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闽江下游福州段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6年)编制服务项目。
2、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含项目研究成果专家评审费用),须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规划范围:
闽江下游河段(水口-罗星塔)干流全长93公里。
★(二)规划水平年:
规划水平年为2024-2026年。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10《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1《福建省防洪条例》
2.2《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
2.3《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4《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5《福州市水工程管理条例》
3、编制标准、规范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T423-2021)
(四)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实施内容:闽江下游河段(水口-罗星塔)全长93公里,对全河段93公里河段进行地形测量和钻探。主要工作内容:
(项号1)(1)全河段测量;
(项号2)(2)1:2000控制断面测量和钻探,其中限采区各断面间距200米,禁采区各断面距700米,其中禁采区河长不足700米的纳入限采区河段布置监测断面。
(项号3)2、收集以往规划区地质资料,对主要砂储区域进行复勘,并提出采砂地质评价及地质分析结论。
(项号4)3、将勘测成果与以往河道地形测量成果进行比较,提出危险路(堤)段的加固建议,为保障两岸防洪堤安全及下一年采砂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项号5)4、编制《闽江下游福州段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6年)报告》,重点分析河道演变及河势分析及对采砂对河口水动力的影响分析。
(项号6)5、提出堆砂场设置建议。
(五)其他要求
★1、人员及车辆安排
中标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应不少于7名(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水工专业负责人1名、测绘专业负责人1名、设计人员2名、服务人员2名),须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项号7)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如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责成服务提供方重新实施,直至合格。
(项号8)3、中标人必须承担核查人员安全风险,需提供核查人员意外险投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户外作业管理制度。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服务完毕。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水利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成果通过审查。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通过水利厅批准。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中标人提交中间成果(送审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剩余款项,待获得水利厅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