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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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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110001578715 发布时间:2024-11-11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为向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经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秀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机关餐厅外包管理服务。

2.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290人±10%以内,供应商报价应参照以上人数。

3.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2025年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要求服务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餐厅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分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配餐服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餐厅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菜单明细、职责和标准等。

3.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4.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服务过程中能够持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

三、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2025年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管理服务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合同款项对应部分(以实际合同为准)

4.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全年食材费用、供应商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福利、工服、工鞋、员工宿舍、交通、健康体检、督导、培训、综合管理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节假日)、利润、税金等。

5.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本项目由供应商进行餐厅餐饮管理服务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7.所参与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有限期内的健康证。

8.供应商应对食品安全投保。

9.中标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项目管理服务的方式和要求

1.供应商向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全体员工提供餐饮管理服务。提供:全年膳食(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宴会接待餐等)制作服务;

2.供应商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负责餐厅范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供应商负责厨房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清洁、维护,供应商负责代为采购原材料,且负责原材料的验收工作。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厨房场地和设施设备、水电、能源燃气等,供应商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时地予以养护及维修,杜绝人为损坏。若有人为损坏,供应商负责维修或应予以赔偿。

4.餐费标准:标准每人每天27元。

5.供应商每天保证提供现场制作菜品,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

A:早餐供应标准7元/人(290人±10%以内):

主食区:提供干食5种,稀食4种,如各种粥品、豆腐脑、豆浆、油条、包子、西点、牛奶等;

菜品区:提供热菜1种及凉菜4种;以及各种咸菜和调味品;荤素搭配。

B:午餐供应标准:16元/人(290人±10%以内):热菜区:提供菜品6种,其中荤菜4种,素菜2种;

风味区:提供全国各地方风味小吃1种,如云南过桥米线,酸辣粉,老北京炸酱面等;

主食区:提供主食3种,包括米饭、馒头、西点和粗粮等;

汤粥区:提供汤粥各1种;

水果区:提供水果或酸奶1种;

C:晚餐供应标准:4元/人(20人±10%以内):

热菜区:提供菜品4种,其中荤菜2种,素菜2种;

主食区:提供主食3种,包括米饭、馒头、西点和粗粮等;

汤粥区:提供汤粥各1种;

D:接待餐标准: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接待餐。

5.人员配置

5.1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编制不应少于11人,其中供应商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厨师长持有一级厨师等级证书,至少应有三名厨师有四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至少应有一名面点师有四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等级证书。

5.2整体人员配置不低于如下标准: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人;中餐厨师2人;面点师2人,切配2人,服务员兼洗消兼库管3人,风味厨师1名,上述人员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拟派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能以达到餐厅菜品出品的质量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服务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响应、服务无缝隙和盲区。

7.供应商所有员工均归属供应商,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发生人生意外或事故的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人员进行监督、监管。

五、人员要求:

1.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供所有餐厅工作人员名单和有效健康证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全面负责派驻项目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等事宜。派遣人员同时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3.供应商应承诺为采购方的服务工作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

4.供应商的管理服务人员具有为机关餐厅管理服务的经验和酒店服务的管理经验,能够随季节变化适时推出应季菜品,不断推出特色新菜。

5.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购置餐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上班时间,餐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严禁餐厅工作人员在餐厅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六、项目说明

1.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情况,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

2.管理费报价已将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客观因素考虑在内,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不得以此原因增加管理费用。

3.合同履行期内,如遇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管理服务方案(技术部分)

1.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须煮熟,杜绝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在餐厅售卖。

2.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3.落实防火,防盗,防毒等餐厅安全制度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人员对其的工作检查和监督。采购人如发现环境卫生或食品卫生不符合规定,向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验收合格方可,逾期未整改的可解除管理服务合同。

4.如发生食物中毒等严重事件,供应商承担赔偿的一切责任。采购人可解除管理合同。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及要求提出高效、合理、细化的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的需求认知;

(2)菜品安排及调配计划;

(3)厨房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对厨房内设施,设备的维护措施;

(4)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

(5)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

(6)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的保证用餐措施;

八、其他

1.中标单位需采购中标价格8%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特殊要求,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中标单位应配合精武镇人民政府动态储备15天生活类物资。

3.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保密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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