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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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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300001569043 发布时间:2024-09-30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质量和提高居民满意度为目标,建立起既适应我镇现代化发展需求,又符合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发展方向的管理体系,按照“运作市场化、作业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通过实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取具备资质、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城镇市容环境。以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为抓手,努力推行“城镇保洁”工作要求,健全城镇保洁长效机制,落实城镇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目标,有效解决城镇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城镇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二、项目基本概况

此次项目实施范围为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一体化相关作业内容、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配置与更新、维护保养管理及临时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服务。

采购包1(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阳东区红丰镇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一)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月结算款项,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及验收资料30日内,视实际情况采取月付或季付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当月或当季的款项。 (二)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申请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中标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四)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阳东区红丰镇。 2、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作业项目所需全部作业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劳动保障、劳保用品、工具车辆机械的配备及其维修、折旧、工具房租用、水费、电费等作业成本以及适当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风险(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 3、合同签订要求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30天内。 4、其它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采购方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验收。 (二)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临时对保洁区域调整,在应急或迎检时等情况下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区域调整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1.00

4,814,880.62

4,814,880.62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实施内容

此次项目实施范围为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一体化相关作业内容、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配置与更新、维护保养管理及临时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服务。环卫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保洁时间及范围

1.时间:早上5:00到9:00,下午16:00到20:00。

(注:保洁时间内主要道路及镇内小路硬地一天两大扫(早、晚各一次),其余时间保洁人员必须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来回的巡查保洁,确保所管辖范围内垃圾及时得到清理,保持卫生整洁。)

2.范围:入城镇道路及道路两旁可视范围之内、人行道、商店门前空地、城镇广场、镇内小路及巷道、镇内公共活动场所、工厂周边区域、镇内小公园、公共绿地、镇内空地、电灯杆脚、疏水栅等。项目主要实施范围参照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面积明细表,实际实施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

(二)保洁的主要标准及内容

1.主要标准:即无垃圾、无粪便、水泥硬化地无沙泥、无砖头杂物、无积水、疏水栅进水口畅通。具体标准参考附件1:《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考核评分表》。

2.保洁的内容

(1)垃圾清理:

①道路:路两旁有杂草的,距人行道1.5米内的杂草要定期清除或修剪整齐,距人行道可视范围以内垃圾、以及侧坡、墙体、立柱等地方所有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

②公厕:对城镇公共厕所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保养清洁并管理室内各种设施等。

③镇区范围内工厂区域:对红丰镇镇区范围内的工厂周边垃圾进行清理。

④其他:城镇范围内乱丢乱弃、违规倾倒垃圾的清理。

(三)垃圾清运:

①垃圾分类:配合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并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分类垃圾桶,逐步推进城镇垃圾分类。

②垃圾转运:使用专用设施和机具设备,将垃圾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③垃圾清运需全天候开展运作,保证镇区每天垃圾及时清运。

(四)环境监管:

出现破坏环境卫生行为或严重污染道路卫生现象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其他要求:

按要求做好红丰镇政府布置的临时性任务中的市容环卫作业。

二、项目服务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阳东区红丰镇范围内城镇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一体化相关作业内容、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配置与更新、维护保养管理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服务,具体如下:

(一)清扫保洁范围

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序号

地点名称

长(m)

宽(m)

面积(㎡)

备注

1

新兴街

300

20

6000

 

2

滨江中路

300

13

3900

 

3

滨江北路

200

8

1600

 

4

金华小区二路

300

8

2400

 

5

新市路

500

12

6000

 

6

大塘坪大道

300

12

3600

 

7

江春公路-塘围寨

300

8

2400

 

8

发财路(财政所路灯)至香堤1里

3400

30

90000

 

9

红丰中路(新兴街一红丰中心小学)

500

8

4000

 

10

周甘路

400

8

3200

 

11

漠江大道北路

200

8

1600

 

12

漠江大道南路(银鹰厂背)

300

8

2400

 

13

中军路(猪仔行)

500

12

6000

 

14

东岸路

1000

10

10000

 

15

金凤路(芳芳幼儿园-育苗幼儿园)

300

8

2400

 

16

金凤路

800

20

16000

 

17

玉围南路、玉围北路

300

8

2400

 

18

金泉路

500

8

4000

 

19

丁屋路

500

10

5000

 

20

大塘坪一路

382

12

4584

 

21

大塘坪二路

350

7

2450

 

22

玉围北路至金塘路之间

328

4

1312

 

23

玉围北路至金泉路之间

316

4

1264

 

24

凤凰新村一巷

487

10

4870

 

25

惠民街和新兴街中

306

6

1836

 

26

新市路和惠民街中

210

6

1260

 

27

中军村路口至新市街

512

7

3584

 

28

江春公路至金凤路之间

171

6

1026

 

29

金凤路至金塘路之间

212

5

1060

 

30

红丰中心小学旁道路

233

8

1864

 

31

滨江北路至江春公路之间

210

7

1470

 

32

新市街至江春公路之间

162

7

1134

 

33

江春路边至寨仔村

395

8

3160

 

34

参垌路

300

10

3000

 

35

金塘路

392

13

5096

 

36

金石路

373

6

2238

 

37

凤凰路

889

16

14224

 

38

金岗路

515

6

3090

 

合计

 

 

231422

 

(备注:项目主要实施范围参照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面积明细表,实际实施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服务区域见附件图:红丰镇镇区地图。)

(二)垃圾清运范围

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垃圾容器收集范围内的垃圾日排出重量应按下式计算:Q=A1A2RC

式中:Q—垃圾日排出重量(t/d);

A1—垃圾日排出量不均匀系数A1=1.1~1.5

A2—居住人口变动系数A2=1.02~1.05;

R—收集范围内规划人口数量(人);

C—预测的人均垃圾日排出重量[t/(人·d)]。

红丰镇镇区2024年常住人口约为15873人,A1取平均值为1.3,由于镇区流动人员较大,A2取值为1.05,人均垃圾日排除重量约为0.001t/(人·d),根据上述公式估算红丰镇镇区垃圾日排出重量Q=1.3*1.05*15873*0.001=21.7t/d。

 附件图:红丰镇镇区地图

三、服务年限与经费调整原则

(一)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模式,运营期限3年(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年限为3年的服务合同)。第一个合同期内每服务年年度月平均考核得分达到优秀(90分及以上),则续签第二个合同期2年。

(二)项目运营费

本采购预算已包含作业项目所需全部作业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劳动保障、劳保用品、工具车辆机械的配备及其维修、折旧、工具房租用、水费、电费等作业成本以及适当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风险(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

(三)招标年限与经费调整原则

1.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模式,服务期为3年(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年限为3年的服务合同。

2.对于新增的清扫保洁面积、垃圾清运量、清运距离、新增公厕和中转站等服务内容,根据中标单价相应调整;对于没有明确单价的工作内容,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该新增工作内容带来的新增人员、车辆设备等测算,采购人审批通过后计入日常经费;对于新增内容不在本招标内容范围内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参考周边同类作业的单价核定给付。核定给付的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经费总额的10%。所有调价经费,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确认后从下一个月开始,与日常服务经费一同发放。

四、人员安排方案及福利待遇

(一)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各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务)合同等给采购人审查确认。

(二)中标人应执行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标人应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四)中标人的—线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最低配置,(承包期内如保洁面积增加,则—线人员也相应增加)应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要求,且穿着统一标识的工作服。

(五)中标人需设有应急队,在不影响平时日常的服务内容及任务的前提下,当有特殊任务或应急事件发生时能立即处理,并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六)操作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

(七)中标人应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具体环卫项目的运作管理工作,每天检查环卫设施运行情况并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清扫人员。

2.负责每天检查作业人员的出勤及工作情况,确保全部作业人员提前15分钟准时上岗。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和调度作业人员,合理调配环卫工具和劳动力。如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合理安排保洁员做好保洁工作。

3.负责每天检查服务范围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情况,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清扫保洁质量不合格、垃圾收运不及时、垃圾桶摆放不合理、保洁不到位、环卫作业设备维修等问题,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整改和指导。

4.负责对本项目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监督作业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5.负责配合镇环卫主管部门的考核工作,对于考核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6.负责各项迎检、应急等临时突发性工作的具体实施。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8.项目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遇项目管理人员请假、休假等需更改项目管理人员的情况,需要向采购人申请并获同意后,由中标人另派人员代替其工作,以便联系和沟通。

五、考核评分办法及计算承包费用

(一)考核主体及办法:考评检查主要由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每月开展两次考评检查,对考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评分表进行扣分;对考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又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再次扣分。

(二)考核标准:

1.考核标准和办法详见附件1:《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考核评分表》。

2.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一个年度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3.考核计算方式:扣分后所得的综合得分作为评价的依据。具体计算方式:月度综合得分=每月每次日常检查得分总和/2。

优秀等次:月度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按合同承包款全数支付。

良好等次:月度综合得分为80~90分(包括80分)的,每扣一分从当月服务费中相应扣减3000元。

合格等次:月度综合得分为60~80分(包括60分)的,每扣一分从当月服务费中相应扣减5000元。

不合格等次:月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不支付当月经费,并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

注:当在国家、省、市、区的检查当中,因合同范围内的环卫作业服务出现问题,政府及相关人员被上级的约谈、问责年度内有一次或以上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附件1:《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扣分项目

扣分标准

扣分值

本项目合计扣分值

1

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保洁工人将垃圾倾倒至非指定地点或在隐蔽地点掩埋

每次扣1分

 

 

保洁工人将垃圾直接焚烧(包括焚烧池、简易焚烧炉、露天直接焚烧)

每次扣2分

 

因违法、违规作业(包括保洁不及时、保洁不彻底等)接到投诉

每次扣2分

 

道路路面5米范围内有5处以上(含5处)有大面积散落垃圾(含污物)、垃圾桶摆放不规范

每处扣1分

 

镇道、巷道等区域存在卫生死角;

每处扣0.5分

 

保洁范围内存在堆积垃圾、砂石泥土、散落垃圾、死动物及粪便、农业生产废弃物

每处扣0.5分

 

环卫设施及工具没有按规定清洗干净或摆放杂乱

每次扣0.5分

 

2

公共厕所保洁管理

保洁范围内未达到:“五无五净”,五无即:①公厕内外和墙体无蝇蛆活动;②无粪便堵塞和满溢,定时冲水,保证坑道畅通;③厕内及公厕四周渠道无积水;④厕内无恶臭;⑤无破烂设施;五净即:①地面、坑位、挡板、楼梯净;②粪坑、粪尿槽、瓷兜净;③门窗净;④房顶设备净;⑤四周环境净

每处扣1分

 

 

没有按时(早上8:00前)完成当天的首次清洗

每次扣1分

 

无正当理由,对个别厕坑位锁门

每次扣1分

 

清扫工具摆放凌乱无序,或堆放杂物

每次扣0.5分

 

3

牛皮癣清理

存在乱张贴、乱喷涂、乱悬挂广告的情况;对宣传栏、候车亭、商铺、居民住宅、线杆、人行涵洞、桥梁等及相关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并当天清理

每处扣0.5分

 

 

4

 

人员管理

项目投入人员数量与需求数量不一致

每月扣3分

 

 

保洁工人并未统一着装或着装上没有反光安全标志和中标人名称

每人次扣0.5分

 

5

垃圾收集点容器的维护

垃圾收集点(容器)完成清倒后,如相关设施设备摆放不整齐、不规范,垃圾收集点(容器)及其周边地区不整洁,有遗漏垃圾、异味、渗漏、污水

每次扣1分

 

 

未按要求每周至少于一次对垃圾收集点(容器)喷洒消毒。

每次扣3分

 

垃圾箱脏、破、未擦洗,垃圾满溢、散落

每一处扣0.5分

 

6

应急处理

重大节日、本地区重要检查、主要活动、恶劣天气前后、当地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不接受工作统一调度

每次扣5分

 

 

对采购方的临时服务要求(如突击检查)未在15分钟内响应未在接到工作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清理

每次扣5分

 

发生卫生状况恶劣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后1小时内没有及时报告

每次扣5分

 

7

輿論监督

在接受省、市、区各级检查及随机抽查中,保洁质量被各级领导点名批评的

每次扣5分

 

 

网络輿情、公共服务热线投诉保洁质量问题的,经查属实的

每次扣2分

 

区级或以上领导到红丰镇调研或考察期间发现重大环卫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且属于中标人责任范围的

每次扣5分

 

由于工作不到位被区级或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的

每次扣10分

 

8

总评分

满分:100分

扣分项合计:

 

 

 

 

考核得分:

 

 

 

六、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洁及清运时间要求

每天进行8小时的环卫保洁(5:00-9:00,16:00-20:00)。保洁时间内主要道路及镇内小路硬地一天两大扫(早、晚各一次),其余时间保洁人员必须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来回的巡查保洁,确保所管辖范围内垃圾及时得到清理,保持卫生整洁。期间如遇突发性垃圾污染事件,应及时组织清理。

垃圾清运需全天候开展运作,保证镇区每天垃圾及时清运。

(二)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守则、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并提交采购人,同时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2.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

3.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人,以便于采购人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4.中标人须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做破坏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事,并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

5.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安全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作业。如发生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工作人员的工资须每月定期发放,不得拖欠,同时,须在每月的月末前,将每月所有环卫工人的工资支付清单及购买相应社会保险的人员清单报送采购人备案。

7.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附件2)配足作业人员及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配足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报备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同时必须采用应急人员做好保洁工作。

8.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如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直至中标人有效响应为止。

9.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可以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出适当调整。

10.中标人的办公地点设在阳东区红丰镇内,其他办公费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及膳食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1.中标人每月提供项目所在地(阳江市)的服务费发票,并按规定缴付各种税费。

12.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公布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采购人任何信息。

附件2: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

(一)人员数量要求

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配置不少于22名工作人员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

阳东区红丰镇镇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岗位表

序号

岗位

数量(人)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负责本项目所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

清扫车司机

1

 

3

红丰镇区保洁员

12

负责本项目的路面清扫保洁工作

4

红丰镇区垃圾收集员

6

 

5

垃圾清运司机

1

 

6

垃圾清运跟车员

1

 

合计

22

 

2.乙方应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清扫人员。

3.乙方应准备一支3人的应急队伍,由采购人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

(二)人员素质要求

1.乙方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

2.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用工标准,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运营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全面综合素质。

人员文明行为和形象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行为形象要求及规范,要求其聘用工作人员文明作业,使用行业标志,着行业服装上岗。

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要求

1.乙方不得损害清扫工人合法权益。

2.乙方应合理制定公司薪酬制度,保障其聘用工作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权。

3.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五)人员的培训要求

1.乙方聘用的环卫工人须进行岗前培训。

2.乙方须定期对其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法规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及时告知公司的章程和制度。

(六)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负责具体环卫项目的运作管理工作,每天检查环卫设施运行情况并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清扫人员。

2.负责每天检查作业人员的出勤及工作情况,确保全部作业人员提前15分钟准时上岗。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和调度作业人员,合理调配环卫工具和劳动力。如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合理安排保洁员做好保洁工作。

3.负责每天检查服务范围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情况,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清扫保洁质量不合格、垃圾收运不及时、垃圾桶摆放不合理、保洁不到位、环卫作业设备维修等问题,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整改和指导。

4.负责对本项目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监督作业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6.负责配合镇环卫主管部门的考核工作,对于考核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7.负责各项迎检、应急等临时突发性工作的具体实施。

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9.项目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遇项目管理人员请假、休假等需更改项目管理人员的情况,需要向采购人申请并获同意后,由中标人另派人员代替其工作,以便联系和沟通。

10.采购人将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如存在不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或管理工作成效不理想等情况,乙方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六)人员的其他要求

1.乙方聘用的清扫人员要有正式的《劳动合同》。

2.乙方应将所有环卫工人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提交给甲方备案。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将变化的人员信息向甲方备案。

3.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一份当月人员排班表;每月底提供一次当月工资表。

4.乙方应负责服务期期内的聘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在服务期内,环卫作业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

二、车辆配置

配备数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数量(台)

备注

1

道路清扫车

1

中型及以上载货专项作业车

2

小型三轮垃圾收集车

6

3.5m³及以上车厢

3

垃圾清运车

1

自卸自压式,垃圾清运车有效压缩4.5吨及以上

合计

8

 

 

(二)设备更新与维护要求

1.乙方必须定期定时对清扫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使用年限过久或因维护不及时致使无法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市容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换。

2.甲方有权对乙方设备更新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中乙方进行整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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