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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第三方服务(2024年)项目之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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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290001575699 文档页数:67页 所需下载券:10
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第三方服务(2024年)项目之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合同服务内容执行情况的审查,一经发现存在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名称

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第三方服务(2024年)项目之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咨询服务。

1.1.2 采购人和用户单位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1.1.3 项目总体目标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深入落实中央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建设网络强国”的发展目标,按照网络安全法,结合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借助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咨询、相关标准编制修订、网络安全指数评估、数据成熟度评估等服务,形成以采购人为主,咨询方、项目监理方、项目服务方等各方力量平衡、协调发展的组织格局,为全省政务信息与网络安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有效指导各省直部门、各地市的政务网络安全规划、建设、运维、管理,为广东数字政府2.0建设保驾护航。

1.1.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1.2 项目背景

安全体系涉及到数字政府建设的云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多个层面。目前我省级数字政府安全体系按照网总体规划及《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等设计要求,已形成专门的安全治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明确,在管理上初步形成统一的制度和流程,在技术上初步形成统一的安全认证、授权、审批、监控、审计等的体系化管理手段;在人员能力上已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能力要求规范和指南,基本能满足网络安全的管理要求。

为做好省级数字政府安全体系的优化和提升,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指导责任,并为省委、省政府评价全省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建设状况做好决策支撑,为各级政府部门提高本级网络和数据安全建设成效提供指导建议,需要借助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团队从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网络安全指数评价、数据安全成熟度评估等角度给予专业意见。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184.68万元。分2个包进行采购,各子包预算如下:

序号

包组

服务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1

子包1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评估咨询服务

82.3

2

子包2

网络安全体系优化及管理标准编制咨询服务

102.38

总计

184.68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对2个包投标并报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本项目按子包二、子包一的顺序进行评审,按评审顺序,投标人已成为前面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参加后续子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某采购包出现中标人(成交人)放弃中标(成交)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成交)无效等情形,拟另行确定的中标人(成交人)兼中两个(或以上)采购包组或出现影响其他包组评审结果的,该采购包作废标处理。

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以采购人确认的各项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对应服务的起始时间。

4 服务内容

4.1 子包1: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服务

4.1.1 调研并修订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体系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体系调研和修订服务:

(1)工作方案和计划研制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背景模板、技术方案、实时策略、计划安排、风险应对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形成工作方案和计划,为完成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估支撑工作打好基础。

(2)宣传推广网络安全良好实践

投标人应结合往年网络安全指数实施的经验,常态化支撑采购人挖掘、核实各地各部门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中的良好实践经验,对案例进行编辑整理,并通过支撑采购人编制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月报或专报,对良好实践进行推广。

(3)安全指数数据采集

投标人应根据工作方案和前期调研,参考往年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体系实施成效,形成最新的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指标体系,研制指数评估调研问卷;面向21个地市发放调研问卷,对21个地市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及确认,并采集数字政府安全运营数据,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数据;更新采集网络安全厂商、互联网公司、科研机构掌握的安全大数据等。采集数据包括:涉及各地市政务云平台、省“一网共享”平台、政府官网及重要政务应用等。数据来源主要为:

数字政府安全运营数据;

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数据;

安全调研数据;

省域网络安全大数据;

“粤盾-2024”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结果

(4)数据处理与指数计算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把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审核21地市上报数据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等;根据需要,对部分地市提交的材料进行稽核;根据指标体系评分规则,对各个地市网络安全进行评分,并计算得出21地市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详细分析21个地市的数据,与全省平均指数以及最高、最低指数进行对比,着重分析21个地市的安全指数较低的二级指标,梳理每个地市分别具体存在的弱项或问题。

(5)评估报告编制

投标人应成立报告编制组,根据指数评估情况编制安全指数评估报告,主要包括评估背景、评估结果、指数分析、思路与展望等。完成编写后需要组织用户单位、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报告进行修订,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合完成安全指数的发布。

(6)地市安全指数解读

投标人应针对21个地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分别提出优化建议,编制21份地市网络安全指数解读报告,协助采购人指导各地市推进数字政府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优化和提升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成果物: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估工作方案》;

《安全指数采集问卷》;

《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估报告》(正式发布);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地市解读报告》21份。

以上服务成果物具体名称由采购人指定。

4.2 子包2:网络安全体系优化及管理标准编制咨询服务

4.2.1 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咨询建议服务

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全面摸查掌握广东数字政府安全体系现状,结合网络安全法、密码法和省数字政府改革等管理要求,并借鉴业内实践经验,从管理、技术、运营运维、监管等维度,为采购人提供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体系优化完善建议。投标人应在服务过程中明确重点任务和目标,制定演进路线和保障措施,为采购人提供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优化建议。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总体解决方案修订

(1)需求调研

投标人应对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状况进行调研,了解省级政务信息化网络安全建设现状,评估网络安全风险及不足,识别潜在安全需求和期望达到的安全目标。

(2)分析现状问题

投标人应基于国内外政务安全现状研究成果,及现场访谈、问卷调研、文档审核和技术评估等调研结果,对广东数字政府在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方面的现状进行详细地总结,并基于差距分析结果,对广东数字政府在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人员管理、系统合规管理、安全制度建设、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为网络安全建设体系提供依据。

(3)明确总体目标

投标人应结合广东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为采购人提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包括构建涵盖设计、执行、监督三个维度的数字政府安全组织架构,加强对人员的背景调查和安全保密管理,建立行之有效和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机制,建立确保网络安全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的电子政务安全管理体系。

(4)体系框架设计建议

投标人应在总体目标的基础上,为采购人提出广东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总体解决方案框架。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与范围,形成方案框架与概要,包括背景、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总体架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5)体系咨询建议编制

投标人应在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往期总体解决方案编制实践,,为采购人形成省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咨询建议(稿)。借鉴业内实践经验,从加强管理、技术、运营、运维、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维度,为我省提供省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咨询建议。

(6)组织相关单位或专家的评审

投标人应在完成编写后向采购人进行多轮汇报修改,并协助组织相关单位,拉通标准建设相关处室、邀请相关外部专家对标准规范进行评审,然后根据评审意见对文档进行修订,形成《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咨询建议》(确认稿)。

本项目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成果物: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咨询建议》修订稿(具体名称由采购人指定)。

(二)政务安全重点场景优化咨询

(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了解省政务数据的相关内容,并搜集国内其他先进省份的数据建设规范,数据标准及规范等参考文件,并仔细研读;对政务安全重点场景的省级单位、地市政数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以现场访谈与问卷调研的方式进行调研,了解各相关方的关注点,梳理需要进行细化的内容清单。

投标人应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实施细则、开展方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大纲,根据大纲细化内容清单与责任人,确定实施细则的总体框架与概要内容,并与采购人汇报确认。

投标人应确认场景咨询方案框架。根据调研情况,分析政务安全重点场景安全现状、安全目标及体系,确定各领域技术方案总体框架与概要内容,包括背景、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总体架构、应用情况等内容。并与采购人汇报确认。

投标人应完成各场景技术方案规范初稿编制。在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形成政务数据、政务应用等重点场景安全技术应用方案修订稿(初稿);

投标人应做好方案初稿汇报。将省政务安全重点场景技术应用方案修订稿初稿向采购人进行多轮汇报,期间按意见修改后形成政务安全重点场景(初步拟定需含:省政务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安全、数据开放和共享建设等6个场景)技术应用方案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投标人应协助做好方案论证。组织行业、技术等方面专家,对技术研究方案的建设内容进行论证,形成可落地可应用的广东省政务安全重点场景技术应用方案修订稿。

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安全重点场景技术应用方案》修订稿不少于6份(服务成果物具体名称由采购人指定)。

(三)广东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报告咨询

(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文件进行研读和理解,研究文件中涉及安全产业的相关原则及要求,分析重点关注点,梳理重点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对广东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现状、重点企业以及发展区域进行调研,调研范围包括21个地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安全服务商。

(2)现状和问题分析。投标人应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梳理在每个内容上的现状和问题,同时调研行业,并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确定重点要求和任务,列出解决措施意见和建议。

(3)编制报告初稿。投标人应对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背景、产业现状、产业政策、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产业发展报告。结合发展机遇、挑战等因素,为采购人的下一年重点工作和政策实施提供参考,编制形成专项报告(初稿)。

(4)报告初稿汇报讨论。投标人应将报告初稿向采购人汇报确认,按意见修改后形成报告(修订稿);

(5)征求意见。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工作,并针对收集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告(最终稿);

(6)报告印发和解读。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按流程向社会发布报告。同时编制解读资料,便于社会了解。

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成果物:

《广东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报告》(具体名称由采购人指定)。

(四)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安全状况报告咨询

(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对《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进行研读和理解,研究文件中涉及湾区数字经济、湾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原则及要求,分析重点关注点,梳理重点内容。协助采购人对涉及湾区数字经济的产业现状、重点企业以及发展区域进行调研,调研范围包括21个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湾区数字经济相关安全服务商。

(2)现状和问题分析,投标人应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梳理在每个内容上的现状和问题,同时调研行业,并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确定重点要求和任务,列出解决措施意见和建议。

(3)编制报告初稿。投标人应对湾区数字经济的网络安全产业背景、产业现状、产业政策、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形成安全状况报告。结合发展机遇、挑战等因素,为采购人的下一年重点工作和政策实施提供参考,编制形成专项报告(初稿)。

(4)报告初稿汇报讨论。投标人应将报告初稿向采购人汇报确认,按意见修改后形成报告(修订稿);

(5)征求意见。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工作,并针对收集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告(最终稿);

(6)报告印发和解读。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按流程向社会发布报告。同时编制解读资料,便于社会了解。

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成果物:

《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安全状况报告》(具体名称由采购人指定)。

4.2.2 安全相关建设、管理标准编制咨询服务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现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划清责任边界、整合优化,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借鉴国内数字政府领域网络安全赛事活动或大型攻防演练活动所发现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建设管理的优点和不足,结合广东数字政务建设的特点,为采购人制定操作性更强的操作指南,编制广东省政务安全团体标准和指引,指导广东省内数字政府建设。重点提升数字政府在安全建设、运营、造价、数据分级分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力。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建设指南咨询

投标人应总结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建设的要点,包括网络安全运营的工作、内容、能力框架、组织架构、运营流程、技术工具等领域,协助采购人指导各级数字政府开展网络安全运营建设工作,并为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二)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标准咨询

投标人应以国家网络安全法为指导,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建设指南基础上,协助采购人形成一套统一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标准,指导省数字政府政务云、政务网、各类政务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营。

(三)数字政府供应链IT安全管理指南咨询

投标人应深入分析广东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五大服务类型(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设施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第三方服务)涉及的服务商、供应商的供应链情况,提出有效的供应链IT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协助采购人指导省市加强供应链IT安全管理。

(四)数字政府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白皮书咨询

投标人应深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采购人制定政务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白皮书,并根据省数字政府政务数据的属性或特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并对政务数据提供定级建议,制定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安全策略建议,便于采购人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如何落实全面保障数据安全要求。

投示人在实施总体编制流程工作事项时,应包括资料搜集、标准调研、分析整理、体系及标准规划、标准编制、研讨及评审、体系维护、标准宣贯培训等。

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成果物:

《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咨询建议》;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标准建议》;

《数字政府供应链IT安全管理指南建议》;

《数字政府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白皮书》。

以上服务成果物具体名称由采购人指定。

5 服务要求

5.1 管理要求

5.1.1 服务人员

5.1.1.1 子包1人员要求

中标人需组建技术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需具有10年或以上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计算机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资格或职称。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具备以下要求: 具有计算机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资格(或职称)。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5.1.1.2 子包2人员要求

中标人需组建技术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拟安排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类人员(含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工信部和人社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CISO)证书,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渗透测试(CISP-PTE)证书,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安全运维-专业级(CISAW)证书,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对投标人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不含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质情况覆盖以下:具备1名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具有数字政府相关经验,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CISO)证书,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颁发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包括:安全集成专业级资质证书,或安全软件专业级资质,或安全运维专业级资质,或风险管理专业级资质,或应急服务专业级资质),具有参与编制数据安全领域相关的研究报告、标准等文件的经验。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5.1.2 进度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人确认的项目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明确本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按要求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投标人在完全理解标书的要求后,提供实施计划,其中需要包括进度计划、里程碑、交付成果、人员安排等。

5.1.3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1.4 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电子文档1套。

5.1.5 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5.2 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按照采购人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采购人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

(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采购人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5.3 其他要求

5.3.1 标准规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规范》。

5.3.2 培训要求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必要培训工作。

5.3.3 服务响应要求

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

(2)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现场服务、紧急事件响应、系统升级等),出现故障时,快速受理服务请求,根据不同的故障等级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响应,对于远程或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重大故障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市内2小时内(地市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系统故障。

5.3.4 资产权属

(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义务之目的。

(2)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3)投标人为履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3.5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3.6 监理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5.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合同服务内容执行情况的审查,一经发现存在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

6 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计划分3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

2.进度款:经采购人确认阶段性成果通过后,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总金额的40%

3.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成交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投标人付款的条件。

采购包1(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评估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以采购人确认的各项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对应服务的起始时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进度款:经采购人确认阶段性成果通过后,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总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项目验收按照采购人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采购人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 (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采购人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咨询服务

1.00

823,000.00

823,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合同服务内容执行情况的审查,一经发现存在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网络安全体系优化及管理标准编制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以采购人确认的各项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对应服务的起始时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进度款:经采购人确认阶段性成果通过后,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总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项目验收按照采购人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采购人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 (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采购人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网络安全体系优化及管理标准咨询服务

1.00

1,023,800.00

1,023,8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网络安全体系优化及管理标准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合同服务内容执行情况的审查,一经发现存在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执行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款、扣除未支付款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反制手段。(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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