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公寓采购项目。为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满足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的住房需求,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30套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交付状态为:精装(精装标准详见附件一),地下车位不少于120个,地面车位不少于30个;且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大堂及装修,首层大堂及装修,首层及标准层电梯厅及装修,电梯及轿厢装修,配套用房,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用于满足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各层次人才入住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公寓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交付时间:中标人获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实际动工建设后30个月内向采购人交付人才公寓。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以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为中心方圆5公里范围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进度款按进度支付,进度款(含预付款)累计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 3期:支付比例20%,人才公寓交付使用后,结算经审核后,支付余下款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交付标准 1.1、人才公寓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1.2、人才公寓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层高不少于3.3米; 1.3、人才公寓交付状态为:精装(精装标准详见附件一); 1.4、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设齐全,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应数据预留足够容量的相关接口。 2、验收程序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经中标人确认达到竣工验收所有条件后,由中标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在交付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采购人进行交楼验收。人才公寓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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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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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报价及结算方式 |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成本+酬金的方式,成本部分包含:土地款(含相关税费、公共配建(如有),按占地面积进行平均分摊),建设所产生的勘查、修详规、设计、安评、消防、环评等相关费用,建筑、设施、设备、室内装修、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等施工相关费用,监理、咨询服务、招标代理、第三方监测检测、管理等相关费用,应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税费等,因人才公寓建设、开发、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必要开支等各种费用。 成本部分按实结算,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施工的预算均须委托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招标或购买,审核后的资料需报送采购人;成本结算时,中标人需委托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湛江奋勇高新区财政与投资管理局审核确认后支付。成本部分暂按106000000.00元计算,成本部分不列入竞争范围 (不得下浮),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酬金部分的报价,报价范围为0%-3.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为%),如投标人酬金部分报价为3.00%,则投标总报价为106000000+106000000*3.00%,即109180000.00元,后期酬金部分的结算方式为实际产生的成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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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售后服务要求 |
1、中标人需保证在工程保修期内,遇到质量突发事件,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72小时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 2、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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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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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房屋 |
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公寓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公寓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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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采购目标 1、落实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公寓的建设工作。 2、为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满足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人才的住房需求,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30套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交付状态为:精装(精装标准详见附件一),地下车位不少于120个,地面车位不少于30个,;且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大堂及装修,首层大堂及装修,首层及标准层电梯厅及装修,电梯及轿厢装修,配套用房,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用于满足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各层次人才入住需求。 3、中标人按采购人定制要求相应开展人才公寓设计、规划报批、报建、施工建设等工作。人才公寓建成后销售并交付至采购人。在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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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相关要求 1、地理位置要求:以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为中心方圆5公里范围内。 2、房屋权属要求:建成后的人才公寓需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不动产权证等。 3、产权证办理 3.1 本项目采购的人才公寓分地上地下分别确权。 3.2 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限:首次登记后6个月内。 4、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定位对风貌、品质等要求的情况下,选择勘察与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工程建设相关证照的办理工作。 5、中标人将人才公寓建设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人才公寓交付标准为精装交付(精装标准详见附件一)。 6、中标人保证人才公寓土地使用性质的合法性,负责办理人才公寓审批各项流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施工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以及规划、节能、绿化、人防、消防等专项审批。 7、中标人负责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条件提交流程审核,人才公寓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最终批复意见为准。中标人根据通过审查的人才公寓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8、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承诺不在本项目人才公寓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或已建工程上设定任何包括抵押权在内的任何他项权利,确保本项目内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或已建工程不会受到司法机关任何理由的查封等强制措施或执行措施。 9、采购人对人才公寓建设过程有知情权,采购人提出合理合法要求中标人应当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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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质量要求 (1)人才公寓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中标人根据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做好工程各关键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等,一旦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中标人应立即责成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整改,或者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2)公寓质量保修期为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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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负责派出人员组成管理团队抓好人才公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工程建设。 3、中标人需要加强对项目监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项目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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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目前广湛园范围内人才公寓无法满足园区后期发展需求,急需建设高标准人才公寓,提升广湛园人才安居环境。为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为中心方圆5公里范围以内具有地块,或承诺中标后6个月内在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为中心方圆5公里范围以内取得地块供本项目建设,如中标后6个月内未能在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为中心方圆5公里范围以内取得地块供本项目建设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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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附件一:公寓装修标准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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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