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转发市资源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源规划“一书三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3号)、《“一书三证”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需选择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提供2024-2025年度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行政审批中的技术审查服务工作。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9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8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2024年度资源规划技术审查和公示牌制作服务项目 |
1.00 |
1,98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2024年度资源规划技术审查和公示牌制作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服务范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及城六区分局(灞桥、莲湖、碑林、雁塔、新城、未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的设计方案审查。 |
|
2 |
服务要求:(1)须配置具有规划、建筑、地理信息、开发(系统、软件)专业背景的技术团队在指定地点服务。(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丰富的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经验。(3)服务单位须具有软件开发及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够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增加、修改智能审查软件功能。(4)服务单位须具有现状建筑信息准确性的核查能力。 |
★ |
3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
★ |
4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政策文件的要求。 |
|
5 |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6 |
服务内容: (一)建设用地合规性审查 对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否位于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航空限高区、城市风貌重点管控范围等限制建设区,城市各类建设控制线位置是否准确做出核查。 (二)数据质检 对设计方案进行数据标准化检测,满足智能审查要求 (三)现状建筑审查 对和设计方案相关的周边现状建筑的建筑性质、建筑楼位、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进行数据准确性审查。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总图审查 核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划条件要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指各类建(构)物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绿地率、停车位、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线以及《西安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2、单体审查 对各栋建(构)筑物的建筑性质、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进行总图符合性、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查。 (五)日照分析报告审查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规定,在现场踏勘基础上,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日照分析标准、日照分析软件、日照分析参数、日照分析方法、日照分析主客体范围、日照分析周边资料、日照分析结论、日照分析成果格式。 (六)公示牌电子小样制作 按照指定格式制作规划、用地、工程许可阶段各类公示牌电子小样。 技术要求: (一)智能审查要求。采用智能机审辅以人工审查的方式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 (二)全程网办要求。在“西安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系统”平台上开展全过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包括资料受理、审查资料流转、审查成果出具,满足不见面、无纸化审查工作要求。 (三)成果加密要求。按指定格式,对审查完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图、单体图)、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加密。 (四)成果交付要求。建设用地合规性审查完成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完成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完成出具《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意见书》;公示牌小样制作完成出具公示牌电子小样。 (五)审查时效要求。用地合规性审查意见1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3日内出具,特殊事项当日出具;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意见3日内出具,特殊事项当日出具;公示牌小样1日内出具。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1、须配置具有规划、建筑、地理信息、开发(系统、软件)专业背景的技术团队在指定地点服务。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丰富的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经验。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验收方法:由供应商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确认供应商能够达到合同履约要求后,组织供应商(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作为对项目的最终认可。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该项目。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6个月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可使用电子印章或加盖印章纸质文件扫描件的方式。2、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人须向采购人另行无偿提供与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响应文件(具体形式及时间以采购人后期要求为准)。3、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措辞“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投标人”应当分别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人”、“供应商”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