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要求完成对金义新区(金东区)“一往无前、大干2024”融媒宣传活动服务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充分发挥舆论引领重要作用,持续为金义新区(金东区)加快“打造增长极、建设新中心”营造良好氛围,计划开展“一往无前、大干2024”年度融媒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六大新区”融媒行,实地走访浙江省级其他六大新区,在《金华日报》《今日金东》等市、区级媒体刊发调研采访报道和1篇综合调研报道,相关成果汇集成册;
2.“七星拱月”奋进图,根据2+5”平台打造的主要做法、生动实践、重要成果,记录各平台建设过程;
3.“龙腾新区”四季歌,以新媒体、报纸、电视等形式,反映金义新区(金东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大干2024”的做法成效;
4.“龙腾新区”成果宣传,聚焦全年工作成效,发布系列海报、短视频等。
5.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活动相关的新闻策划、报道,争取尽可能多地在《金华日报》头版刊登。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底。
三、其他要求
(一)知识产权: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采购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采购人及被执法单位的信息安全。
(四)其他服务承诺: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式
1.由采购人统一组织验收,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2.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验收过程中相关费用(如有)由采购人负责。
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30%为预付款(若成交人为大型企业,或合同签订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成交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成交人提供预付款保函)
(二)项目完成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三)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