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海洋防灾减灾部署,提升覆盖我市管辖海域海洋灾害观测监测、数据传输、预报警报和风险管控等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的重大防范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聚焦天津市的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显著提升我国对重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天津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升级改造天津市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不断提升天津市海洋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形成覆盖天津管辖海域的海洋灾害观监测、数据传输、预报警报、灾害评估和生态预警体系,补齐天津市海洋灾害应对能力短板,为天津海洋防灾减灾事业、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海洋环境保障服务,能够切实提升天津市海洋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与防治能力,彻底扭转天津市海洋灾害防灾减灾被动局面,全面推进海洋灾害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根据项目实施安排,项目主体执行内容已启动实施。目前,相关主要内容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项目需开展验收等事务性工作、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工作、项目后评价工作等,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本效能评测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天津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和天津市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旨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包括天津市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天津市基本海洋数据传输网升级改造、天津市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四大功能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 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提升。对现有岸基站设施整体维修改造;在海洋灾害重点关注区域增设岸基观测站和在线监测站;开展海上平台观监测系统建设;增设波浪观测站位;投放中型多参数浮标;建设测冰雷达观测系统。及开展相关配套建设工作。
2. 海洋数据传输网升级改造。实施多个观测发送接收端卫星通信国产化替代;升级改造海洋通讯网络,实现系统化综合展示;建设包括多源卫星遥感、生态专题数据、灾害专题数据等功能模块系统的数据综合处理平台。以及开展相关配套建设工作。
3. 海洋灾害预报警报能力提升。改造海洋预警报业务机房,升级建设高性能计算机、新建GPU智能计算机,建立高性能计算机集群;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升级改造视频会商系统;升级海洋预报公众智慧服务平台;开展预报模式国产化替代;完善风暴潮漫堤漫滩预警、生态、海冰、海漂垃圾等要素辅助系统;建设天津市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开展人工智能预报;升级改造实验室设施及环境保障能力、高精密仪器实验安装运行条件,提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分析技术能力、海洋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建立天津市海洋生态灾害预警平台;以及开展相关配套条件建设及体系综合系统联调工作。
4. 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开展海洋灾害隐患评估与整治,完成多处一级隐患区评估与整治;提升精细化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能力;建设天津市海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和综合决策平台体系;建设警戒潮位标志体系及海况视频监控体系,重点区域配套建设风暴潮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开展海平面上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体系建设,开展海水入侵和海岸侵蚀能力提升。以及开展相关配套建设工作。
三、服务范围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协助执行项目验收;结合实际对项目实施与可研初设及批复进行吻合性分析,对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评价,协助完成后续各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后评价。
四、工作内容
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及《天津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协助执行项目验收,同时,结合实际对项目实施与可研初设及批复进行吻合性分析,对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评价,协助完成后续各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后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协助执行项目验收
1、全面、准确理解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的工作要求;
2、提供驻场人员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总结性报告编制。
(二)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工作
1、开展自我总结评价工作重难点分析,提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流程;
2、成立自评价工作组,开展预调研及项目全过程资料梳理,制定自我总结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方案报采购方审定后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
3、自评价实施,主要包括审核资料、现场调研、综合评价等。现场调研采取档案核查和现场调查取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在规定的时间撰写和提交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
(三)项目后评价相关工作
1、协助项目单位配合后评价部门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整理并提出后评价工作所需资料清单;
2、协调项目各参与方,做好后评价所需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资料的有效完整性。
五、工作成果要求
(一)协助执行项目验收要求
1、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协助项目单位及有关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2、根据验收情况,协助项目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编制。
(二)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工作成果要求
1、形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工作方案;
2、按照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协调项目各相关项目单位开展项目自评价工作;
3、根据项目自评价情况,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
(三)项目后评价工作成果要求
1、配合项目后评价部门工作;
2、形成项目后评价工作所需资料汇编。
六、人员配置
(一)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本工程效能评测技术服务团队需在招标人及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配置人员需驻场,驻场时间不低于30个自然日。
项目服务团队要求驻场三人,均为专业工程师。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如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更换,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为保证项目效能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单位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其它人员。
(二)项目服务专家配置要求
根据项目所在行业和领域,组建相应专业的专家团队,协助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验收事务性工作、自我总结评价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