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265,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265,5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
1.00(批) |
1,265,500.00 |
工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
1.00(批) |
1,265,500(元) |
1,265,500.00 |
总价 |
无 |
★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
窗口当事人应用系统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技术参数要求 |
|
||||||||||||||||||||||||||||||||||||||||
2 |
|
其他及售后服务要求 |
一、其他要求 1.1采购人有权在验收前查验招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和检测报告原件,如出现虚假应标,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及赔偿责任(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法律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售后服务要求 2.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 2.2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应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36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3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2.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当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供应商应当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2.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3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与用户协商维修费用。 2.6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7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的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次使用培训,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等。 2.9供应商须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培训对象:采购人安排; 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使用方法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培训目标:培训直至操作人员达到熟练使用该设备为止; 培训时间:采购人安排; 培训地点:采购人安排。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3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合规付款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设备到达现场且安装完毕,项目验收合格,收到合规付款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5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高的标准执行验收。 3、其他要求 3.1采购人有权在验收前查验招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和检测报告原件,如出现虚假应标,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及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 3.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法律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
6 |
★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
验收合格后1年。 |
7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以签订的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8 |
★ |
包装方式及运输 |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3.4.其他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以3.2技术要求中的为准。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响应以评审标准中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