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
项目编号:BDZY-2024-1010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8928元最高限价:1578928元
采购需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检测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污染源废水、废气、噪声及土壤监测
1、对涞源县的污染源企业:涞源县水泥厂、涞源新昌发电有限公司、神邦矿业公司恒昌球团厂, 进行废气、噪声监测;监测项目按照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有组织废气(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 每年监测一次,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无组织废气每年监测一次,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噪声(厂界周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 1 天,昼夜各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 1 次。
2、涞源污水厂开展废水监测,监测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基本控制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 总砷、总铅,共计 19 项,全年监测 1 次,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4 次;
3、对填埋场、涞源污水处理厂、园区开展土壤监测,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 1 中 45 项和 pH,土壤检测点位为周边 4 个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
4、燃气锅炉监督性监测
对涞源县域内的 12 台燃气锅炉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5、重点企业抽测
对涞源县宏泰石灰石厂(普通合伙)、涞源县京源城矿业有限公司、玖兴农牧(涞源)有限公司、河北路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涞源县中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涞源县医院共计 6 家重点企业进行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检测,监测项目按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执行标准、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 证或管理、执法需求等确定;监测频次:有组织废气(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每年监测一次,监 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无组织废气(上风向 1 个点,下风向 3 个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噪声(厂界周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 1 天,昼夜各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 1 次。
二、地下水水质检测
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对涞源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点位 11 个,每半年采样监测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 4 个月),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 1 的 39 项指标。
2、国省级地下水水质监测
每月对涞源县城关城内新街 1 个国考点位监测取样分析,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 1 中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以外的 35 项基本指标和碳酸根、重碳酸根、钾、钙、镁、游离二氧化碳等 6 项辅助指标。
3、乡镇农村饮用水监测
对涞源县 8 个乡镇农村饮用水开展监测,每半年采样监测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 4 个月),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 1 的 39 项常规指标。
4、重点企业地下水
对涞源县重点企业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共计 14 个,每年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 1 的 39 项常规指标。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对涞源县 1 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执法监测,每半年一次,全年 2 次,监测项目:水温、COD、氨氮,异常情况时加测。
四、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和渗滤液监测:
对垃圾填埋场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地下水和渗滤液监测,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按照《生活垃圾填埋 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执行。
五、声环境质量监测
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技术规范,依据 2022 年划分的《涞源县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技术报告》,需要对涞源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101 个点位,开展一次昼间和夜间监测,每个点位监测 10 分钟;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 个点位,开展一次昼间和夜间监测,每个点位监测 20 分钟并记录 20 分钟车流量;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7 个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 24 小时,每小时测量 60 分钟。
六、县域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对涞源县域内的 30 家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监测,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中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三项,每年监测一次。
七、质控措施要求
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执行监测任务过程中,从方案制定、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分析、报告 出具全过程要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数据的有效、准确、可靠。
a)人员要求与控制
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相关检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熟练使 用各种仪器、设备、熟悉样品的采集与保存、运输条件。
检测公司组织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及技能考核,具体内容包 括质控样考核、加标回收率考核、设备比对等等,从而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b)监测/采样仪器设备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应依法送检,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 的仪器设备应按照相关校准规程执行校准或送至具有校准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 或检定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行校准应严格按照校准规程的环境条件和校准程序进行;未按规 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设备及超过有效期的设备不得使用。
检测公司制定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及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定期检测实施情况,仪 器、设备使用时应如实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使用状态,以确保仪器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