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背景
根据厦集民〔2019〕48号、厦集民〔2020〕52号、厦集民〔2021〕13号的文件精神,灌口镇“五社联动”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做精做细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加强对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特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社区活动等各类服务,以期提高服务对象正常生活能力,提高服务对象应对挫折的能力。同时,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注重挖掘公益慈善资源,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治理机制,打造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为灌口镇10个村的“五社联动”服务项目,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和技巧,提供针对性的专业化服务。
2.2各合同包网点的基本情况
合同包 |
社区点名称 |
地址 |
1 |
坑内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坑坪路80-101号 |
双岭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巷口社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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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头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田头70号 |
|
深青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深青里879号 |
|
2 |
上塘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大路墘社266号 |
井城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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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松山社129号 |
|
3 |
顶许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顶许村顶许社283号 |
东辉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田柄社68号 |
|
李林村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李林社53号 |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响应。同时投标多个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应该分开编制、上传并加密,以免造成误投、遗漏等失误。
为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采购包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评标时按采购包先后顺序(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逐个依次进行评审,同一采购包内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顺序在前者优先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按采购包顺序依次评审过程中,当投标人在前序采购包已被确认为中标人,则在后序采购包中不再做为合格投标人参与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至采购包3)
1.1服务对象界定
1.1.1主要服务对象:社区残疾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
1.1.2辐射服务对象:社区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
1.1.3合作服务对象:社区村委会、社区公益慈善资源。
1.2服务对象需求
1.2.1主要服务对象需求
(1)社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群体需求
①经济及就业需求:经济收入较低,维持日常生活开销较为困难,需要项目在服务中链接相资源进行经济上的帮扶。社区低保边缘家庭群体中有部分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需要在服务中提供爱心商家、企业资源,为该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培训、帮扶,在能力范围内提升其经济能力。
②自我价值感提升的需求: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导致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群体与社区及邻里互动较少,在社会环境下有自我价值感低的表现,对自己以及未来生活明显表现自信心不足,因此存在自我价值感提升的需求。
(2)残疾人群体需求
①康复的需求:目前社区残疾人群体在康复方面的需求比较明显,社区相应的康复医疗条件、康复器械等方面的资源相对比较缺乏,需要项目团队整合医疗资源为该群体提供康复等医疗资源。
②照顾的需求:社区残疾人群体一部分需要家人的长期照顾和监护,因此对于家庭的主要照顾者来说,长期的照顾也需要有喘息的服务,如组织爱心志愿者上门等,还有照顾者的专业性提升等方面也存在需求。
③社会化的需求:社区残疾人群体因为身体原因导致和社会的互动降低,他们日常接触的只有自己的家人和亲戚,较少的到户外去进行互动,部分残疾人群体与社会脱节情况比较严重,因此有走进社区和参加活动的需求。
1.2.2辐射服务对象需求:
(1)社会组织层面
①组织培育的需求:社区社会组织是五社联动中重要的主体之一,目前社区社会组织的基础较为薄弱,社会组织以兴趣类的为主,比较少服务类和公益类,因此在社区社会方面有较大的培育需求。
②组织专业化的需求:现有组织想要获得更长远的发展,需要制度化、专业化,积极培育组织骨干。
(2)社区志愿者层面
①志愿者队伍壮大的需求:目前社区较多爱心居民,志愿者发展也没有成体系化发展,志愿服务也没有形成常态化开展,服务多数呈现比较临时、突发的情况,因此人员一直不够稳定,志愿者队伍有组织壮大的需求。
②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志愿者发展过程中的专业化需求也比较明显,志愿者的培训、服务的组织和开展、以及志愿者的相关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也存在较大需求。
1.2.3合作服务对象需求:
(1)社区层面
①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需求
动员居民、志愿者、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合作互动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讨论达成一致行动,解决或处理共同关心的社区问题。同时,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运行、管理和监督,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提升溪西村社区服务水平。
②五社联动助力社区弱势群体帮扶的需求
弱势群体在经济、就业、社会化、身体康复、家庭关系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需求,如何调动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给予弱势群体恰当的关注和帮扶尤为重要,同时需要通过社工专业化的培训和带领,促进帮扶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2)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层面
①服务社区的需求:居民长期居住在辖区内,对于社区的发展有使命感,通过挖掘社区居民潜能,促进社区居民的人力资源公益慈善化,主动服务社区、助力社区发展。
②助力公益的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向上向善、为公扶弱、共建共享的社区参与意识逐步在社区中传播,通过构建辖区各类生产生活主体共建共享的共同体,能够有效地弥补了社区治理资源的不足,助力社区公益。
1.3项目活动安排
1.3.1评估指标量(时间2年,按每年每个行政村量化指标)
服务内容 |
服务量化指标 |
服务标准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操作规程的通知》(厦民〔2022〕20号) |
探访 |
平均4小时/次 |
|
建档 |
平均6小时/人 |
|
辅导性个案 |
2个及以上 |
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开展辅导性个案,包含以家庭为主的个案。 |
咨询性个案 |
6个及以上 |
对于有咨询需求的服务对象开展咨询性个案。 |
小组工作 |
3个及以上 |
小组人数不少于6人,小组节数不少于6节(包含6节);小组成员出勤率不少于60%。 |
社区活动 |
5场及以上 |
给合传统节日开展社区活动。 |
社区社会组织 |
2个 |
培育和提升社区社会组织 |
志愿者服务建设 |
\ |
完成志愿者建档,参与社区和社工组织的培训、表彰不少于2次,开展志愿服务、团建活动不少于2场,人均服务3个小时以上。 |
联席会议 |
2次 |
开展“五社联动”联席会议 |
项目宣传 |
2次及以上 |
在区级媒体以上进行项目宣传报道 |
1.3.2评估方法
(1)基线评估
在项目开始的前期,进行问卷调查,对社区内的残疾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人群、社区社会组织数据进行统计和测量,以及项目的需求指标,在项目的末期进行再次的访谈或问卷调查,对数据进行比较,来测量项目目标的实现结果。
(2)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
在项目服务的过程中,由服务对象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包括填写问卷来表达到社工介入的想法、满意程度和服务受益程度等。
1.4每个村人员配备要求
采购包1:坑内村、双岭村、田头村、深青村;
采购包2:上塘村、井城村、三社村;
采购包3:顶许村、东辉村、李林村。
每个村职位设置及人数 |
工作内容 |
专业 |
其他 |
项目主管1人 |
负责项目服务设计、具体实施和开展。 |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或法学专业。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级别)。 |
精通闽南话,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主管需驻项目点,不能脱岗。 |
项目社工1人 |
组织开展具体一线工作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年以上工作经验 |
项目行政/财务1人 |
协助项目工作,包括需求分析、资料收集、宣传信息发表等内容。 |
机构统一行政/财务。 |
无 |
1.5机构管理机制
“五社联动”项目实行三重管理,由中标人派驻社工提供服务,派驻的社工由成交机构进行相应专业培训指导。工作上以灌口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管理为主,定期组织交流会议,及时沟通反馈项目进展情况。所派驻的社工出现变动的须提前报灌口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整。合同期限内,更换社工不得超过2人次,项目点负责人和社工同时驻点,不得出现脱岗现象。如出现以上管理机制问题,经灌口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核实,问题属实,中标人未对其进行整改,灌口镇人民政府有权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同时,中标人应退还未服务的项目款项。
2.技术服务响应要求(采购包1至采购包3)
2.1以上所有服务内容为基本要求,各投标人可提出更优的服务条款。
2.2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目标定位及运营思路制定项目整体运营方案(包含项目背景和村居概况、服务对象调研和分类、服务计划、模块服务等方面)。
2.3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理论支持说明(包含对服务理论分析和理论在项目推进中的运用)。
2.4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制定的服务对象人员建档管理方案(包含建立人员基本信息、健康信息在内的个人动态档案系统、信息采集及管理等)。
2.5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村委会基本情况制定的调研分析计划(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户、特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服务群体)。
2.6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风险管理方案,通过调研判定项目运行存在风险性,精准预估风险,提出有效对策。
2.7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残疾人制定的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康复服务、环境友好、劳动就业、社会融入、学习教育、文化生活等)。
2.8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者、特困人员制定的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帮扶、链接资源、扶贫扶志、劳动就业、社会融入等)。
2.9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服务对象制定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服务对象参与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
2.10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服务对象参与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
2.11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社会治理机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挖掘社会公益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形成以村委会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
2.12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专门的服务质量自我监管制度,各项工作责任到位,严把质量关(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制定有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制定有服务质量具体考核指标等)。
2.13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等)。
2.1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村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专业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从事相关社会工作年限、缴交社保情况等)。
2.15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制定与镇级、村级的沟通协作机制。
2.16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制定对项目资金使用及监管方案。
2.17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信息资料安全保密方案。
2.18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活动安全保障方案。
2.19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处理流程方案。
2.20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工作交接过渡和移交方案。
2.21投标人应确保完成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开展的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应按本项目要求完成。若特殊情况下,出现工作内容或工作量增加的情况,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采购人不再支付投标人其他任何费用。
2.2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响应拟投入本采购包的项目主管与中标后到位的项目主管一致,确保若出现人员离职或调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空缺岗位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出现空档期间扣除相应天数服务费用。
2.23投标人应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3.评估要求(采购包1至采购包3)
3.1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开展自评及第三方测评。
3.2加强自评管理。于服务年度的末期邀请村居负责人、社工机构召开评估会议,进行评估打分。
3.3由镇政府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及财务审计。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由镇政府牵头,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照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指导标准进行评估。根据第三方评估中的财务审计结果,按评估分数据实支付。
3.4项目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每个服务网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服务项目的履行、服务目标达成度、受益群体满意度以及社会效益,如市、区有关部门新出台相关考核标准,按新的文件标准执行。
3.5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度对服务网点进行评估后,由镇政府、各村居及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加权。除此之外采购人及项目所在镇(街)可通过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临时考核。
3.6如因社工服务的原因导致重大检查严重扣分立即解除合同、问题发现后屡次不整改年度评估评定为不合格。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2 |
|
交货地点 |
服务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估考核合格。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次1,说明:1、考核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评估要求、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均为考核依据。2、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其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若中标人不愿配合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考核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4、考核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且正式进场服务,采购人按每年服务周期,根据财务报销规定,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根据每年服务周期年度的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财务报销规定,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经第三方评估考核分值为100分。中标人在考核分≥8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100%服务款项:80分≤考核分值<8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95%服务款项;75分≤考核分值<80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90%服务款项:70分≤考核分值<7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80%服务款项,60分≤考核分值<7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其他 |
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件“6.合同支付方式”格式固定不可修改,其中涉及支付时间“日”均为“工作日”。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2 |
|
交货地点 |
服务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估考核合格。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次1,说明:1、考核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评估要求、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均为考核依据。2、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其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若中标人不愿配合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考核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4、考核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且正式进场服务,采购人按每年服务周期,根据财务报销规定,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根据每年服务周期年度的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财务报销规定,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经第三方评估考核分值为100分。中标人在考核分≥8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100%服务款项:80分≤考核分值<8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95%服务款项;75分≤考核分值<80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90%服务款项:70分≤考核分值<7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80%服务款项,60分≤考核分值<7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其他 |
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件“6.合同支付方式”格式固定不可修改,其中涉及支付时间“日”均为“工作日”。 |
采购包3: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2 |
|
交货地点 |
服务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估考核合格。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次1,说明:1、考核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评估要求、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均为考核依据。2、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其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若中标人不愿配合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考核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4、考核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且正式进场服务,采购人按每年服务周期,根据财务报销规定,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根据每年服务周期年度的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财务报销规定,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经第三方评估考核分值为100分。中标人在考核分≥8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100%服务款项:80分≤考核分值<8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95%服务款项;75分≤考核分值<80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90%服务款项:70分≤考核分值<75分的,采购方将支付末期80%服务款项,60分≤考核分值<7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其他 |
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件“6.合同支付方式”格式固定不可修改,其中涉及支付时间“日”均为“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