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福州市各县(市)区现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计37座(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5处、渗滤液处理厂8处、飞灰处置厂4座、炉渣处理厂3座、大件处理厂1座、填埋气体发电厂1座等处理设施),各项目整体处理工艺和设备运行系统复杂。各企业负责开展生产全过程的物料投加、设备操作维修、能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管理工作。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肩负园区监管和指导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后端设施监管职责,为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监管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评价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的要求,以采购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进一步规范市全域生活垃圾后端处置场所及设施日常管理,提升项目专业化运行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红庙岭园区及各县(市)区垃圾处理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更专业的技术和更精细的管理深化红庙岭园区月度监管工作和福州市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定期安全运行评估工作。
1.1监管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红线。规范各企业运行操作,实现安全生产,避免或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保障园区的安全运行。
以环保责任为基础。以国家和当地对各项污染物控制指标为红线,确定厂级内控的指标和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以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为基本依据。指导中心监管科监督各企业的生产运行符合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程和运行管理水平。
1.2监管原则
技术顾问服务将以全过程安全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监管重点,全面监督并助力规范化管理工作,服务工作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服务和协助红庙岭中心,发挥补足专业短板作用。
(2)面向园区各项目企业,围绕重点,开展专业性督导,堵漏消缺,并服务好各企业,让企业放心;
(3)发挥监管团队的专业优势,协助红庙岭中心进一步提升园区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共同努力,把红庙岭打造成为国家一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2.报价要求:
2.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用、管理费、税费等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2.2.报价应包含物价上涨及政策性因素影响,合同执行期间不因物价上涨及政策性因素影响调整相关费用。
2.3.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4.本项目如要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5.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供应商应承担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6.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服务期为1年。
二、技术要求
1.县(市)区方面
(项号1)1.1根据《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的要求,每年2次对福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后端设施全覆盖检查评估。
(项号2)1.2考评对象为福州市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飞灰填埋场、炉渣处理厂等处置设施,详下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厂址 |
1 |
福州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厂 |
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2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盖及填埋气体发电项目 |
福建天亿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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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PPP项目 |
福州中城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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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BOT项目 |
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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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 |
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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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PPP项目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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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预处理BOT项目 |
福州市大新飞灰处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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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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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保罗清洁能源(福州)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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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 |
福建保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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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 |
福州首创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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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处理中心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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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处理中心 |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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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闽侯 |
闽侯县环保生态产业园(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期)(一期)焚烧厂 |
闽侯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闽侯县鸿尾乡格里村 |
15 |
闽侯县环保生态产业园(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期)(一期)渗滤液厂 |
闽侯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闽侯县鸿尾乡格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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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闽侯县环保生态产业园(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期)(一期)飞灰 |
上海康恒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闽侯县鸿尾乡格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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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闽清 |
闽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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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闽清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福州绿益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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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 |
闽清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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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闽清县餐厨垃圾处理厂 |
闽清县中航美丽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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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永泰 |
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
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占兜地块处 |
22 |
永泰县台口填埋场 |
北京高能时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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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永泰县太原填埋场 |
永泰县科环高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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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福清 |
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焚烧厂 |
瀚蓝(福清)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 |
25 |
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渗滤液 |
瀚蓝(福清)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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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长乐 |
长乐区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焚烧厂 |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长乐区航城街道车里垃圾填埋场 |
27 |
长乐区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渗滤液处理站 |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长乐区航城街道车里垃圾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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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长乐区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填埋场渗滤液 |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 |
长乐区航城街道车里垃圾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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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长乐区餐厨垃圾就地减量化厂 |
上海德璟绿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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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连江 |
连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国优北路217号 |
31 |
连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 |
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国优北路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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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连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 |
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国优北路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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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连江县炉渣一期 |
福建凤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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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连江县炉渣二期 |
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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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罗源 |
罗源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焚烧厂 |
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罗源松山镇白水村 |
36 |
罗源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飞灰 |
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罗源松山镇白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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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罗源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渗滤液 |
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罗源松山镇白水村 |
(项号3)1.3考评内容为安全生产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安全运行情况,包括企业主体建设程序合规性及生产安全、固废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考核的内容主要涉及: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生产运行记录和报表、ISO三体系建设、主设备运行状态、厂区卫生情况等;固废处理设施等接收和预处理、年累计运行时间及负荷率、利用小时、出渣情况等;渗滤液厂水质进水及出水水质情况等;环保设施投运情况、相关辅料进厂质量、储存和投加情况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各种设施处理和处置情况等安全、环保、经济相关运行状态指标。
1.4.人员配置要求
(项号4)项目负责人1名,专家2名,监管专员2名。
2.红庙岭园区方面
(项号5)2.根据《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对红庙岭园区14个项目月度开展监管和考核技术服务等工作。
(项号6)2.2监管对象为红庙岭园区的焚烧厂(4座)、厨余厂(1座)、餐厨厂(1座)、危废厂(1座)、大件园林厂(1座)、飞灰螯合厂(1座)、填埋气发电厂(1座)、渗滤液厂(1座)、炉渣厂(1座)、垃圾填埋场(含1期、2期固化飞灰填埋场)(1座)、指导公共区域环境监督,详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处理规模 |
工艺 |
运营单位 |
1 |
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1200t/d |
机械炉排炉 |
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2 |
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600t/d |
机械炉排炉 |
保罗清洁能源(福州)有限公司 |
3 |
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 |
1200t/d |
机械炉排炉 |
保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 |
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厂 |
1200t/d |
机械炉排炉 |
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5 |
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
一期:250t/d餐厨+50t/d废弃油脂(已建) 二期:250t/d餐厨(未建) |
预处理+厌氧产沼、三相提纯 |
中城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6 |
厨余垃圾处理厂 |
一期:400t/d(已建) 二期:400t/d(未建) |
预处理+干式厌氧发酵 |
首创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 |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厂 |
一期:焚烧16500t/a,固化处理5000t/a,填埋场容积约10万m3(已建) 二期:焚烧16500t/a,填埋场容积约15万m3(未建) |
预处理+回转窑焚烧+固化/稳定化+填埋 |
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 |
垃圾渗滤液处理厂 |
一期:1500m3/d,内部扩能到2100m3/d(已建) 二期:近期500m3/d(已建),远期400m3/d(未建) |
一期:水质均衡预处理+MBR+NF/RO 二期: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纳滤膜处理工艺 |
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
9 |
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 |
大件100t/d 园林60t/d |
破碎+外运焚烧 |
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 |
10 |
沼气回收利用发电厂 |
2468KW |
脱硫+预处理+燃气内燃机组发电 |
天亿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1 |
飞灰稳定预处理厂 |
300t/d |
飞灰、螯合剂、水按照100:2.5:30 |
大新飞灰处理有限公司 |
12 |
炉渣综合利用厂 |
1050t/d |
预处理(破碎、分选)+制砖 |
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 |
垃圾填埋场(含1期、2期固化飞灰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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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指导公共区域环境监督 |
|
|
|
2.3月度监管工作内容。
(项号7)3.1.指导红庙岭中心开展项目的例行日常监督,对监管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项号8)3.2.指导红庙岭中心开展园区公共环境监管、突发性和应急性工作。
(项号9)3.3.指导红庙岭中心开展安全督导,并提供咨询和建议,每半年对中心相关监管人员和园区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1次,提供应急演练指导,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工作复盘。
(项号10)3.4.审查自行监测项目和规范依据,对环保超标情况综合分析和预警。
(项号11)3.5.每月组织专家现场检查督导,提出问题并指导红庙岭中心跟踪整改。
(项号12)3.6.督导垃圾焚烧发电厂向AAA提升,并提出建议。
(项号13)3.7.提出缺陷和问题,由红庙岭中心给予企业提示、批评、警告和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处理,为企业考核和支付费用提供参考依据。
(项号14)3.8.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管体系,并对红庙岭中心现有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中心综合监管能力。
2.4服务要求
(项号15)2.4.1 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设施技术服务方案》等技术文件,为智能监管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管理红庙岭园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对企业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汇报材料报中心,加强监管。
(项号16)2.4.2按照采购人要求成立综合咨询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对园区企业异常情况提前分析预警,防止事故发生,视情况要求或协助企业制定技术措施或者预案。对园区坝体稳定和企业风险较大的特殊作业(如有限空间、一级以上动火作业、防汛、企业其它特殊作业等)进行技术指导。
(项号17)2.4.3检查各企业上一年运行管理制度与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当年度优化调整方案;
(项号18)2.4.4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梳理和更新;协助建设和管理园区信息化服务平台;编制《红庙岭园区生活垃圾后端处理设施管理指南》;编制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操作指南》。对红庙岭园区《一厂一册》进行更新。
(项号19)2.4.5每月20号前,提交上一个月的监管报告,为垃圾处置费结算提供依据。
(项号20)2.4.6对园区工作经验等要进行总结提升,形成文字材料,同时积极参与各项荣誉的申报;合同期满30日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监管报告,为采购人对运营方的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2.5人员配置要求
(项号21)项目负责人1名,专家2名,监管专员5名。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报告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在监管服务期间,按照《考核表》(详见附件)进行考核,对监管服务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考核评分情况核定服务费。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结算前,应合并前期材料一起经红庙岭中心审核后按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5 合同支付方式”补充说明(本商务条件条款5“合同支付方式”表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合同签订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提供三个月的月度监管报告,经采购人考核通过,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2、最后一次结算前,应合并前3次付款材料一并报第三方财审公司审核后,按实支付剩余款项;3、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如因供应商逾期提交相关付款材料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