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43”工作安排,并结合省“百千万工程”专项检查指出“县镇村对农村集体的‘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9〕47号)等文件要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阳西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
二、项目目标
(一)全面清查,摸清底数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42号)以及最新清产核资文件等文件要求,做好阳西县所有村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工作,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
(二)明晰权属
对尚未办理或尚未完善有关产权手续的资产以及有权属争议、产权难以界定的资产、资源纳入待界定资产登记。待界定资产不纳入本次清产核资集体资产的总额。待界定资产权属确定后,要及时纳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或移交相关所有者。
(三)提质增效
在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明晰权属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和村集体实际情况,提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相关对策建议。
采购包1(阳西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工作。(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并通过相关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70%。 注: (1)每期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 (2)合同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工作完成后,采购人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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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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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包括 |
包括项目完成全部内容的费用(服务所必须的人工费用、差旅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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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签订要求 |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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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密要求 |
1.保密范围: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工作背景、基础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保密,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研究方法保密。 2.保密涉及人员:本项目双方的工作及技术人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阳西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 |
项 |
1.00 |
1,970,000.00 |
1,9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阳西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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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内容 对阳西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查工作。可采取账账核查或账实核查的方式,摸清所有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从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角度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 本次核查对象为阳西县8个镇,包括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合办且控股的企业或组织等。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形成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如下: (1)资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短期投资、短期借款、应收应付款项、存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长期负债等。 (2)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为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为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资产。 (3)资源。包括林地、耕地、草地、园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沟渠)、养殖水面(坑塘水面)等集体土地以及工矿仓储用地、商铺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对策建议 在摸清底数,明晰权属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立足各村资源禀赋,组织农业农村、农村经济、农村治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研判分析,对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出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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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工作成果 1.清查实施过程中收集的一手资料及其他原始资料。 2.形成《阳西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报告》,包括清查现状、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等内容。 3.形成《阳西县壮大村集体经济调研报告》,包括行政村集体经济状况、面临困难、对策与建议等内容。 4.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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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