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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项目包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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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240001574922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项目包件一

采购需求

为落实车墩镇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化和专业化,规范和指导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环保管家”)更好地参与本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街镇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松委〔2018〕58 号)的通知及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江区街镇(园区)“环保管家”第三方环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为充分发挥“环保管家”的专业效能,提升车墩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预防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环保管家”服务内容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环保管家”的管理与考核模式,提升政府财政支出绩效和提升本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构建和完善本镇“环保管家”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环保管家”在专业技术和人力资源及检测能力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环保管家”的专业服务,协助镇环保部门和镇工业公司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环境违法案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进。成立车墩镇“环保管家”工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工作的推进,督促政府财政支出的规范化和绩效最大化,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政府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二)按照“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镇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负责“环保管家”的招投标、日常监管、评估以及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实现“环保管家”服务全覆盖,将车墩镇全域划分为三个片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择优选取 3 家“环保管家”,一家“环保管家”负责一个片区,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能力

“环保管家”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承担相关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环保管家”还应符合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江区街镇(园区)“环保管家”第三方环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中的基本能力要求且通过备案。

(二)服务内容

车墩镇现有实体型企业 1200 余家,其中生产型企业约 950 家,“环保管家”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全镇范围内生产型企业开展环保合规性审查,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跟踪督促整改,有关情况问题上报,以及其他环保工作事项。“环保管家”重点关注以下企业:规上企业、排污重点企业以及过去三年收到过行政处罚、通报或有环境违规记录;收到环境信访举报且确属企业违规;日常生产屡次出现超标排放现象; 经评估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

1、准备工作

规建办与“环保管家”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环保管家”确认服务需求,制定服务方案,组建“环保管家”服务团队,按合同约定要求进行人员配置等。

2、摸底排查

企业环保状况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企业环保手续合规性、环保设施运行有效性、环境管理规范性、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环保投诉情况等。“环保管家”填写《松江区“环保管家”服务调查记录表》(附件 1)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建议告知企业。区域环保状况全面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区域内企业环保状况、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环保投诉情况等。

3、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和定期复查:原则上“环保管家”对片区内每家企业一季度服务一次。一轮全面排查后,依据企业行业类型、排污特征、建设阶段、风险级别、信用评价情况等,结合车墩镇实际工作需求,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巡查深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过程中应向企业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填写服务调查记录表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建议告知企业,定期开展复查。“环保管家”应建立并定期维护“一企一档”资料,按要求报规建办存档,对企业的巡查记录等档案至少保存 3 年。

4、后期跟踪

问题整改跟踪:针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告知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业尽快完成违规现象的整改;对不能如期完成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企业填写《车墩镇“环保管家”服务调查问题反馈表》(附件 2)报规建办,由规建办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企业报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按相关规定处罚。对现场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由于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应予以关停、取缔、查处的企业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规建办上报企业清单、处置建议以及理由。

(三)其他要求

服务规范:“环保管家”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服务调查记录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服务备案:“环保管家”应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年初将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年度环保服务工作计划、专项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报规建办。同时,将上述资料和服务合同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表明身份:“环保管家”服务人员在对企业开展现场服务时应至少 2 人一组且佩戴服务证件,人员与证件应一致,并向企业表明身份,不得以政府环保检查的名义进行现场服务。

利益回避:“环保管家”在受车墩镇委托服务过程中,不得向该地区企业提供环保第三方服务,以避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发生,从而干扰其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积极响应:“环保管家”对于规建办下达的专项调查、污染排查、应急响应等其他服务工作应当迅速响应,并按照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完成或协助应急响应。

服务人员变动:“环保管家”专职人员发生变动时,需在人员变动两周之内告知规建办,并做好备案和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不影响服务质量。

五、考核监管

建立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和车墩镇联合考核评估制度,形成内容清晰、责任明确的“环保管家”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服务正常有效开展。

(一)企业满意度测评

每季度对部分企业开展“环保管家”满意度测评(附件 3),从基本要求、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评分,作为街镇对环保管家季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季度考核

由规建办结合工业公司对“环保管家”的季度考核和满意度测评开展车墩镇“环保管家” 季度考核,季度考核评分结果(分数在 84-100 之间的,全额支付该季度费用;分数在 50-84 的,每少一分,扣除该季度总费用的 1%,最高不超过 20%;分数在 0-50 的,扣除该季度费用的 50%)作为季度费用结算的依据,对保质保量完成“环保管家”服务的足额给付服务费用。

(三)年度考核

由规建办于每年 1 月结合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对“环保管家”的专项检查、满意度测评和工业公司对“环保管家”的年度考核,开展车墩镇“环保管家”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用结算和下年度聘用的重要依据。根据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环保管家”的考核要求,制定车墩镇“环保管家”季/年度工作考核表(附件 4)。

六、违规惩戒

对“环保管家”在服务期间出现企业因“环保管家”服务中未能及时发现环保问题而使车墩镇被上级单位通报等,视情扣除部分季度服务费用;服务期内,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存在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经查属实的,每发生一起,扣服务费用 10000 元;服务期内,以环保检查名义向被服务企业有偿提供第三方服务的,每发生一起,扣服务费 10000 元。

为规范“环保管家”服务行为,改善营商环境,根据“环保管家”服务中出现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参照《松江区街镇(园区)“环保管家”类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对发现服务问题的“环保管家”分别采取提醒告知、约见谈话、列入负面清单等违规惩戒措施。

七、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及给付办法

(一)服务区域

包件 1:东至女儿泾,南至黄浦江,西至车亭公路,北至新桥界

(二)服务费用总和及预估工作量(二年)

车墩镇现有实体型企业 1200 余家,其中生产型企业约 950 家,按生产型企业每季度服务一次计算,最终按实结算。

工作量表(2 年)

序号

项目

企业服务次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包件 1

 

410 家*4 次

380

 

1246400

服务企业每家企业每季度一

次,最终按实结算。最高单价为 380 元/次/家

以上工作量为 2 年期服务工作量,结算单价按照投标人中标单价,其结算总价不超过包件最高限价。

(三)支付办法

“环保管家”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按实结算。“环保管家”根据规建办的工作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内容,结合季度考核得分情况经规建办审核,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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