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粮食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开展钱塘区“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项目目标
根据省市时点要求和技术规范,钱塘区将全力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旨在通过系统分析、科学规划与协同实施,系统推进区域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 (“多田套合”),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三、项目内容与要求
1、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现状调查
(1)逐地块查清永久基本农田内适宜认定、适宜建设、不适宜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地块现状、数量、位置和分布等情况。
(2)逐地块实地查清需要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地块;
(3)逐地块查清现状为耕地且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可以直接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地块现状、数量、位置和分布等情况。
2、“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编制
(1)现状情况:区域本底分析、“多田”现状分析、现状调查结果与总结;
(2)目标任务:提出“多田套合”目标与实施路径,确定总体思路;
(3)实施计划:根据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
(4)布局调整:制定永农、高标田、粮功区布局调整计划;
(5)投资估算、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
3、“多田套合”工作相关日常服务
四、技术要求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浙自然资发〔2023〕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72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号);
4、《浙江省高标准农田评估认定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
5、其他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的部、省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五、项目成果
1、现状调查成果包含表格、数据以及其他材料
表格成果:区级统计表格;
数据库成果:“多田套合”现状调查数据库;
其他材料:现状调查的相关举证材料。
2、总体方案编制成果包括文本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以及相关附件等
文本成果:区级“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
表格成果:区级“多田套合”任务分解表、项目实施计划表等;
图件成果:包括“多田套合”总体布局图、项目分布图等。
六、工作要求
1、进度要求:按省、市、区方案的进度完成相应工作,提交合格的方案。
2、质量要求:通过上级或区级组织的相关审查。
3、服务要求:按省、市、区方案要求完成。
七、保密要求
供应商对具体实施项目中的重要资料、数据及档案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八、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具备相关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
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和相关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
2、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情况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合理配置,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数量、工作经历及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岗位等内容)。项目服务团队管理人员在服务有效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经采购人同意。
九、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土地综合整治类、耕地保护类项目业绩;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背景、内涵、总体要求的理解分析,分析内容完整、准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对钱塘区“多田套合”现状了解,理解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投标人对“多田套合”工作面临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分析科学到位、考虑全面;投标人对“多田套合”工作现状问题建议合理,有针对性;投标人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切合项目背景和目标,分析到位、考虑全面;投标人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解决措施详实具体、针对性、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投标人对工作流程安排全面、详实、完善,内外业、上下工序衔接合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契合实际,有利于项目实施;投标人对技术方案设计中内业分析的方案,内容显著、突出,解决方案科学可行性强;投标人对技术方案设计中外业踏勘的方案,内容显著、突出,解决方案科学可行性强;投标人对技术方案设计中方案编制的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关键技术内容显著、突出,解决方案科学可行性强;投标人对技术方案设计中数据建库的方案,数据库建设方案的合理,要素分类齐全,属性内容符合要求,有完善的数据建库方案;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方案、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数据资料安全保密的保证措施、保密规章制度完善,措施合理得当;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投标人拟提供的为本项目投入的硬件设备硬件先进、投入齐全;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服务承诺的针对性强内容完整且与本项目匹配度好。
十、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承诺在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壹年。
2、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进行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的项目成果日常操作应用培训。
3、中标人能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十一、验收
1、验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
2.1按技术要求及主要作业依据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按采购需求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实施进度符合采购要求。最终按通过省、市级相关技术要求标准进行验收。
2.2供应商完成项目的进度符合进度计划;
2.3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交了工作成果;
2.4供应商提供的实际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5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成果资料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
3、验收费用
由采购人根据国家、地方规定,采购文件等要求,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进行履约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首次验收未通过,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
2、待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
注:因本合同项目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合同款支付还应符合政府财政支付计划,若财政支付计划发生调整,则从其调整。
上述甲方的付款义务均以乙方开具符合税务部门以及甲方要求的发票为前提,乙方延迟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的款项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
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内容或服务,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保证采购人采购项目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