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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290001584152 文档页数:86页 所需下载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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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颛桥元江商务区控规编制等行业规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IC202430695

预算金额:170 万元(包件一 20 万元、包件二 30 万元、包件三 120 万元)

包件一最高限价 20 万元、包件二最高限价 30 万元、包件三最高限价 98.21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包件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 30%,提交成果初稿后支付合同款 40%, 经甲方确认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二、项目概况

包件一:元江路隔离点规划调整

(一)规划背景

2021 年,由于原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七宝镇,周边用地基本已建成,发展条件受限,根据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闵行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闵委发[2020]35 号),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需在 2022 年底前,实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重建项目,补齐硬件设施短板。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1 年 4 月编制完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MHP0-05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 24、25、26、27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经沪府规划[2021]12 号文批复,26-01 地块设置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用地面积 47018 平方米,容积率 1.5,建筑高度 24 米。

26-01 地块已建设完成,宗地面积 47018 平方米,建筑面积 64038.94 平方米,完成了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任务(隔离点)。

新形势下,结合颛桥产业工人生活需求及闵行区建设者之家发展诉求,颛桥镇为进一步  优化人才住房环境,盘活存量资源,积极谋划,创新探索人才住房筹集新模式,拟将 26-01 地块调整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公共租赁住房)。

为促进地区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拟开展 26 街坊局部调整工作。

(二)规划范围

调整街坊位于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MHP0-0502 单元—26 街坊,具体范围东至明坤路、南至东六号河、西至都市路、北至光飞路,街坊总面积 5.46 公顷,主要涉及调整地块为 26-01地块,用地面积为 47018 平方米。

(三)规划目标及原则

根据市政府关于防疫隔离用房再利用管理要求,坚持以土地集约利用为导向,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环境,盘活存量资源,提升颛桥产业板块职住平衡水平。

(四)规划依据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 年修订)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沪规划资源详[2020]505 号) 上位规划依据: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

《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 [2018]90 号)

《上海市闵行主城片区南部板块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沪府规划[2023]42 号)

《上海市宝山区 BSP0-1801 单元 78 街坊、嘉定区 JD010201 单元 0102 街坊、青浦区QPC1-0011 单元 H-10C 街坊、松江区佘山北大型居住社区 60A 街坊、奉贤区 FXC1-0012 单元 29A 街坊、浦东新区合庆集镇 18 街坊、金山工业区 JSS30405 单元 02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及闵行区 MHP0-0502 单元 26 街坊增补图则》(沪府规划[2021]13 号)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MHP0-0502 单元 24、25、26、27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划[2021]12 号)

(五)规划内容及要求

对接上位规划及用地需求,对现状用地情况和用地权属进行深度梳理,提出实施路径和  建议,编制形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MHP0-05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6 街坊局部调整法定成果并报批。

1、现状梳理:对单元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全方位排摸和梳理,重点研究街坊内土地权属和用地性质状况,对局部调整实施可行性进行评估。

2、评估研究:根据现状分析、宏观导向和规划指引等,结合调整诉求,对街坊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交通、环境影响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经过和镇、区等相关部门进行交   流讨论,形成现状梳理和研究分析报告,作为调整方案的基础。

3、调整方案:充分考虑街坊周边单元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基础上,落实土地使用规划方案,   合理确定调整地块建设控制指标与要求,形成符合上海市法定规范要求的规划成果。

(六)成果要求及交付形式

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 年修订版)规定,控规局部调整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法定文件指《局部调整图则》。技术文件为《局部调整说明》。

1、法定文件

《局部调整图则》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中规定的“普适图则”要求,  不论原图则的版本,视情况,图幅大小为 A3-A1。

2、技术文件

《局部调整说明》包括说明及图纸两部分内容。重点说明调整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  以及规划调整产生的影响。

1)说明。

a、调整背景。说明调整的必要性。

b、调整依据。说明调整可行性。除一般规划编制应遵守的规范标准外,重点说明针对此次调整的相关文件等。

c、调整的规划方案。说明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其合理性,包括原规划指标、调整后的规划指标的比对,包括规划调整减少的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如何安排,调整   后的规划对周边以及原规划的影响等。包括调整前后相关设施增减比对、调整前后地块指标   比对等。

2)图纸。

调整后系统图纸结合说明,以能清晰表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目的,根据规划调整的实际内容   确定。

3)成果附件。

a、支撑本次调整的各项研究报告。

b、相关编制文件等。(如规划任务书及任务书的审核意见,市、区级各部门书面意见汇总和处理建议,规委专家书面意见以及规委会审议意见,征询公众意见的网页、现场展示照片、   意见汇总和处理意见以及其他程序性文件)

(七)进度安排前期准备阶段:

现状踏勘、开展并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评估报告; 编制、上报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设计任务书;

收集相关专项规划资料。规划编制阶段:

完成多方案比较形成初步方案、初期汇报; 听取专家及部门意见,完成项目初步方案上报工作;

进行项目初步方案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完成项目草案,进行中期汇报;完善项目报审方案。   上报阶段:报审方案完成后

报送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将成果录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库。

包件二:北桥中学及种子厂研发地块规划编制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莘庄工业区 MHPO-0502 单元 12C、12D 街坊,位于元江地区-剑川路两侧地区中心,目前整单元控规未编。具体四至范围为西至沪闵路,北至金阳路,东至规划路,南至灯辉路,总用地面积 13.82 公顷。

本次控规编制范围(红线范围) 规划范围在闵行区、闵行主城片区南部板块的区位图

(二)项目背景

北桥中学作为闵行区“第二轮初中强校工程”市级实验校之一,现有校舍改造需求。但   现状地籍边界与上位规划中规划用地边界冲突,近期无法按照规划实施。颛桥镇积极响应市   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推进初中教育扩优提质,保障近期北桥中心校舍改建需   求,开展本次规划编制。

(三)规划目标及原则

为满足近期基础教育设施改建和区域交通通行能力提升需求,基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  则,结合上位规划开发强度和高度分区,对规划范围进行控规编制。

(四)规划依据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11 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7 年)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 年修订版)(沪府办〔2016〕90 号)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2020 试行版)》(沪规划资源详〔2020〕505 号)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5011-2021)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2021)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 08-12-2004)

《上海市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征求意见稿》(2021 年)

《关于加强容积率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 版)》(沪规划资源详〔2020〕148 号)

上位规划依据:

《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2018〕90 号)

《上海市闵行主城片区南部板块单元规划》(沪府规划〔2023〕42 号)

(五)规划内容及要求

重点关注土地及建筑情况梳理、与上位规划和区域发展趋势的衔接和研判、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形态验证等,并对区域交通影响开展合理性论证。根据控规技术准则和成果规范要求,形成法定文件、技术文件和入库文件。其中法定文件为普适图则,明确各地块划分、用地性质、设施、控制线、空间管制以及特定管理控制要求等;技术文件为说明书和编制文件,   主要为对功能定位、土地使用规划、开发强度与建筑高度、道路交通系统、公共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内容的说明。附图方面主要包括区位分析图、土地使用现状图、土地权籍图、土地使用规划图、示意性城市设计方案等。编制文件包括任务书、部门意见、公示文件、公众意见、规委会意见等。

(六)成果要求及交付形式

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 年修订版)规定,控规编制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普适图则、说明书、系统图、编制文件及入库文件等。

成果需提供相关文件 6 套,并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2 套。以上计划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项目进展具体情况,由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适度调整。

1、法定文件

《普适图则》符合《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2020 试行版)》中规定的

“普适图则”要求,包括图、表格、图纸信息和编制信息四部分。图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区位图和图例。表格包括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特定管理条文。图纸信息包括图纸名称、比例尺和风玫瑰。编制信息包括规委会审议日期、批准文号、城乡规划专用章、设计单位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组织编制单位。

2、技术文件

《编制说明》包括说明及规划系统图两部分内容。重点说明编制背景、编制依据、编制  思路、具体规划内容以及规划产生的影响。

1)说明。

a、编制背景。说明编制的原因及必要性。

b、编制依据。说明编制可行性。除一般规划编制应遵守的规范标准外,重点说明针对此次编制的相关文件等。

c、编制方案。说明编制主要内容及其合理性,包括与上位规划指标的比对、道路交通组织情况、公共服务设施情况、编制后的影响等。

2)图纸。

系统图纸结合说明,以能清晰表达编制的主要内容为目的,根据规划编制的实际内容确定。

3)成果附件。

相关编制文件等。(如规划任务书及任务书的审核意见,市、区级各部门书面意见汇总

和处理建议,规委专家书面意见以及规委会审议意见,征询公众意见的网页、现场展示照片、意见汇总和处理意见以及其他程序性文件)

(七)进度安排

前期评估研究阶段:

现状踏勘、前期资料收集分析;配合主管部门进行项目任务书申报。  规划编制阶段:

根据前期评估研究结论及项目任务书,编制初步方案;进行初步方案评审会。  根据初步方案评审会意见反馈,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进行规划方案网上及现场公示。项目报批阶段:

据评审会及公示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形成上报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主管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将成果录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库。

包件三:元江商务区控规编制

(一)规划范围

规划评估及研究范围为《闵行主城片区南部板块单元规划》中 MHQ-02(ZQN)单元范围, 总面积 7.22 平方公里。

重点控规新编范围为单元内控规未覆盖区域,总面积约 2.14 平方公里。

规划评估及研究范围 MHQ-02(ZQN)单元(7.22 平方公里) 本次控规重点新编范围(红线范围)

(二)项目背景

闵行区总规中提出“一带两轴四板块”的空间结构,打造沪闵路服务轴和紫竹创新轴, 基地定位为元江地区-剑川路地区中心,位于双轴交汇处,是未来闵行南部地区重要的科创发展及服务支撑板块。

基地周边现有大零号湾、闵行经济开发区、紫竹科学园区、闵行工业区等众多高能级产   业园区以及成熟居住社区。随着区域建设发展,闵行区南部的配套设施的设置标准偏低,导   致该地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供需矛盾开始凸显。

此外,大零号湾的崛起为地区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原来的地区中心定位需要顺应外部形势变化进行进一步的明晰和提升,并在产业空间、服务配套、设施供给等方面给予有力支   撑和保障,以服务大零号湾打造世界级科创湾区的目标。

为把握区域发展机遇,顺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闵行主城片区南部板块单元规划》的最新要求,对本区域用地布局、设施配置、蓝绿空间、基础设施等进一步深化细化,   指导后续用地开发建设,开展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三)规划目标及原则

围绕闵行区重点关注的四个维度战略支撑,包括创新功能支撑区、开放功能支撑区、文化交融支撑区和生态宜居支撑区,以及“至 2035 年,把闵行建设成为上海全球城市重要的战略支撑区,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的发展目标,牢牢抓住大零号湾建设发展机遇,完善并提升地区中心职能、培育科创中心、健全服务配套、优化宜居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将区域打造成为三区融合高质量服务承载区和上海南部科创新中心。

针对现状中心体系不完善、城市功能欠缺的问题,规划重点促进园区、校区、社区的三区联动,强化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融合;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产业社区的建设,   理顺产城关系;通过公共中心体系的健全,优化产城配套;通过综合交通体系的提升优化通勤环境。

规划遵循以下规划原则:

(1)创新功能引领。以产业发展为中心,提升空间供给和产业配套力度,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逐步打造创新研发中心。

(2)强化服务支撑。提升服务设施能级及水平,完善多元宜居生活配套,优化区域品质,全面提高区域的人才及产业吸引力。

(3)有效传导,刚弹结合。有效传导上位规划刚性要求,深化落实空间结构、设施配置等要求,并在本次规划中注重刚性、弹性相结合,坚守底线的同时,预留一定弹性,以适   应外部快速变化的多样化需求。

(四)规划依据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 年修订)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201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1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2004)

上位规划依据: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

《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

《闵行主城片区南部板块单元规划》(2022)

《“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专项规划》(在编)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

(五)规划内容及要求

对现状用地情况和各类设施情况进行深度梳理,明确可开发的用地及需完善的设施内  容,提出实施路径和建议,编制形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MHQ-02(ZQN)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成果并报批。

1、现状梳理:对单元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城市各条线系统开发建设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排摸和梳理,重点研究街坊内土地权属和用地性质状况,对局部调整实施可行性进行评   估。

2、评估研究:根据现状分析、宏观导向和规划指引等,对单元现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单元未来发展和建设方向,明确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对教育科研、景观风貌、商住及公   共服务设施配置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经过和镇、区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形成现   状梳理和研究分析报告,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3、规划编制:落实土地使用规划方案与条线系统规划,合理确定可开发地块建设控制指标与要求,形成符合上海市法定规范要求的规划成果。

(六)成果要求及交付形式

按照《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2020 试行版)》规定,控规的成果包含法定成果文件(以下简称法定文件)和编制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技术文件)两部分。

1、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图则两部分。

1)文本。

文本应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2020 试行版)》中规定的:文本包括总则、规划指标的释义与管理要求、规划动态、规划更新、规划实施深化、实施时序等内容。

2)图则

图则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2020 试行版)》中规定的“普适图则”要求,组成包括图、表格、图纸信息和编制信息四部分。图形内容包含地块划分、用地性质、   设施、控制线、空间管制等。

2、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是制定法定文件的基础性文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说明书和编制文件。

a、基础资料汇编包括现状基础资料、公众意愿综述和现状图纸。

b、说明书包括规划说明和规划系统图。

c、 编制文件包括任务书、市区级部门意见汇总及处理建议、公众意见汇总及处理建议、规委会审议意见汇总及处理建议、其他附件等控规编制过程性文件。

(七)进度安排

前期规划研究阶段:

现状踏勘、开展并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评估报告;编制、上报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调整设计任务书;收集相关专项规划资料。

方案编制阶段:

完成基础资料汇编、多方案比较形成初步方案、初期汇报;听取专家及部门意见,完成   项目初步方案上报工作;进行项目初步方案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完成项目草案,进行中期汇   报;完善项目报审方案。

上报阶段:

报审方案完成后报送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将成果录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库。

三、项目服务与管理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

2、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

(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   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服务管理

(1)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   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且应是该项目实施服务的实际管理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   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人员配置及年龄层次应合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 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5)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 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6)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投保足够份额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并在报价(其他费用)   中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

4、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严格把关,对违反采购需求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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