,停止钻探并记录,并对点位进行调整,具体成井深度以钻孔实际揭露含水层深度为准。 样品采集应满足所选用分析方法中规定的采样要求。相应分析方法未规定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要求执行。 本次调查项目包括土壤调查和地下水调查,结合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根据两场水文地质条件、运行状况、防渗状况、污染识别、污染评价结果、历年监测数据等信息,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同时,基于地下水污染状况、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敏感受体情况,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分析。若填埋场存在渗漏情况,则应对渗漏点的分布、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污染趋势、对周边敏感受体的潜在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3) 报告编制及评审 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完成数据分析,编制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提交《包头市典型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项目技术成果 本次项目成果包括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包头市典型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四、服务要求 (1) 按要求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评审; (2)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一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包括环境、水工环地质、地下水)正高级职称或具备副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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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安排专人每月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保证项目按时推进。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