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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年交通车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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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190001565486 发布时间:2024-09-19 文档页数:75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年交通车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1

通勤用车、临时用车出行租赁服务

1(项)

人民币2,760,000.00元

2

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

(韶关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

1(项)

人民币500,000.00元

3

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

(广州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

1(项)

人民币200,000.00元

注:①本项目分三个包组,各包组预算金额为各合同的合同金额。

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按照包组号从小到大评审,包组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通过包组2的符合性审查,并以此类推。

③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所投项目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服务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包1(通勤用车、临时用车出行租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或以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先达到为准),如果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则按最新国家政策、法规进行重新商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及金额。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租赁服务费结算:根据双方核实核准发车数量及使用清单,租赁服务费以当月实际发生数为准支付,按月支付。中标人10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转账支付上个月服务费(如存在违约情况,产生的违约金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费中扣除,遇寒暑假付款延迟到开学后结算)。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进行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当地有关监督部门鉴定。未通过验收的车辆采购人有权拒绝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 2.服务期满,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支付申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运维服务期间中标人违约或考核扣款余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服务本身质量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3.不予退还的情形;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全部归采购人所有。若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项;违约金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 4.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的0.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不符合广东省运输管理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依法赔偿,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因中标人调度、驾驶人员、车辆等问题影响正常接送,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一小时内临时调度同等条件、同等车况的备用车辆替代,或以其他车辆完成接送,该趟次的班车费用减半;如未能另外派车或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接送任务的,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当日该趟次车辆费用且有权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两倍的当日该趟次车辆费用,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的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因发生意外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4.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招标人的乘车人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而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全额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5.中标人接送乘客的车辆不得乱停乱靠,如因违反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导致车辆被罚款、查扣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若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招标人有权不定时抽查中标人提供的车辆是否为合同约定的车辆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有发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发出书面违约告知通知,逾期未更正或更正无明显效果,招标人有权每次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元。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如果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出现有迟到、驾驶人员有粗暴不文明用语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每次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元。 8.中标人应保证服务车辆的安全性能,如因中标人或驾驶人员的过失、疏忽、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招标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等损失,应由中标人赔偿全部损失。 9.中标人如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车辆,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若中标人超过三次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不支付当月产生的有效订单所对应的款项,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中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变更行程未及时通知的、产生客诉等情形的,除涉及订单费用不予结算外,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若造成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用车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报价要求

1.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将视作无效报价。投标人以附表中的最高限价或计费标准为基准,报出价格的折扣率,且折扣必须为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0%<折扣率≤100%,即实际采购各项内容价格=采购清单各项单价限价×实际产生数量×中标折扣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产生数量经双方核实,并以采购人确认的数量为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车辆租赁费、车辆的车船使用税、相关保险、年审、轮胎、车辆维修保养费、路桥费、年票、税费、租赁费、管理费、司机工资福利、燃油费、车辆购置费、利润、停车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折旧费、违章罚金等,购置足够额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一切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道路客运服务

通勤用车、临时用车出行租赁服务

1.00

2,760,000.00

2,760,000.00

100.0

交通运输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通勤用车、临时用车出行租赁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内容

 

2

(一)负责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日常交通用车承运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3

1.固定通勤用车:教职工上下班(学生实习等)接送。

 

4

2.临时通勤用车: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新生用车、毕业生离校用车、接送军训教官用车、征兵体检用车、学生实习活动用车、教职工活动用车等。

 

5

(二)租赁车辆要求及最高限价(计费标准)表:

 

6

1.固定通勤用车

固定用车

行驶路线

车辆要求

最高限价

曲江校区线1(正常工作日运行,上下车地点可调整))

①7:10韶钢东区→松山街道办→红旗厂北门→北区聚贤苑→二村→大转盘→区政府→市场监督局→华亿优佳酒店→环城路→碧桂园公交站→曲江校区

≥30座空调客车(含税及保险)

该线路单台车一天最高限价 840元

②8:00曲江校区→碧桂园公交站→环城路→华亿优佳酒店→市场监督局→区政府→大转盘→二村→北区聚贤苑→红旗厂北门→松山街道办→韶钢东区

①16:30韶钢东区→松山街道办→红旗厂北门→北区聚贤苑→二村→大转盘→区政府→市场监督局→华亿优佳酒店→环城路→碧桂园公交站→曲江校区

②17:20曲江校区→碧桂园公交站→环城路→华亿优佳酒店→市场监督局→区政府→大转盘→二村→北区聚贤苑→红旗厂北门→松山街道办→韶钢东区

浈江校区线2(正常工作日运行,上下车地点可调整)

①6:50曲江校区→大转盘→九龄小学公交站→百旺桥头西侧桥底→丹霞大道沿途公交站→北实公交站→五里亭公交站→浈江校区

≥30座空调客车(含税及保险)

该线路单台车一天最高限价 720元

②12:00浈江校区→五里亭公交站→凤凰城公交站→莲花大道→莲花校区→北区聚苑贤→彩虹门→大转盘→曲江校区

浈江校区线3(正常工作日运行,上下车地点可调整)

①12:00曲江校区→大转盘→彩虹门→北区聚贤苑→莲花大道→莲花校区→凤凰城公交站→五里亭公交站→浈江校区

≥30座空调客车(含税及保险)

该线路单台车一天最高限价 720元

②17:15浈江校区→五里亭公交站→北实公交站→丹霞大道沿途公交站→百旺桥头西侧桥底→九龄小学公交站→大转盘→曲江校区

莲花校区线4(正常工作日运行,上下车地点可调整)视运行情况而定

①7:10曲江校区→大转盘→彩虹门→北区聚贤苑→莲花大道→莲花校区

≥30座空调客车(含税及保险)

该线路单台车一天最高限价 700元

②17:15莲花校区→莲花大道→北区聚贤苑→彩虹门→大转盘→曲江校区

 

 

7

2.临时通勤用车

车型

排量(L)

座位数(个)

租赁时间

实际时长大于或等于限时标准、实际里程大于或等于里程限制时,租赁费用=①+(实际时长-②) ×③+(实际里程-④) ×⑤

车辆带驾租金①

限时标准②

时)延时收费 /小时③

里程限制(公里)④

超里程数收费标准(元/公里)⑤

商务中巴车

2.4-3.0

9-17

一天

700元/天

8小时

50元

100 公里/天

3元

半天

450元/半天

4小时

50元

50公里/半天

3元

260元/时

1小时

50元

25公里

3元

中巴

2.8-3.5

20-28

一天

760元/天

8小时

60 元

100公里/天

3.5 元

半天

480元/半天

4小时

60 元

50公里/半天

3.5 元

300元/时

1小时

60 元

25 公里

3.5 元

大巴

8.5

37-53

一天

950元/天

8小时

80 元

100公里/天

4.5元

半天

650元/半天

4小时

80 元

50公里/半天

4.5元

350元/时

1小时

80 元

25 公里

4.5元

备注:1、以上限价包含税及保险、驾驶员服务.停车费、司机食宿、过路、过桥费、油费、保险、驾驶员补助等车辆运行产生的费用。如需跟车过夜,则加收司机住宿费用250元/晚。

2.用车申请人员复核签字确认实际用车行程时长及里程。

 

 

8

二、服务要求

 

9

(一)供应商要求

 

10

出租方须拥有专业化、高度敬业的团队,信誉良好;具有专业、诚信的服务理念;拥有服务至上、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11

(二)车辆要求

 

12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用车不少于10辆。车辆需具备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技术状况达到国家行业检测机构评定二级以上,车身有统一的公司标识,车况经采购人认可,整车整洁卫生,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资料、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13

2.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停车指示标志,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和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可提供相关图片及文字说明)。

 

14

3.有以下情况的车辆不能作为服务用车:

 

15

(1)已到报废年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无牌证、假牌证、套牌、伪造证件的车辆。

 

16

(2)不按工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印制单位名称、广告、装饰品的车辆。

 

17

(3)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

 

18

4.投标人应为其服务的车辆投保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金额应当在100万或以上)、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乘客险(赔付金额不低于40万元/人)及附加险不计免赔条款,投标人承诺上述保险均在服务有效期内有效且不存在间断状态,确保招标人及其人员不因使用投标人车辆而承担相关索赔,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注:保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9

(三)驾驶员要求

 

20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可供调配的驾驶员不少于13人,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有证件齐全。车辆驾驶员与投标人之间必须具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熟悉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并保持车辆整洁,需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及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

 

21

2.有以下情况的投标人驾驶人员不能为招标人提供驾驶服务:

 

22

(1)没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的驾驶人员;

 

23

(2)一年内交通违法6分(含本数)以上的驾驶人员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驾驶人员;

 

24

(3)近3年内发生伤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员;

 

25

(4)任一计分周期累计交通违法计分满12分的驾驶人员;

 

26

(5)酗酒成性、吸毒、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身体欠佳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驾驶人员。

 

27

3.车辆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快慢适宜,不擅改路线和上下车地点,不疲劳驾驶,确保安全。若发现车辆驾驶员驾驶车辆时擅改上下车地点的,扣除违约金额100元/次。

 

28

(四)具体服务要求

 

29

1.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与车辆管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30

2.投标人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租赁文件中采购人的用车方案安排的时间执行工作安排。投标人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起点站,出现班车误点,若误点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在2班次(含2班次)以内的,给予投标人警告,并要求加强监管,如出现第三次,报价人应予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单次出车费用的50%;如若误点班车超过5分钟,采购人不予支付本次租车费用,并要求报价人支付该班次所有乘车师生人员坐出租车(四人一辆/次)费用,同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单次出车费用。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机械故障,需处理事故或维修的,若维修时间超过20分钟的,投标人必须及时并免费调度其他车辆完成采购人工作安排或采购人有权安排师生人员转乘出租车(四人一辆/次),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

(五)其他要求

 

32

若教育厅或学校有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时,应配合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司机的健康监测和车辆的清洁消毒工作,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韶关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或以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先达到为准),如果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导至合同不能履行时,则按最新国家政策、法规进行重新商定签订补充协议。 2.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及金额。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根据双方核实核准发车数量及使用清单,租赁服务费以当月实际发生数为准支付,按月支付。中标人10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转账支付上个月服务费(如存在违约情况,产生的违约金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费中扣除,遇寒暑假付款延迟到开学后结算)。其中党政办办理合同内5座车、7座车的派车及结算手续,总务后勤部负责办理合同内其他车辆的派车及结算手续。(遇寒暑假付款推迟到开学时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中标人提供的车辆是3年内或行驶里程在18万公里内、按规定时限定期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必须是车质、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2.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及交通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经营范围,车辆驾驶员应在交通等部门登记在册并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 2.服务期满,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支付申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运维服务期间中标人违约或考核扣款余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服务本身质量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3.不予退还的情形;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全部归采购人所有。若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项;违约金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 4.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的0.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中标人应确保采购方人员的乘车安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全责并按交通事故等相关法规赔付。

 

2

报价要求

1.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将视作无效报价。投标人以附表中的计费标准为基准,报出价格的折扣率,且折扣必须为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0%<折扣率≤100%,即实际采购各项内容价格=采购清单各项单价限价×实际产生数量×中标折扣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产生数量经双方核实,并以采购人确认的数量为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车辆租赁费、车辆的车船使用税、相关保险、年审、轮胎、车辆维修保养费、路桥费、年票、税费、租赁费、管理费、司机工资福利、燃油费、车辆购置费、利润、停车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折旧费、违章罚金等,购置足够额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一切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道路客运服务

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韶关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

1.00

500,000.00

500,000.00

100.0

交通运输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韶关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内容

 

2

(一)用于韶关市发车,负责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重要接待活动、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会议活动等用车的交通服务工作。

 

3

1.韶关市内用车:指的是韶关市发车至韶关市内及下辖各区、县、代管县级市等地的用车。

 

4

2.韶关市外用车:指的是韶关市发车至上述范围以外的用车。

 

5

(二)租赁车辆要求及计费标准表:

 

6

1.韶关市内用车

车型

排量(L)

座位数(个)

租赁时间

实际时长大于或等于限时标准、实际里程大于或等于里程限制时,租赁费用=①+(实际时长-②) ×③+(实际里程-④) ×⑤

车辆带驾租金①

限时标准②

时)延时收费 /小时③

里程限制(公里)④

超里程数收费标准(元/公里)⑤

小轿车

1.8-2.0

5

一天

630元/天

8小时

30 元

100公里/天

2 元

半天

360 元/半天

4 小时

30 元

50 公里/半天

2 元

180 元/时

1 小时

30 元

25 公里

2 元

商务车

2.0-2.5

7

一天

680 元/天

8 小时

40 元

100 公里/天

2.5 元

半天

410 元/半天

4 小时

40 元

50 公里/半天

2.5 元

200 元/时

1 小时

40 元

25 公里

2.5 元

商务中巴车

2.4-3.0

9-17

一天

700 元/天

8 小时

50 元

100 公里/天

3 元

半天

450 元/半天

4 小时

50 元

50 公里/半天

3 元

260 元/时

1 小时

50 元

25 公里

3 元

备注:1.以上限价包含税及保险、驾驶员服务.停车费、司机食宿、过路、过桥费、油费、保险、驾驶员补助等车辆运行产生的费用。

2.用车申请人员复核签字确认实际用车行程时长及里程。

 

 

7

2.韶关市外用车

车型

排量(L)

座位数(个)

租赁时间

车辆带驾租金(一天的里程限额标准为 300 公里)

小轿车

1.8-2.0

5

一天

4.5元/公里

按每天实际公里数超过一天另加450元

商务车

2.0-2.5

7

一天

5元/公里

按每天实际公里数超过一天另加500元

商务中巴车

2.4-3.0

9-17

一天

5.5元/公里

按每天实际公里数超过一天另加550元

备注:1.以上限价包含税及保险、驾驶员服务.停车费、司机食宿、过路、过桥费、油费、保险、驾驶员补助等车辆运行产生的费用。

2.用车申请人员复核签字确认实际用车行程时长及里程。
3.如用车需要出省外,按韶关市外用车计费标准表执行。

 

 

8

二、基本要求

9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用车不少于每种车型一辆,所有车辆均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应与汽车租 赁经营者工商登记名称一致,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营运要求、要求车辆性能状况良好。

 

10

2、提供车辆需是3年内或行驶里程在18万公里内,按规定时限定期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过程应符合GB/T 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所有车辆的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材料应留底备查。

 

11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车辆购买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其中第三者 责任保险 300 万及以上、座位险在10万及以上、购买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其它保险按条款约定协商解决。

12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要求其车身外观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车辆灯光、喇叭、后视镜、雨刷、轮胎盖、仪表、遮阳板、顶棚齐全完好。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 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行李厢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 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车辆随车配备灭火器、工具包、备胎和三角警示牌等必备物品。

 

13

5、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可供调配的驾驶员不少于4人,年龄在50岁以下,驾龄在8年以上,经过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并合格,熟知突发交通安 全事件如何正确处理,了解基本的机动车维护保养知识。应按规定着装,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待客、规范服务,服务用语应规范准确。

 

14

6、中标供应商配相应客车驾驶员且驾驶员配带手提电话并全天 24 小时开机, 以供采购人调配车辆之用。驾驶员要求5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并无发生违章事故纪录。

 

15

7、中标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得知的学校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16

8、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相对固定,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租赁车辆,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调整车辆的,中标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调整使用。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不是投标时承诺的车辆,且未获采购人认可,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17

三、服务要求

 

18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提供口罩、酒精消毒液及疫情防护必需品及 雨具、纸巾、饮用水等。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按照疫情形势需要,提供核酸检测结果及行程码。发车前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发车位置,打开空调或通风设施。

 

19

2、服务期间若国家出台新的相关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20

四、人员及车辆管理要求

 

21

1、中标供应商驾驶员一定要保持良好精神,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礼貌对待客人,保证按时到位,车容整洁,安全平稳行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并在主要行车线路上按采购人所要求上下车地点接送客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地点除外),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

 

22

2、中标供应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交通规则行车,如发生违章行为,所引起的罚款费用或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中标供应商驾驶员在 行车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意外或乘客损伤或事故, 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

3、中标供应商派出的驾驶员和车辆,其管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如中标供应商人员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等,车辆保管及驾驶等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4

4、中标供应商车辆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并开通当班驾驶员的微信位置共享。候车时间如超过20分钟,采购人可采取其它方式回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一趟车内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30分钟,应马上采用其它交通工具送客人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5

5、除经全体应到乘车人员同意外,中标供应商车辆不得提前离开起点站,否则采购人可采取其它方式回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6

6、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 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供应商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且需获得采购人的认可。

 

27

五、执行标准

 

28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29911-2013《汽车租赁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 (广州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或以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先达到为准),如果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导至合同不能履行时,则按最新国家政策、法规进行重新商定签订补充协议。 2.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及金额。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根据双方核实核准发车数量及使用清单,租赁服务费以当月实际发生数为准支付,按月支付。中标人10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转账支付上个月服务费(如存在违约情况,产生的违约金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费中扣除,遇寒暑假付款延迟到开学后结算)。其中党政办办理合同内5座车、7座车的派车及结算手续,总务后勤部负责办理合同内其他车辆的派车及结算手续。(遇寒暑假付款推迟到开学时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中标人提供的车辆是3年内或行驶里程在18万公里内、按规定时限定期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必须是车质、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2.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及交通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经营范围,车辆驾驶员应在交通等部门登记在册并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 2.服务期满,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支付申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运维服务期间中标人违约或考核扣款余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能免除中标人因服务本身质量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 3.不予退还的情形;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全部归采购人所有。若中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项;违约金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 4.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的0.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中标人应确保采购方人员的乘车安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全责并按交通事故等相关法规赔付。

 

2

报价要求

1.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将视作无效报价。投标人以附表中的计费标准为基准,报出价格的折扣率,且折扣必须为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0%<折扣率≤100%,即实际采购各项内容价格=采购清单各项单价限价×实际产生数量×中标折扣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产生数量经双方核实,并以采购人确认的数量为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车辆租赁费、车辆的车船使用税、相关保险、年审、轮胎、车辆维修保养费、路桥费、年票、税费、租赁费、管理费、司机工资福利、燃油费、车辆购置费、利润、停车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折旧费、违章罚金等,购置足够额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一切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道路客运服务

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广州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

1.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

交通运输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公务用车出行租赁服务(广州市出发,包含省内地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内容

 

2

(一)用于广州市发车,负责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重要接待活动、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会议活动等用车的交通服务工作。

 

3

(二)租赁车辆要求及计费标准表:

车型

排量(L)

座位数(个)

租赁时间

实际时长大于或等于限时标准、实际里程大于或等于里程限制时,租赁费用=①+(实际时长-②) ×③+(实际里程-④) ×⑤

车辆带驾租金①

限时标准②

时)延时收费 /小时③

里程限制(公里)④

超里程数收费标准(元/公里)⑤

小轿车

1.8-2.0

5

一天

760元/天

9小时

50元/小时

100公里/天

3 元

半天

570元/半天

4小时

50元/小时

50公里/半天

3 元

商务车

2.0-2.5

7

一天

900元/天

9小时

50元/小时

100公里/天

3 元

半天

750元/半天

4小时

50元/小时

50公里/半天

3 元

商务中巴车

2.4-3.0

9-17

一天

1100元/天

9小时

80元/小时

100公里/天

5 元

半天

850 元/半天

4小时

80元/小时

50公里/半天

5 元

备注:1.以上限价包含税费及保险、驾驶员服务、停车费、司机餐费、过路、过桥费、油费、保险、驾驶员补助等车辆运行产生的费用。如需跟车过夜,则加收司机住宿费用250元/晚。

2.用车申请人员复核签字确认实际用车行程时长及里程。

 

 

4

二、基本要求

5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用车不少于每种车型一辆,所有车辆均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应与汽车租 赁经营者工商登记名称一致,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营运要求、要求车辆性能状况良好。

 

6

2、提供车辆需是3年内或行驶里程在18万公里内,按规定时限定期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过程应符合GB/T 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所有车辆的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材料应留底备查。

 

7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车辆购买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及以上、座位险在10万及以上、购买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其它保险按条款约定协商解决。

8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要求其车身外观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车辆灯光、喇叭、后视镜、雨刷、轮胎盖、仪表、遮阳板、顶棚齐全完好。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 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行李厢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 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车辆随车配备灭火器、工具包、备胎和三角警示牌等必备物品。

 

9

5、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可供调配的驾驶员不少于4人,年龄在 50 岁以下,驾龄在 8 年以上,经过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并合格,熟知突发交通安 全事件如何正确处理,了解基本的机动车维护保养知识。应按规定着装,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待客、规范服务,服务用语应规范准确。

 

10

6、中标供应商配相应客车驾驶员且驾驶员配带手提电话并全天 24 小时开机, 以供采购人调配车辆之用。驾驶员要求 5 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并无发生违章事故纪录。

 

11

7、中标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得知的学校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12

8、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相对固定,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租赁车辆,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调整车辆的,中标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调整使用。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不是投标时承诺的车辆,且未获采购人认可,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13

三、服务要求

 

14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提供口罩、酒精消毒液及疫情防护必需品及 雨具、纸巾、饮用水等。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按照疫情形势需要,提供核酸检测结果及行程码。发车前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发车位置,打开空调或通风设施。

 

15

2、服务期间若国家出台新的相关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16

四、人员及车辆管理要求

 

17

1、中标供应商驾驶员一定要保持良好精神,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礼貌对待客人,保证按时到位, 车容整洁,安全平稳行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并在主要行车线路上按采购人所要求上下车地点接送客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地点除外),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

 

18

2、中标供应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交通规则行车,如发生违章行为,所引起的罚款费用或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中标供应商驾驶员在 行车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意外或乘客损伤或事故, 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9

3、中标供应商派出的驾驶员和车辆,其管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如中标供应商人员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等,车辆保管及驾驶等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0

4、中标供应商车辆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并开通当班驾驶员的微信位置共享。候车时间如超 过 20 分钟,采购人可采取其它方式回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一趟车内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 30 分钟,应马上采用其它交通工具送客人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1

5、除经全体应到乘车人员同意外,中标供应商车辆不得提前离开起点站,否则采购人可采取其它方式回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2

6、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供应商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且需获得采购人的认可。

 

23

五、执行标准

 

24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 GB/T 29911-2013《汽车租赁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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