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需求
一、数量、规格:鲢鱼165万尾,体长≥10cm
二、苗种要求:苗种要求质量为苗种活力强、体色正常,形体完整、无缺损、无畸形、无病害,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苗种准予放流。
三、其他要求:
1、生产设施和苗种生产能力。苗种生产设施齐全,育苗设施规模和苗种生产能力应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
2、技术保障。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组成的技术队伍,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产中专以上学历;建有生产和质量控制各项管理制度,制订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3、亲本数量与质量。原则上应有用于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亲本,亲本数量要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
4、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前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