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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度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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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发布 99页 文档编号:202409190001565410 需下载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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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度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服务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福州市琴亭湖公园、东山苗圃绿化养护。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绿化养护所需设备和人员必须达到采购人最低要求。

2、招标内容一览表

采购包

项目名称

项目面积(㎡)

单价最高限价

(元/年)

服务期限

1

2024-2027年度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服务

公园园区:109182;

东山苗圃:386280

854910

3年

若因福州市琴亭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的,涉及绿地养护面积增减,采购人根据实际养护面积,向中标方支付养护经费。养护面积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共同测算,养护经费依据中标金额与招标文件中的面积换算出的单价进行测算。如遇政府征地,中标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

3、福州市琴亭湖公园植物名录

乔木

碧桃

海南莆桃

火焰木(澳洲)

南洋楹

水翁

异木棉

蒲桃

扁柏

红枫

鸡蛋花

盆架木

台湾栾树

福建山樱花

玉兰

二乔玉兰

红果冬青

鸡冠刺桐

苹婆

水杉

池杉

落羽杉

垂叶榕

榕树

大叶榕

朴树

天竺桂

樟树

红千层

苦楝

南洋杉

蓝花楹

青枫

乌桕

洋紫荆

羊蹄甲

日本晚樱

椤木石楠

柳树

秋枫

小叶榄仁

小叶紫薇

大花紫薇

红花风铃木

黄花风铃木

龙爪槐

黄槐

芒果

桃花心木

波斯皂荚

金合欢

幌伞枫

木棉

杨梅

 

 

 

灌木

茶花

枸骨球

含笑

红叶石楠

毛鹃

浙江杜鹃

苏铁

茶梅

龟背竹

鹤望兰

花叶女贞

米兰

三角梅桩景

三角梅

大花玫瑰

桂花

红花夹竹桃

黄金香柳

木芙蓉

十大功劳

喷雪

非洲茉莉

海桐球

红绒球

金桂

木绣球

双荚槐

小蜡

扶桑

海芋

红叶李

绿宝

南天竹

树葡萄

狭叶十大功劳

地被

八仙花

大花萱草

红花檵木

金边六月雪

络石

山管兰

紫娇花

百子莲

大吴风草

狐尾天门冬

金叶石菖蒲

麻叶绣线菊

肾蕨

鸳鸯茉莉

波士顿蕨

大叶栀子

花叶假连翘

兰花三七

马樱丹

天门冬

棕竹

彩叶草

鹅掌柴

花叶络石

蓝蝴蝶

麦冬

铜线草

矮蒲苇

春羽

非洲凌霄

花叶蔓长春

蓝雪花

迷迭香

香蒲

细叶芒

吊兰

芙蓉菊

花叶艳山姜

冷水花

木本满天星

小兔子狼尾草

云南黄素馨

大布尼狼尾草

龟背竹

黄蝉

龙船花

铺地柏

朱蕉

紫花翠芦莉

大花马齿苋

海芋

火焰南天竹

芦苇

洒金变叶木

 

 

藤本

紫藤

炮仗花

风车茉莉

金银花

锦屏藤

使君子

蒜香藤

飘香藤

 

 

 

 

 

 

水生

花美人蕉

花叶芦竹

芦竹

水葱

西伯利亚鸢尾

德国鸢尾

菖蒲

梭鱼草

观音竹

纸莎草

大叶纸莎草

旱伞草

红鞘竹芋

再力花

睡莲

荷花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绿化养护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管理,按照《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附件1)、《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考核细则》(附件2)及《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日常检查扣罚依据标准细则》(附件3)中的考核标准执行。养护期限内,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立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管理本项目,投标人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地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人员配置及要求

2.1日常养护投标人必须保证每天至少到岗14人(包括节日、双休日),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主管(技术负责人)、作业人员12人。工作时间为8 小时/天。服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审核通过的人员安排表进行运作,保证全年每天到岗人数及人员准时到岗(包括节日、双休日)。如未按要求到岗,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按500-2000元/人次进行扣款,并在当期考核周期中进行扣分。

2.2所有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证书,派驻人员中必须具有熟悉杜鹃栽培人员和具有大树修剪经验的人员。(评审项1)

2.3拟派驻的人员须通过由采购方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任。(评审项2)

2.4派驻的人员在公园作业期间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应给予配合并承诺考核合格人员要保持稳定,至少服务六个月及以上。(评审项3)

2.5更换派驻人员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派驻时间达不到六个月的,投标人需赔偿采购人损失:更换主要技术负责人赔偿1万元,更换其它人员赔偿1000-3000元。(评审项4)

2.6派驻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如派驻人员不能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派驻人员,且不减免人员更换的赔偿费用。(评审项5)

2.7在合同期内,更换派驻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包含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更换),超过2个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加倍收取人员更换的赔偿费用。(评审项6)

2.8关于人员更换的事宜,均以书面通知或书面申请为准。工作人员回乡探亲、休病事假等要及时派人补充,不得出现缺岗现象。

2.9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强台风、特大暴雨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有关人员指挥,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费用另计。

2.10本次采购项目所配备的人员年龄不得高于60岁,员工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11采购人对投标人承诺派驻的人员相关证件进行复核,确认其真实性,如有使用虚假证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养护职责

3.1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作业内容

序号

作业分类

作业内容

养护标准

备注

1

日常绿化养护

浇水

《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附件1《福州市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抹芽、修剪

施肥、复壮

打草、除杂草

病虫害防治

树木扶正、防寒防风、抗旱抗涝

树木支撑更换、维护

切边、松土

植物移植、种植

因景观改造,公园内乔木、花灌木、地被植物、草坪等移植,所需人工应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根据工作量实行情况,对超量超时的人工费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参照最新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园内绿化垃圾的收集及清运

 

2

专项绿化养护

重要节庆、大型活动、工作检查时莳花的养护作业

《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附件1《福州市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由投标人负责公园莳花的四季更换及养护工作(所需的莳花由采购方负责),遇重大节庆摆花活动,由投标人安排人员摆放。采购人根据工作量实行情况,对超量超时的人工费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参照最新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杜鹃精细化养护

杜鹃适时开花,无枯死。如因养护不当造成的杜鹃枯死、生长不良,由投标人负责补植,补植的品种须与原来的一致,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因景观需求,每年对杜鹃进行调整移植,所需人工应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根据工作量实行情况,对超量超时的人工费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参照最新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办公楼庭院、屋顶绿化

办公楼庭院、屋顶绿化花境植被品种的更换,所需人工应由投标人负责。所需的植物由采购方负责。

抢险救灾、灾后重建

公园内乔灌木、地被植物、草坪等绿化的恢复,由投标人负责,所需人工应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量,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由采购人自行核定。采购人根据工作量实行情况,对超量超时的人工费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参照最新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苗木采购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项目费用中)。

上级下达的景点建设任务、园区绿化提升改造

公园内乔灌木、地被植物、草坪等绿化改造,应由投标人负责,所需人工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根据工作量实行情况,对超量超时的人工费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参照最新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苗木采购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项目费用中)。

草花播种

按采购人的方案要求进行播种、育种、养护等。种子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

其他

其他

《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附件1《福州市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提供100个工日,以上项目超出部分的工时费用,采购人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参照最新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2东山苗圃绿化养护作业内容

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的东山苗圃地块为原生绿地,投标人应负责清理绿地上的垃圾杂物(包括白色垃圾);及时清除枯树、枯枝、缠绕性、攀援性杂草;乔灌木修剪扶正;防台抗台;病虫害防治等。

3.3投标人应按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大件垃圾:自行投放至辖区规范的大件垃圾投放点/集散点,或通过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预约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上门进行搬运、运输和处置。)等相关要求做好大件(园林)垃圾处置工作。

3.4绿化补植相关规定:

(1)在投标人养护管理期间,发生绿化植株死亡的情况,由采购人及投标人共同进行现场查勘,确定原因。

(2)不属于投标人养护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由采购人安排进行补植,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属于投标人养护不到位的,由投标人采购相应规格苗木进行补植,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进行补植,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处以500-2000的罚金,安排自行采购补植,所产生的费用由当月养护服务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履约保证金中支出,并可继续向投标人追偿。

(3)如投标人养护不到位,造成绿化苗木大量死亡的(死亡率超过5%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养护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系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向投标人经济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4、供应商职责

4.1.组织管理:对本合同包中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物资设备等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制定计划:投标人进场前半个月内应向采购人提交全年的养护计划(包括人员安排、修剪、施肥、植保等),提交每个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工作安排(包括人员安排、修剪、施肥、植保等),以及节假日、重大检查、台风等期间的应急预案。

4.3抢险救灾:如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时,投标人应积极支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期间的抢险救灾任务、应急响应任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投标人要求时间内保证园路畅通、公园倒伏树木恢复,且投标人须承诺提供以下抢险救灾设备:①抢险人数不少于30人;②7t及以上的垃圾清运车不少于2辆;③油锯不少于5把;④抽水泵不少于3台;⑤发电机不少于2台;⑥高空修剪车不少于1辆。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台风红色预警以下产生的费用,红色预警(含)以上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商定。

4.4植保工作:投标人应负责全园病虫害防治。白蚁防治、红火蚁、薇甘菊等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清理和防治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4.5隐蔽签证:投标人应负责大树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置工作;大树修剪、施肥及农药的使用需经采购人的同意,并做好签证;有机肥施肥标准每平方米不得少于1公斤;投标人每年需提供杜鹃专用肥(复合肥、菜籽饼肥)0.5吨。

4.6安全责任:投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若采购人先行垫付的,采购人有权抵扣投标人的绿化养护费,若养护费不足以偿还的,采购人可向投标人继续追偿。

5、对工具物料的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在现场存放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的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包括:背负式割草机5台及以上、背负式打药机3台及以上、油锯3台及以上、绿篱机3台及以上、高压喷药机至少2辆等工作需要的各种工具和物料(包含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不得挪用于其他地方使用。同时,投标人须配备满足公园日常养护所需的车辆,保证车辆随叫随到,包括:高空修剪车至少1辆(能满足高大乔木修剪枯叶的要求)、8t吊车1辆、载重量2t货车1辆、额定载质量在5t以上10t以下(含10t)洒水车至少1辆、额定载质量2t以上5t以下(含5t)压缩式垃圾车至少1辆。投标人须单独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以上工具、机械、车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单独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投标人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5.2物料、工具、器械的堆放场地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如有遗失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和赔偿均有投标人承担。(评审项7)

6、养护要求

6.1福州市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绿地整体要求:干净整洁、植株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叶片正常,树形美观,树冠丰满、完整、并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养护。不得出现以下现象:枯枝败叶,伤损枝、病虫枝,徒长枝,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缺株、随意砍伐、移植园内植物等现象,树木保存率低于98%以上;明显的人为破坏,绿地明显裸露痕迹。

(2)乔木生长旺盛,枝多叶茂,叶色鲜艳,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疏密得当,通风透光;层性乔木需保持明显的顶端和层次;观花乔木需适时开花,花色艳丽、花量丰富;修剪剪口要平,树干不得留有树钉,护树架整齐;景观效果优良。

(3)灌木生长势良好、株形丰满、枝条疏离得当、无枯枝;花灌木适时开花,花色艳丽、花量丰富;地被植物:生长良好,无老化现象、无枯枝残花败叶,覆盖率达到100%,色块分明,高度一致,无凹凸感。

(4)草坪覆盖率应达到98%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杂草率≤3%,草坪高度适中(高度为5-7cm)、边缘整齐、无坑洼积水。

(5)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攀缘植物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6)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7)水生植物应保持旺盛的生长状态及景观效果,不同品种适时开花。

(8)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9)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

6.2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琴亭湖公园植物生长健壮、旺盛,观叶植物颜色鲜艳。及时清除死树、枯枝、残花、败叶、野生藤萝、杂草;枯危和倒伏的乔灌木及时处理,并做好防寒、抗旱、保苗、病虫害防治工作。

(2)整地松土除草、切边整形:每年不少于二次,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株处应浅。松土深度一般为5-8厘米。除草可保持土壤中的养分及水分,有利于植株的生长发育。

(3)浇水:根据立地条件、植物的生长习性浇水,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夏季至秋初全园每日浇水1-2次。春季每周浇水3次,冬季每月浇水1-2次。对于三角梅应花前控水,保证花量。

(4)施肥:植物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有机肥2次。施肥量根据植物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平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施加磷钾肥,或使用根外追肥方式。特别是每年对杜鹃、木兰科、茶花等花灌木、花乔木进行有针对性的施有机肥、特殊高效肥、微量元素肥等。

(5)病虫害防治: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病虫害防治及时上报采购人,获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标准,采用生物防治手段进行防治,如采用化学药剂防止病虫害时,必须注意防治对象、用药种类、用药浓度、施用方法、用药时间、施用部分和环境条件等。喷药时,应尽量降低对游人的影响。

(6)修剪:主要修剪时间是春、冬二季。乔木主要是修剪病枝叶、枯枝叶、徒长枝、内膛枝,台风季节前对易倒伏树木重剪,修剪过密枝条,回缩树冠。修剪伤口大于15公分应作消毒和封闭处理。灌木按景观要求进行修剪,特别是观花灌木应根据季节和植物开花期的特点,进行主动控花修剪。地被根据景观要求、植物生长习性、开花特点、重大节假日等因素,按要求控制高度和造型进行修剪。因特殊观赏需要,可根据树木生长生育的特性,对树木进行整形,将树冠修剪成设 计的形状。对采购人的特选树种要精心养护,如各类桩景等要定期修剪、造型,以达到最佳景观效果。

(7)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8)公园内无枯死树,新栽植物成活率达98%以上。如有死亡或生长极度不良,应在采购方检查后10天内由养护单位负责补植。补植的品种、规格与原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9)草坪的管理:草坪要求保持青绿旺盛,以定期修剪平整为主(每年修剪4次)、边缘草要修剪整齐、草坪高度保持在7cm以下;保持草坪地形平整,无凹凸不平现象,如有发现及时疏草和加沙滚压。应避免草坪因过度生长而老化鼓包,同时也应防止过度修剪而出现秃黄。

(10)水生植物管理要求:湿生植物除按正常养护要求外,旱伞草、纸莎草等每年重剪及梳理3次;美人蕉花后修剪保证持续开花;开花类水生植物应及时去除枯残枝叶与杂物,保持花期。

(11)杜鹃管理要求:确保植株健壮,无病虫害,花量大,花期长。每年须施肥5次以上,使用药剂进行花期调控,在盛花期使用药剂延长花期,防治花腐病,花后及时摘除残花。喷施叶面肥,防治叶片黄化。

(12)竹丛的养护管理:要求无断枝、无倒伏、无枯枝,每年冬季应疏枝,去除老枝及地面上的老根。

(13)在养护期间要爱护福州市琴亭湖公园养护设施,如有损坏或损失,由投标人三天内补齐。否则,福州市琴亭湖公园原状修复后,向投标人收取成本价两倍的维修费。

(14)乔灌木(不含草坪、已硬化的绿地)丛中枯枝烂叶要及时清除,确保整洁美观。绿化产生的垃圾能装袋的要及时装袋,无法装袋的枝杆或外来较大的垃圾(绿化带中)要及时清理出来并集中在合理的位置,及时清运。

(15)抗旱、抗台、抗涝、抗冻:旱季(含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对园内易受冻植物进行防冻保护。

(16)对公园园区内的树木支撑按照园林相关规范要求(或采购人要求的标准)进行更换及维护。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琴亭湖公园

2

 

交货时间

服务期限三年,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实施

3

 

交货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养护工作,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按照考评结果进行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4、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5、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6、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7、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8、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9、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0、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1、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2、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3、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4、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5、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6、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7、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8、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19、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0、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1、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2、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3、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4、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5、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6、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7、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8、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29、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0、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1、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2、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3、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4、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5、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7%

36、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评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5%

7

 

履约保证金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如果是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开具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即到期时间)须覆盖整个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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