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57号)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不一致图斑内业预判和实地认定及属性标注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有序开展屏南县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查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生态状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状况及治理与管理情况,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为明确森林草原湿地管理边界,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二、技术要求
(一)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
2.《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
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办资字〔2024〕128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
7.《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
8.《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闽林〔2020〕1号)
9.《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
(二)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数据按3˚分带,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三)最小上图面积
图斑最小上图面积为400㎡,面积记载到0.01h㎡;从平方米到公顷平差统计误差。
(四)调查精度
(评标指标项1)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5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10m);
(评标指标项2)植被盖度测量误差小于5个百分点;
(评标指标项3)林木胸径记载到0.1cm;
(评标指标项4)树高记载到0.1m,蓄积记载到1m³,每公顷蓄积量记载到0.01m³/h㎡;
(评标指标项5)草原植被高度记载到1cm;
(评标指标项6)产草量记载到1g/㎡。
(五)具体工作内容
(评标指标项7)1.开展图斑调查。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接最新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结合相关影像资料和档案数据,组织开展地类对接图斑优化。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档案数据开展图斑区划,采取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进行属性赋值。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荒漠化沙化土地的类型、面积、程度、分布、治理情况,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落实管理属性,规范林地管理。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原则上坡度小于25度、二调地类为耕地的图斑不得标记为可造林绿化图斑。
(评标指标项8)2.开展数椐库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数据库,并逐级汇交。
(评标指标项9)3.开展统计分析。基于图斑区划调查,开展统计分析,编制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报告。
(六)工作方法
1.资料收集
(评标指标项10)基础资料:最新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数据、2023年林草资源图成果数据、不一致图斑数据(国家下发)、普查基础数据包、参考图层(省级下发)等。
(评标指标项12)遥感数据:收集2023年优于1m分辨率的生长季遥感影像(2m分辨率影像作为补充)、2024年全覆盖的2m分辨率遥感影像。
(评标指标项13)专题资料:林业和草原经营管理单位(国有林场、牧场、自然保护地等)范围界线,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种草改良、林地草地湿地管理资料等相关的经营管理档案数据,上一年度林草综合监测成果,以及已有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成果。
2.经营管理界线编辑
(评标指标项14)明确各类管理界线,包括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经营管理单位界线,确保界线与小班边界匹配。根据屏南县实际情况制作完成辖区内各经营管理单位界线。制作完成的经营管理单位界线将作为图斑区划阶段的控制边界。
3.图斑区划
行政管理区划分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林班—小班等5级。各级区划界线必须吻合,不得重复或遗漏。
4.区划数据属性赋值
在正式开展区划之前需要将参考图层属性提取到区划数据图层中。
普查参考图层相关属性。包括林(草)班、小班号、生态区位、生态区位名称、土壤类型、土地所有权属、郁闭度、优势树种、龄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每公顷株数、每公顷蓄积量、蓄积量、事权等级、灌木盖度、平均年龄、树种组成、福建地类、森林经营类型、森林经营措施、省级生态区位、地方公益林保护等级等。
5.属性调查方法
图斑属性调查方法主要有查阅已有调查资料、遥感影像判读和实地调查等方法。
6.国土年度变更属性调查衔接
林草湿荒普查现状数据库前28项属性为国土年度变更调查相关属性,直接转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普查本底数据。
7.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成果导入与更新
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确认结果更新。将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确认结果更新至工作底图与区划数据当中,修改国土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
8.属性变更要求
森林资源属性变更必须符合《福建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及各地自行制定的《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七)工作进度
图斑区划调查(2024年11月-2025年1月)。县级开展图斑内业区划,图斑属性因子等外业调查,完成县级自查工作。
审核上报(2025年1月-2025年4月)。2025年1月底前,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完成普查成果审核,正式行文上报成果报告;
(八)提交成果
(1)数据库成果
包括森林草原湿地图斑数据库等成果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等。
(2)统计表成果
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统计表等。
(3)专题图
包括资源现状图、专题分析图等。
(4)成果报告
包括县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报告。
(5)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成果材料。
注:以上未作为评审项的,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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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2025年1月底前,完成屏南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将县级成果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若省、市对成果交付时间做出调整,以省、市最新要求的进度安排时间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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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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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项目提交成果应达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福建省图斑调查操作细则》的规定要求。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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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以验收通过为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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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项目通过验收之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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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