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游客服务中心服务提升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机场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之日止。
4.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采购内容
1.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根据《河北省游客服务中心设置与规范指南》等规定,在场地选址、建设规模、名称与标识、设施设备、基本功能、服务内容、服务水平等方面达到河北省游客服务中心的标准要求。
2.提供旅游平台服务。主要功能包括本地旅游相关资源线上服务平台,游客可根据旅游需求查询、浏览。定制服务内容项目由现场工作人员操作。
3.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包括现场咨询及电话咨询,网上咨询,自助旅游信息查询服务等方面信息,现场提供旅游宣传册,展示台架,以印刷品、照片等形式为游客提供旅行、游览等方面信息。
4.提供票务售卖和惠民便民服务。通过联网售票为游客提供景区景点门票套票,并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包括包裹寄存、服务咨询、网络及通讯信息服务、小商品小餐饮、休憩服务等。
5.旅游投诉接待及反馈服务。
6.其他旅游公共服务。游客服务中心应满足特色旅游商品展示与售卖、代理服务等其他旅游公共服务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2.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无侵权事件发生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象发生。
3.在服务期限内严格遵照甲方要求开展实施工作,确保项目的及时交付和质量保证。
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要求,配备经验丰富、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组建专业化
服务团队,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5.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开展业务,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6.项目服务期间接受采购人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