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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一体化应用支撑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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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240001574826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高新区一体化应用支撑中台

招标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前附表

序号

项目

采购需求内容

1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采购需求”

2

单位及数量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采购需求”

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商务要求表

4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采购需求

5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6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技术规格要求

/

8

物理特性要求

/

9

质量、安全要求

/

10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详见本部分内容

11

验收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包括国家及行业标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乙方和甲方双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实施方案等。具体验收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12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3

演示时间及地点

演示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商务要求

项目

要求

★1.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软件的安装调试通过初验收后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

3.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免费运维

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付款条件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成系统全部功能开发并通过初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中标人提交完整的项目竣工资料),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中标人应支付给采购人的所有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1)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服务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2)每次支付前至少七个工作日,中标人应提供相应支付金额的正规、足额发票并提交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6.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

(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担保收件人:采购人;

(4)提交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最终验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

★7.技术培训

投标人须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对采购人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系统使用、系统操作和管理维护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用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投入的人数、地点、日程、资料、其它等详细内容,为所有采购单位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投标人承诺在平台建设期提供不少于3次的培训服务,需提供培训签到表及培训材料进行证明。

3)项目培训的内容必须包含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投标人培训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资深工程师。

4)实际培训时间、培训投入的人数和培训地点按投标人与项目采购人商定的为准。

★8.其他

1.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实施有利害冲突,影响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情形,一旦出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一、建设内容

以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资源,构建高新区城市全域运行感知体系,建设1个高新区一体化应用支撑中台作为高新区数字化应用开发和运维的集成运行中心,依托先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数据资源中枢、数字孪生底座和物联感知平台为基础,构建完备的数字化应用支撑体系,最终为上层创新应用提供能力支持。

1.数据资源中枢建设

数据资源中枢是基于高新区现有的区级数据分仓,整合高新区政务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等全域数据,实现数据融合,为高新区提供全域数据的融合能力;融合数据经过治理、建模、分析以及反馈,构建成一个高度统一且动态更新的数据资源中枢,最终完成对高新区城市要素实体及活动的全周期可溯、动态迭代以及实时反馈,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为应用支撑和应用场景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支持、数据工具支撑和数据资源保障,有效支撑高新区应用场景建设,并显著提升区内数据资源实用性和价值。

2.物联感知、数字孪生底座等应用支撑建设

通过建设高新区物联感知平台、数字孪生底座支撑引擎等一系列专用应用支撑系统和工具,并与省、市、区各级政府已有的公共应用支撑组件相结合,共同为高新区各类应用场景的智能应用开发提供全方位的能力支撑。

高新区物联感知平台为全区提供统一的网感知数据汇聚、治理通道,接入各街镇、部门已有的物联应用平台,以及直接接入各场景零散的设备实现全区物联感知数据汇聚、治理和分析,汇聚治理后的数据应用于区级治理多跨场景的业务,并同步至市级物联平台。

数字孪生底座支撑引擎作为高新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物理世界与虚拟世界紧密结合,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创建出高新区的虚拟映射。

3.综合应用系统建设

统一建设、统一部署高新区全区共用的全域感知“一张图”、政务服务系统、空间数据服务系统等综合应用系统。有利于综合应用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可根据实际合理调配资源,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安全防护体系。

全域感知“一张图”将区内政务数据、空间数据和感知数据的集成展示、一屏统揽,为领导层及主管部门的分析决策、调度指挥、应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政务服务系统是面向社区基层服务人员,通过构建一个集成化、智能化的服务平台,实现社区信息查询、智能填报、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效率,增强居民体验。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一)

应用软件开发

 

1

全域感知“一张图”

含时空底座、政务感知、物联感知功能模块

2

政务服务系统

含信息查询、智能填报、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模块

3

空间数据服务系统

含服务列表、组件列表、服务(组件)申请、服务审核、我的服务、服务监控功能模块

4

接口开发及应用集成

含系统各类接口开发、市及高新区系统数据接口调用、社区政务系统表单数据对接及应用集成

(二)

应用支撑建设

 

1

物联感知平台

含数据治理、数据共享、运营管理、运维监控功能模块

2

数字孪生底座支撑引擎

含数据服务管理、数据发布、空间计算服务功能模块

3

插件式应用场景集成引擎

含业务数据空间化集成、示例沙盒、前端应用接口API功能模块

4

数据标签管理工具

含标签创建、标签查询、标签维护、标签分析展示、标签共享功能模块

5

基础支撑中心

含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安全管理、消息中心等功能模块

(三)

数据资源建设

 

1

政务数据

含数据建库、治理、服务等

2

物联感知数据

含数据建库、治理、服务等

3

数据安全管理

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操作风险管控、完整性保护、有效性验证、脱敏、防盗取、审计、溯源等安全管理。

(四)

成品软硬件购置

 

1

服务器版操作系统

22套

2

集群版数据库

5套

3

数据安全检查工具箱

1套

4

第三方法人数据购置

购买第三方数据资源(按季度更新)

(五)

服务租赁

 

1

互联网物联感知数据接入服务

提供高新区互联网物联感知数据接入和设备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

2

专线链路

提供2条千兆裸光纤专线链路(一主一备),服务期1年;用于高新区物联感知平台的政务云区平台与互联网区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功能需求描述

1.全域感知“一张图”功能需求

高新区全域感知“一张图”实现区内政务数据、空间数据和感知数据一屏统揽,为领导层的分析决策、调度指挥、应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政务服务系统功能需求

提供人口库数据的数据查询、数据异议、数据填报、数据统计分析相关业务,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人工摘录数据问题,减轻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实现数据的好用与易用。

3.空间数据服务系统功能需求

以地图空间数据为核心构建数字孪生空间底座,将各个业务场景的业务数据进行空间化管理和可视化表达。构建高新区空间数据服务系统,统一全区时空数据服务标准,为各个业务场景提供空间数据赋能。

4.应用支撑需求分析

4.1 物联感知平台需求

基于高新区已建的公共、排水等已集成物联感知功能的系统,以及宁波城市物联网平台高新区域接入设备,完善高新区物联感知体系。实现区内已建物联感知数据的集中存储、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物联数据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互联互通;使城市物联感知资源统一汇聚、治理和使用。同时实现对市级物联网平台的数据回流对接、治理、建库、共享。

4.2数字孪生底座支撑引擎需求

数字孪生底座支撑引擎是连接数据层和应用层的关键桥梁,需要提供区级数据接入、数据服务与数据管理功能,形成数字孪生底座的基础能力,确保数字孪生体系的顺畅运转。包括空间数据服务管理、数据服务发布和提供空间计算分析服务。

4.3“插件式”应用场景集成引擎需求

通过“插件式”应用场景集成引擎的使用,可各业务应用场景中的业务数据经过空间关联集成到平台,同时各业务应用场景也可以调用完整的数字孪生底座支撑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功能集成开发,各个业务场景以“插件式”方式集成到平台上。

为解决应用场景中数据重复建设、数据标准不统一、开发效率低、运维成本高等问题,通过建设“插件式”应用场景集成引擎,一方面各业务应用场景可以把业务数据经过空间关联集成到平台,另一方面各业务应用场景可以调用完整的数字孪生底座支撑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功能集成开发,各个业务场景以“插件式”方式集成到平台上。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数据空间化集成、前端应用功能定制接口API和在线示例沙盒。

4.4数据标签管理工具需求

通过新建数据标签管理工具,对本项目两人数据进行打标处理,实现对人员标签和法人标签的基础管理和配置,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可用性和分析效率。

4.5无人机自动巡检监测需求

为提升高新区应急保障和数据快速获取能力,解决当前应急指挥受场地、软件平台和网络环境的限制,满足应急指挥根本需求,需要采用无人机对高新区进行无人机自动巡检监测,可远程对无人机监测视频进行管理和分享,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应急业务协同。

4.6基础支撑中心需求

建设基础支撑中心,对应用进行后台精细化管理和监管,实时掌握用户使用系统及访问情况。

4.7数据支撑需求

宁波市本级已统筹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平台,高新区依托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已建设高新区区级数据分仓,已贯通了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平台数据,具备包括数据归集与治理、省市平台数据回流与共享等基本数据管理能力。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决策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城市治理能力,促进跨部门协作,支持智能应用开发,同时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建设高新区城市数据资源中枢,整合高新区政务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地理空间数据等全域数据,实现数据融合,并经过治理、建模、分析以及反馈,构建成一个高度统一且动态更新的数据资源中枢,提供全域数据的融合能力,为应用支撑和应用场景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支持、数据工具支撑和数据资源保障,有效支撑高新区应用场景建设,并显著提升区内数据资源实用性和价值。

4.8应用发布需求

提供浙政钉PC端和移动端访问渠道,实现全区所有数据统一可视化和共享应用,打通政务数据、空间数据和感知数据的壁垒,为领导、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4.9数据结构与数据资源共享需求

本项目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多数源以及多样化的数据利用和共享等,涉及除原数据仓数据资源外,还需通过接入气象、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部门数据、法人数据和地理空间数据,需整合构建多源数据资源共享、交互服务。需要结合数据需求和数据使用场景,设计数据结构和信息资源。

4.10数据结构

4.10.1外部系统接口标准

接口标准要与国家电子政务平台等相关软件接口标准保持一致。

4.10.2基础元数据标准

数据中心涉及多来源、多种类物联数据,制定基础元数据标准,对各类物联数据按照同一标准进行管理,以便后期实现数据治理与共享。

4.10.3物模型标准

物联数据中心需要能够支持运营人员查看当前物模型的使用情况,支持新增、更新标准物模型库,同时可对物模型所归属的行业、类别进行管理操作,从而帮助实现物联设备数据格式的统一。

4.10.4数据交换格式标准

在此项目中涉及到了数据共享交换,为了使数据中心能在不同部门间更好地进行数据交换,必须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标准。

4.10.5共享数据集标准

共享数据集标准是定义面向不同服务对象建立数据共享集合的业务主题及其属性,为数据共享提供服务。

4.11数据类型、范围及时效性、更新频率需求

4.11.1倾斜实景(OSGB、3DTiles),数据覆盖高新区全区,时效性到2024年7月

4.11.2遥感影像(TIFF),数据覆盖全区,按季度更新

4.11.3电子地图(GDB、SHP),覆盖高新区全区,多风格电子地图

4.11.4建筑实体(SHP),覆盖高新区全区,按需更新

4.11.5地址围栏(SHP),覆盖高新区全区,按需更新

4.11.6码表(XLS,CSV),覆盖高新区全区,实时更新

4.11.7法人数据(CSV),覆盖高新区全区,实时更新

4.11.8回流数据(关系型数据库数据),覆盖高新区全区,实时更新

4.12数据交换需求

4.12.1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与高新区机关单位相关部门业务系统进行联通。

4.12.2物联感知平台将物联设备数据统一汇聚后,需要与外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4.13数据共享需求

需要接入国标以及省表文件的码表数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第三方数据公司的法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信息、常住人口信息、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地址围栏、组织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存续状态等。

并根据基础库数据共享标准流程进行标准化共享支撑,需支持批量数据共享、开发接口两种共享方式。

4.14安全需求

需要对信息安全风险和网络信息安全中各类风险进行防范。

4.15可用性需求

系统保证7×24小时可用,应从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及应用的安全,从不同的层面,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如下的要求:

4.15.1具有访问控制机制;

4.15.2业务流控制

4.15.3审计跟踪

4.16完整性需求

应保证本系统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偶然或蓄意地删除、修改、伪造、乱序、重放、插入等破坏和丢失的特性,保证信息的正确生成和正确储存以及传输。任何修改行为都需要痕迹记录,修改后必须有修改人,修改时间,修改内容等信息记录备案。

4.17可靠性需求

设计开发时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可靠性,并合理利用支撑系统的可靠性,应尽可能保证软件在极端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4.18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

按照公安部及浙江省公安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相关要求,遵循规范的流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等级保护应具备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

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的定级流程得出系统自定级结果及定级理由,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本项目验收之前经过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提供加盖有第三方测评机构专用章的测评报告。

配合进行软件行业测评工作,交由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从软件的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可移植性等方面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4.19信息安全可靠需求

本项目主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环境,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外网使用政务信创云的虚拟服务器进行系统部署,使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中间件、国产数据库作为应用支撑软硬件,满足安全可靠技术要求。

三、其他要求

1.后服务及培训

(1)免费服务期内要求

1)维护期

①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后提供1年7×24小时的免费维护期,需提供售后承诺函。供应商提供的系统维护方式应包括电话支持、现场响应、优先级服务、远程电话拨入分析、专门客户支持等。

2.免费维护期服务内容

1)产品升级保护等;

在软件免费维护、升级服务期内,软件产品发生软件升级情况,应提供免费软件产品升级服务,包括提供软件产品升级版本(或补丁)、软件产品升级版本的安装服务,并提供新版本的培训,协助完成产品配置、升级测试工作等。

2)电话、网络等热线技术支持服务;

提供电话、网络等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

3)紧急技术支持服务;要求三十分钟内之内到场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特别要对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及解决问题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主要适用于重大系统事故和远程技术服务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现场紧急服务的响应时间为对生产系统的故障解决,供应商的工程师应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和解决;对开发和测试系统的故障解决,供应商的工程师应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和解决。

3.免费服务期外服务方案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保修期结束后与采购人签署有关服务合同,继续提供保修服务,其服务内容与产品保修期内的服务内容一致。

培训要求

1.为确保本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正常运行和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系统使用、系统操作和管理维护培训,提供总计不少于两天12小时课时的培训服务,培训规模按用户实际需求为准,培训形式包括客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成交供应商必须列明相应的培训课程。

2.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地点、日程、资料、其它等详细内容,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3.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包含软件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成交供应商培训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资深工程师。

4.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系统试运行之前安排。

5.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6.实际培训时间、人数和地点按成交供应商与项目采购人商定的为准。

7.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培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

8.验收要求

8.1试运行:硬件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系统开发、部署、测试完成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

8.2验收:系统通过试运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硬件及系统的验收。硬件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所供硬件的产品规格、参数与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货物和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系统验收通过,进入正式运行阶段。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软件和资料;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8.3验收标准

验收时执行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业及地方有最高最新标准时,按最高最新标准执行)

8.4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系统的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软件开发文档:含需求分析文档、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文档、企业验收结论、系统源代码及平台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档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软件开发文件编制标准的要求编写);

(2)软件部署文档:要求图文并茂的安装部署手册;

(3)软件使用文档:含软件操作手册、软件使用帮助手册。

(4)硬件:合同、供货清单、双方确认的其它技术资料、设备操作及安全技术规程、出厂检测报告等。

9.成品软硬件采购

需要采购22套国产操作系统、5套国产集群数据库、1套国产数据安全检查工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配),需满足《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相关规定。

产品应当适配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关键部件(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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