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数量(台套) |
交货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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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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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 |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 |
是 |
详见清单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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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招标设备概述: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为手术显微镜。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产品、数量和服务要求,在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最优设备前来投标。
二、评标条件要求:
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性参数,对这些关键性参数的负偏离,投标无效。
三、招标货物一览表:
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手术显微镜 |
1台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1、主镜
1.1双人四目,适用于神经外科显微手术;
1.2一体化触摸屏集控系统:无需通过多个操作界面繁琐操控,通过≥24英寸触摸屏集控光学、支架、影像、照明设置及新建用户个性化设置和新建患者账户等;
1.3采用该品牌最顶级光学品质,全光路复消色差及镀膜技术;
1.4无级变倍系统,放大倍数:最小放大倍率≤2X,最大放大倍率≥16X(12.5倍目镜下);
▲1.5单一连续可调物镜下,最小工作距离≤200 mm,最大工作距离≥600mm;
▲1.6广角目镜,屈光补偿范围≥+5D/-7D,眼杯高度可调;
1.7主镜可绕垂直轴旋转≥270º,左右倾斜:-45º/45º,前倾-30º/后倾130º;
1.8 12.5X双目镜筒,0-180可调;
1.9全功能可编程手柄,可自由设定控制参数,如:开关灯、变倍、调焦、拍照、亮度等等;
1.10智能远程诊断:无外挂模块,可通过全内置主机的远程服务平台实现远程机器使用日志、报错和故障排除等售后服务功能;
1.11机头后备手动旋钮:机头具备手动调焦、变倍和调光圈大小的旋钮;
1.12变焦变倍关联:自动将聚焦速度与放大倍率相匹配,在较高放大倍率时,将自动降低预选的聚焦速度;
1.13变焦锁定:适用于激光手术,通过触屏变焦锁定打开,手柄上的变焦摇杆开关没有调焦功能。
2、悬浮助手镜
2.1立体双目万向关节助手镜并带有锁控装置,主镜位置前后改变时,助手镜的位置保持不变具有悬浮功能,360°旋转可调至对手镜位置;
2.2配置全金属插入式直视镜筒。
3、照明系统
3.1支架上冷光源照明系统,经光纤传导到显微镜;
3.2照明光源:全内置LED照明系统,高色彩还原照明品质,≥40000h使用寿命;
3.3照明安全:光亮度和工作距离联动,光照范围与术野联动;
3.4通过主机触摸屏同步照明强度调整、照明速度调节、聚焦照明联动以及照明开关功能;
3.5自动调节亮度:为了实现目镜中稳定的图片亮度,根据工作距离和放大倍率调整照明亮度。
4、支架系统
▲4.1平衡调节:无需分步,全自动一键一次电动平衡系统;
4.2支架具有6关节电磁锁开关,支架臂上具有电磁锁;
4.3智能防震颤支架:支架采用机器人智能感应减震马达,使支架快速减震停摆;
4.4术中或术前平衡时有远离病人或不在患者上方的图示性保护提示;
▲4.5过顶设计,支架最大高度≥2300mm,有效臂展≥1500mm;
4.6显微镜支架底盘尺寸≥800mm×800mm,保证显微镜使用稳定性;
4.7自动抽真空:支架可通过触摸屏触发抽真空系统,智能识别消毒套,将消毒套内空气变频抽吸排除,使消毒套紧紧贴敷在支架臂上,降低术中污染风险。
5、摄像系统
5.1真正一体化设计,镜体内完全内置有原厂高清摄像头(1920*1080p),无需外接分光器和视频适配器,便于临床线缆管理;
▲5.2配置高清无线摄录像工作站,可放在手术室任意地方,无任何连接线;
5.3视频输出端口HDMI,HD-SDI等;
5.4照片格式:JPEG,PNG;
五、其他要求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交货人员的薪水支付和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要求:验收时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分不同批次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若产品经检验质量低于相关标准,则采购方可拒付货款。
3)验收
1.验收:由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等相关代表组成验收组,按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合同等进行。验收完成由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签署验收单。
2.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不予支付合同款。
3.乙方并负责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4)付款人: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满足清单中要求,验收时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质保期从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1年,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要求免费上门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受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在10分钟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时间不超过48小时。在质保期后供应商能提供有偿终身维护。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如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连带损失,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响应服务,以及验收、修复、管理、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