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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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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300001575994 发布时间:2024-10-30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提升东城街道生活环境水平和人居环境,给群众一个管理有序市容整洁的环境。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协管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按自有的管理模式对协管员进行教育管理,并根据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确认的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等执行协管任务,承担双方约定的协管责任。

采购包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服务期为2年,自2025年01月0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如考核结果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按月结付,每月服务费用为2年总服务费用的1/24。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满一个月后,结合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月考核结果,原则上于次月底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如在服务期间,经采购人考核,存在服务费扣减的,按扣减后实际费用支付。 注: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财政部门审批原因或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请款导致采购人不能如期支付款项,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不以采购人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如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2)中标人应当以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应由银行支行级(含)以上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3)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①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②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服装费、车辆及设备使用费(含车辆租赁或购置费、油电费、保险、维修保养费等)、辅助材料费、保险、税金、工伤或非工伤的补偿等所有中标供应商履行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总价为不变价。采购人除按月支付相应服务费外,无须向中标供应商及其协管人员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采购人不负责协管人员的食宿、交通。在服务期内,上述服务费用不因人工上涨、成本上涨、政策变动等作出任何调整。 2、投标人应充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9,812,800.00元。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

1.00

10,903,200.00

10,903,2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提升东城街道生活环境水平和人居环境,给群众一个管理有序市容整洁的环境。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协管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按自有的管理模式对协管员进行教育管理,并根据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确认的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等执行协管任务,承担双方约定的协管责任。

二、服务范围

1、每天安排70名高素质协管人员分三班制定点定岗驻守东城街道重点区域、指定路段,按服务内容和标准落实市容综合巡查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城市“六乱”、占道经营、设置违章户外广告、损坏绿化等城管职责领域内违法违章行为。

2、负责东城街道辖区范围城管执法整治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服务标准和内容

1、市容综合巡查管理服务内容:

(1)劝导并阻止乱拉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晾晒、乱扔吐等行为;

(2)劝导并阻止擅自设置横幅标语、彩旗、气球等宣传品的行为;

(3)劝导并阻止在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摆卖、经营的行为;

(4)劝导并阻止在占用道路两侧、绿化带或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行为;

(5)劝导并阻止未经批准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进行摆卖或营业性演出的行为;

(6)劝导并阻止未经批准,占用人行道进行施工或设置各种设施的行为;

(7)劝导并阻止乱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行为;

(8)劝导并阻止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以及残旧、破损、脱落的户外广告牌的行为;

(9)劝导并阻止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城市绿地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排放废水和污水、污物的行为;

(10)劝导并阻止临街工地未设置护栏或未作遮挡的现象;

(11)劝导并阻止侵占、损坏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

(12)劝导并阻止门店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

(13)劝导并阻止擅自在公共区域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的行为;

(14)劝导并阻止露天焚烧废弃物的行为;

(15)劝导并阻止其它违反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

协管服务队员如发现巡查区域内存在上述违章行为,应立即教育劝告及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如不能处理,应10分钟内报告分局派员处理。在分局执勤人员未抵达现场之前,应采取适当措施控制现场,保存现场证据。

2、执法整治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服从安排调配,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各大专项整治,包括整治城市“六乱”顽疾性问题、强制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在建违法建筑、夜间查处泥头车倾倒建筑余泥垃圾、查封黑燃气窝点和以车辆为掩护的流动式燃气充装经营行为等执法行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做到提前防范,迅速处理,有效制止各类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行为,务必确保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协管工作事项。

2

★四、服务要求

1、协管人员每天对服务范围内进行不间断的有效管理,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三班制,具体班次和人数由采购人统筹安排,并结合工作实际随时调整。协管人员实行每人每周至少6天,每天每人在岗时间维持在8至10小时的工作制,节假日正常排班。如当天有人员休息、调休调假的,由中标供应商另行安排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人员顶岗,确保当天在岗人数为70人。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队伍建设:协管人员须提前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培训,熟悉服务内容,掌握服务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妥善应对执法过程中突发事件。协管人员要求年龄原则上20-48岁,男女不限,初中以上学历,无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本项目工作岗位。其中,队长和中队长带队人员须为退伍军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服装、装备和巡查车辆配置:中标供应商须为每名协管人员配备统一的特勤服、鞋帽、标识标志、防爆盾牌、防爆头盔、防刺手套、防爆棍,按人员50%比例配置防刺服、对讲机和执法记录仪及上岗所需的其他装备配备;为协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另中标供应商还须提供不少于5辆具备安全性能、取得机动车车牌和行使证的汽车,以及不少于10辆符合安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用于项目巡查执勤。车辆相关燃油(电)费、保险、维修保养费等由中标供应商自理,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度使用相关车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规范的服务,并重视加强巡查整治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并在服务期间严格执行。

2、中标供应商对派往采购人执行服务的巡查人员须进行相关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针对服务范围内技防设施的技能培训,以及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需要。

3、采购人监督巡查人员在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向中标供应商提出后,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有效的整改。

4、协管人员执行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5、协管人员执行巡查工作期间须穿着统一的巡查制服,制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换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

6、协管人员执行服务期间要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不准卷发、染发、留长发、留鬓发、留胡须。

7、协管人员执行服务期间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举止文明,严禁在公共区域吸烟、严禁流动吸烟,严禁嬉笑打闹,严禁饮酒。

  8、协管人员执行服务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脱岗、空岗,不准打听、记录、传播采购人的工作信息,在工作中获知的工作信息必须予于保密。

4

★9、如遇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予以全额没收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中标供应商中途退出;

 (2)中标供应商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合同的权力和义务;

 (3)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5

六、考核细则

采购人严格对照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监督考核,落实执法中队加强过程监管及质量监控,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达标。

(一)日常检查考核

由采购人执法中队轮流每天分班次不定时进行抽检,包括对服务期限内提供的服务人数进行现场清点和核实,对服务范围内提供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效果进行逐项检查,如实规范记录在《日常检查记录表》中。如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的,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摄录拍照取证交办公室调查核实。

(二)违约服务处理

根据日常检查考核、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上级检查反馈结果,采购人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月考核评分表》,发现问题通知督促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并对应评分标准相应扣分,合计总得分作为当月验收结果及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依据。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每年调整1次,并保留对考核评分标准的修改权和解析权,评分采用百分制。

结合月度验收结果,月考核评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可按合同金额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考核评分数9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与90分相比每低于1分,按当月固定服务费的1%扣款,依次类推;60分以下的不支付当月服务费。如累计三个月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考核监管责任

采购人执法中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市容巡查协管队伍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期间,执法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事实求是地做好日常检查记录、问题反馈和跟踪处理以及月考核评分,如发现弄虚造假、故意隐瞒等相关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

月度验收报告

 

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与公司签订《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合同》以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及考核细则》,结合月检查记录表和月考核评分表, 公司 月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提供的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考核评分得 分,验收合格,可按合同金额 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附件:

附件1-1:东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 年 月);

附件1-2: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月考核评分表( 年 月)。

 验收人:

 

 

 

分局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东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 年 月)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

中标供应商:

填写要求: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2026年城市管理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及考核细则》,由采购人执法中队轮流每天分班次不定时进行抽检,包括对服务期限内提供的服务人数进行现场清点和核实,对服务范围内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要求、标准和效果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考核重点如实规范记录,包括发现问题的记录、反馈处理方式、问题处理后续跟踪以及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名确认等。如发现问题较多,请另编写《协管服务问题清单》详细罗列说明。如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的,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摄录拍照取证交采购人办公室调查核实。

日期

班次

检查内容

代表签字确认

协管员数量(人)

协管员个人素质和装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制)

服务期间是否存在服务范围内违章情况

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跟踪情况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在岗

不在岗

是(宗数)

地点

具体内容

已按标准整改

经督促仍未整改

 

早班

 

 

 

 

 

 

 

 

 

 

 

 

 

 

中班

 

 

 

 

 

 

 

 

 

 

 

 

 

 

晚班

 

 

 

 

 

 

 

 

 

 

 

 

 

 

 

早班

 

 

 

 

 

 

 

 

 

 

 

 

 

 

中班

 

 

 

 

 

 

 

 

 

 

 

 

 

 

晚班

 

 

 

 

 

 

 

 

 

 

 

 

 

 

附件1-2

城市管理执法协管服务月考核评分表( 年 月)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备注

服务质量(占40%)

1.未按合同约定有序开展市容综合巡查管理服务;未及时劝导阻止相关违法违章行为;对难于处理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未及时或有效履职的。

40

每次扣2分

 

 

 

2.不听从指挥,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

每次扣2分

 

 

 

3.工作落实不力,导致日常巡查管理、执法整治现场等城管事项受到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2分

 

 

 

出勤执勤情况(占30%)

4.人员出勤率100%,无特殊理由不得缺人。

30

每缺一人扣2分

 

 

 

5.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的。

每次扣1分

 

 

 

6.值班饮酒或酒后上班的。

每次扣3分

 

 

 

7.值班期间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每次扣1分

 

 

 

8.工班中隐瞒且不向上级汇报存在的问题或风险,致使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不良后果。

每次扣1分

 

 

 

9.交接班时,工作情况交接不清,互相推卸责任的。

每次扣1分

 

 

 

10.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工作纪律的行为。

每次扣2分

 

 

 

仪容仪表(占10%)

11.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齐的。

10

每次扣1分

 

 

 

12.工作态度不端正、精神不振、形象不好等影响单位形象的。

每次扣0.5分

 

 

 

人员专业性(占10%)

13.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语言粗放、态度恶劣,与当事人发生矛盾的。

10

每次扣1分

 

 

 

14.上岗前未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专业培训,安排未达标人员上岗的。

每次扣1分

 

 

 

15.将工作中知悉的采购人单位任何信息、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每次扣1分

 

 

 

车辆装备配置

(占10%)

16.未按要求配齐装备和巡查车辆的。

10

每件扣1分,每辆扣2分

 

 

 

合计总得分( )=总分(100)-合计总扣分( )

采购人考评人员签名:年 月 日

中标供应商代表确认签名:年 月 日

备注:每月考核评分数在90分以上,可按合同金额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考核评分数90分以下60分以上,每低于1分,按当月固定服务费的1%扣款,依次类推;60分以下的不支付当月服务费。如累计三个月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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