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贯彻落实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的工作部署。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建〔2021〕2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建质〔2021〕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区活力古城建设专班1月10日召开工作会议关于抓紧启动古城其他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普查认定登记工作的要求(区活力古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1号),为加快落实我区古城范围内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测绘建档等保护工作,特实施本项目。
采购包1(揭阳市榕城区古城范围(不含四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向采购人移交相关成果资料,由于政策变动、主管部门审批延时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工作和工程进度延期的,项目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榕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成普查认定工作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项目完成全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入库,并按要求上传至省级数据库成功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4).结算方式:按实结算。若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中标金额,则按中标金额计算;若结算金额小于中标金额,则按实结算。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书;(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达到各阶段付款要求的相关凭证;(4)成交通知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供应商根据要求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投标报价包括,1.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基础资料收集、普查、认定、测绘、建档、挂牌、入库、仪器设备、交通运输、保险、法定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服务要求,1.为了确保本项目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顺利的开展,需要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人员配置。 2.供应商对涉及的信息资料要做到严密保管,不得将信息资料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信息泄露将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服务响应时间:30分钟内现场响应 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监视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须提供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节能产品认证信息查询界面截图或者提供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本项目无涉及上述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供应商也可以在《商务条件响应表》对本条款进行响应,并注明本次采购内容无涉及相关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揭阳市榕城区古城范围(不含四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
项 |
1.00 |
1,848,320.00 |
1,848,32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揭阳市榕城区古城范围(不含四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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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作内容 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为切实保护、利用好古城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拟组织对分布在古城范围内,包括中山街道和西马街道范围(四条历史文化街区,古城公司已组织实施)现有历史建筑开展详细普查、认定、测绘、建档、挂牌等保护工作。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一)技术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3017-2015;《1:500 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15;《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20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査与验收》GB/T 24356-2009;《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二)政策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 《关于请报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和规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要求的函》(建科保函[2019]202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建节[2020]14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建[2021]23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揭市建村[2021]2号)。 三、技术路线 (一)普查认定 1.组织对古城范围内,包括中山街道和西马街道(不含四条历史文化街区)现有历史建筑进行详细普查和建档工作,全面摸清历史建筑类型、数量、分布、质量和保护状况等情况。 2.在普查和接受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普查建筑进行论证,按照确定标准形成推荐名单。 3.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公示的基础上,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请区人民政府确定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测绘建档 做好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按照《历史建筑测绘标准》和成果归档要求,采用三维激光扫描(实景复制技术),制作《基本档案》、《测绘图纸档案》、《影像档案》等,形成测绘成果,并将历史建筑测绘成果上传至上级历史建筑数据库。 (三)保护管理对已完成公布历史建筑,制作统一保护标志牌并完成挂牌工作。 四、具体内容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六、成果所有权 (一)项目的所有成果(包括电子数据、文本及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外利用本合同产生的项目成果。 (二)中标供应商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件。如中标供应商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三)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七、成果资料 (一)成果整理 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后,应协助采购人整理项目成果并向采购人移交。 (二)项目成果 1、文字材料(1)技术设计书; (2)总结报告。 2、图件材料 (1)总平面现状测绘图; (2)平面现状测绘图; (3)立面现状测绘图; (4)剖面现状测绘图;(5)典型构件大样图。 八、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针对项目综合理解程度,是否深刻理解项目背景、工作内容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等。 (四)投标人针对项目提供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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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