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河北卫视频道在浙江省宁波市八区县域有线广播电视网传输覆盖委托服务,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宁波广联数字电视信息有限公司。
二、覆盖区域及用户规模要求:
供应商应在其有线广播电视网内传输河北卫视高清和标清节目,覆盖注册总用户不少于140万户,其中高清用户不少于90万户。
覆盖区域:宁波市所属慈溪市、鄞州区(部分)、余姚市、宁海县、象山县、奉化区、北仑区、镇海区。
三、项目运行要求:
1.节目序号要求:
河北卫视在宁波广联数字电视信息有限公司网络中,高清频道序号:慈溪238、鄞州55、余姚38、宁海165、象山65、奉化51、北仑217、镇海77;标清频道序号:慈溪52、鄞州55、余姚38、宁海52、象山65、奉化51、北仑38、镇海53。在全国卫视包高、标清排序:慈溪第2位、鄞州第20位、余姚第4位、宁海第15位、象山第14位、奉化第13位、北仑第4位、镇海第15位。
2.技术要求:
供应商所有接收、转换、调制、传输等播出设备技术指标均应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系统配置需符合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播出管理相关规定。
(1)供应商应做好河北卫视高标清节目收转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传输。
(2)供应商应保证河北卫视节目的接收和传输质量,有线电视终端视、音频接收信号质量主观评价不低于卫星信号源。
(3)供应商应配备河北卫视信号运行监测和自动报警系统,对河北卫视信号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测日志保留不少于一年。
(4)供应商应提供完善可行的应急方案,具备异常状态快速有效处理能力。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河北卫视节目的完整传输,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其它节目和广告。
(2)供应商不得随意中断河北卫视频道节目,若因信号源严重劣化、重大技术事故和故障中断造成信号不能传送时,供应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方,并及时排除故障恢复传输。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致使不能传送河北卫视节目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供应商应保证约定传输区域的有线电视信号正常,采购方有权对河北卫视信号在约定覆盖区域进行调查和评估。
如经调查核实供应商在传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致使采购方信号不能正常传输,供应商应依据中标价格,按停播天数向采购方进行赔偿。(计算公式:赔偿金=中标价格/服务天数*停播天数,注:当日停播时长累计超过1小时计为停播一天。)
四、商务要求
1、本项目预算19万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的取消谈判资格。
2、谈判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3、项目服务时间:2024年度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