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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2022-2023年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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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180001580714 发布时间:2024-11-18 文档页数:46页 所需下载券:10
龙川县2022-2023年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1

龙川县2022-2023年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采购项目

1

1549500.00

采购包1(龙川县2022-2023年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的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注:1.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①合同;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③中标(成交)通知书。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感知服务系统”填报、图斑整理、审查、上报图斑相关信息等,经市、省系统审核认定通过后,视为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供应商投标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现状监测、报告编制、报告输出、雇员费用、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利润、税金、交通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3)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总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采购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报价总价内。成交后,任何因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项目实施人员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稳定的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资质和执业资格,跟进整体项目进展及汇报有关事项。项目团队实施人员的资质资历不能低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相应的承诺。 (2)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成果资料的解答、实施建议等后续服务,承担相应辅助管理的职责。 (2)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5×8小时)。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完毕。若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其他要求,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龙川县2022-2023年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采购项目

1.00

1,549,500.00

1,549,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龙川县2022-2023年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我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调查函〔2023〕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2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30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调查〔2022〕2429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67号)的工作要求,按照任务安排,以全省自然资源全要素为对象,以应用服务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基于广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感知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感知系统”),实时调用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数据、汇聚综合感知数据,通过实时监测、省市县多级联动、内外业一体化监测等手段,完成常态化监测图斑发现及处置,动态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探索构建高效、快捷、及时的常态化监测体系新模式,实现“一次监测、多个专项、N种应用”的目标,为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双高”示范省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服务保障。

根据国家、省的部署与要求,龙川县全面启动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工作。

二、工作目标

依托广东省“综合感知系统”,以“天空地网”综合感知数据为主,以自然资源业务全覆盖为目标,紧扣耕地保护、卫片执法、用途管制、土地利用、生态修复、调查监测等重点业务,及时发现常态化监测图斑(以下简称“变化图斑”),动态掌握全省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等变化情况,实现“实时监测、月清季核、年度总结”的监测目标。

三、 工作范围和内容

1.工作范围为全县3081平方公里范围内。

2.内容包括龙川县2022年10月至12月和2023年4月至12月,省自然资源厅陆续下发图斑和自主举证图斑共约6403个。

3.常态化监测基于综合感知数据及业务管理数据,提取变化图斑;依托综合感知系统将变化图斑分类上线,地方根据业务需求对上线的变化图斑进行任务安排、外业调查举证、内业信息填报工作;地方各级业务部门开展审核后,省级进行内业审核和外业抽查;省级和地方各业务部门根据监测成果,开展变化图斑处置与结果信息回流工作。

四、成果资料

1.完成系统数据上报,并通过省级核查。

2.基于常态化监测结果,制作分析报告4份(季度或月份),年度报告1份。
五、进度要求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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