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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遥感监控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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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2130001587597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遥感监控运行维护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形势已发生显著变化,一是细颗粒物(PM2.5)改善幅度收窄,改善难度越来越大,全国仍有一半以上的城市不能全面达到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二是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自2013年环境部门发布臭氧数据以来,全国臭氧污染浓度水平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其中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涨幅更为显著,且年均浓度均超标。臭氧与细颗粒物(PM2.5)的协同控制,已经成为我国“十四五”及更长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

“十四五”已进入大气污染治理的深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综合利用各种监管技术手段,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无疑是坚决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有效技术手段之一。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中提到要推进环境遥感技术应用:进一步优化提升背景站和区域站监测功能,加强全国大气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秸秆焚烧火点、沙尘等大气环境遥感监测,形成城乡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区域及全国工业园区PM2.5、NOx、SO2等污染物的网格化遥感监测,提高对重点污染源及“散乱污”企业的监管水平。《“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要求深化大气遥感监测业务化运行,充分运用大气环境监测卫星等新型卫星,开展大尺度PM2.5、O3、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甲醛、气溶胶和氨气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创新监测技术,推动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无人机/无人船、走航巡测等非现场手段应用。《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中也建议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等遥感监测手段强化污染源监测。

目前石家庄所布设的空气站自动监测站、火点视频监控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点、扬尘监测点等地面监测站点数据,均为分散点、监测不够全面。根据上述规划要求,需要补充引入卫星遥感、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监测数据,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弥补传统的监测技术手段在城市大气污染特征及趋势发展的分析上的局限性。大气污染热点网格运行维护项目响应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要求,基于卫星遥感、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监测手段,可以提升大气环境监控能力,强化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

2.立项依据

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

(4)《“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环监测〔2021〕117号)

(5)《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6)《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

(7)《石家庄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技术标准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4)《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公告2007年第4号)

(6)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HJ 1008-2018GB3095

(7)GB/T 18317-2001专题地图信息分类与代码

(8)GB_T_15968-2008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9)DZ/T 0143-1994卫星遥感图像产品质量控制规范

3.项目内容

(1)项目业务流程维护

利用气象遥感卫星、高分遥感卫星、航空遥感、激光雷达、地面监测等多源数据的获取和处理,定期对辖区范围内大气环境状况进行持续性监测,并以热点的形式向环保业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推送辖区内大气污染源分布遥感监测结果,为一线环保人员现场调查提供直接技术支持。

(2)服务系统软件运维

主要包括APP软件、空气质量遥感监测系统、报告管理平台的日常运维与故障处理。

1)对APP软件的维护:APP软件的成果实时展示、统计查询、地图功能、数据同步等功能的维护。

2)对空气质量遥感监测系统维护:保证实现大气颗粒物产品、真彩色云图、NO2、O3、SO2、CO、CH4、

CO2、HCHO、臭氧前体物指示值、灰霾、沙尘等产品的地图展示并支持栅格数据和专题图的下载;支持数据的统计分析及结果下载;实现在线查看热点网格及反馈结果;实现环境站点分布情况、站点数据展示及插值图展示。

3)对报告管理平台维护:实现报告的信息化管理,支持统计查询预览下载等功能。

(3)服务产品运维

对已有的服务产品的内容、发布频次等进行维护,包括:

1)空气质量分析日报(含:PM2.5监测、PM10监测、污染热点监测、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每天发布一期。

2)空气质量分析周报(含:PM2.5监测、PM10监测、污染热点监测、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每周发布一期。

3)空气质量分析月报(含:PM2.5监测、PM10监测、污染热点监测、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城市对比分析)每月发布一期。

4)空气质量分析季报(含PM2.5监测、PM10监测、污染热点监测、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每季度发布一期。

5)石家庄市氮氧化物热点卫星遥感监控报告(含:NO2监测、热点网格分布情况)每天发布一期。

6)石家庄市对流层甲醛浓度卫星遥感监控报告(含:甲醛周均监测、热点网格分布情况)每周发布一期。

7)石家庄市对流层甲烷浓度卫星遥感监控报告(含:甲烷周均监测、热点网格分布情况)每周发布一期。

8)石家庄市建筑裸地分布遥感监测报告(含裸地斑块数量与面积统计、各个斑块经纬度及所属县区统

计、各个县区裸地斑块分布情况分析)每季度发布一期。

9)激光雷达监测服务(含激光雷达走航服务、激光雷达平扫服务)根据用户要求不定期提供。

10)石家庄市沙尘卫星遥感监测图。

11)石家庄市灰霾遥感监测图。

12)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插值图。

13)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遥感监测图。

14)石家庄市臭氧前体物指示值图。

15)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典型污染过程分析报告根据用户要求不定期提供。

(4)产品升级

优化热点筛选规则算法,综合考虑已知污染源位置及其影响范围,提高污染源检出率与现场核查效率,保障现场核查质量。

(5)项目驻场服务升级

除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另需配合我单位完成应急值守任务(包括应急要求24小时值守服务和专业团队远程服务)及巡检任务等,与我单位共同解决问题,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保障。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

4.实施现状

2018-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遥感监控项目”及运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实现对我市大气污染源的全覆盖、实时监控,做到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及时发现、连续跟踪和证据锁定,通过连续六年的运行,该项目各项工作已经实现链条化、专业化,并且相关工作初见成效。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环保监察执法能够有的放矢,精确执法,提高大气污染监察执法的精准性和工作效率,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的环境执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268.8万元

三、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该运维服务项目实施期间服务单位要满足:

(1)服务单位负责多源遥感数据的接收处理、算法模型技术攻关、环境监测专题产品生产发布,保证服务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等工作。

(2)服务单位能够保证与“2023年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遥感监控运行维护”的各项服务内容无缝对接,确保环保监察、执法和治理的连续性可靠性。

(3)服务单位提供至少三名驻场实施人员,其中包含一名具有AOPA资格的无人机飞控手和一名具有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背景技术人员。驻场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扎实的专业背景、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卓越的协调组织能力,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共同解决问题,保障服务项目按时履约。

服务考核要求:

(1)成果展示考核

基于卫星大气监控系统或移动APP实现系统服务产品推送及展示,系统成果展示至少包括以下几种:

1)基于卫星遥感的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分析日报

2)基于卫星遥感的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分析周报

3)基于卫星遥感的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分析月报

4)基于卫星遥感的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分析季报

5)石家庄市氮氧化物热点卫星遥感监控报告

6)石家庄市对流层甲醛浓度卫星遥感监控报告

7)石家庄市对流层甲烷浓度卫星遥感监控报告

8)石家庄市建筑裸地分布遥感监测报告

9)石家庄市沙尘卫星遥感监测图

10)石家庄市灰霾遥感监测图

11)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插值图

12)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遥感监测图

13)石家庄市臭氧前体物指示值图

(2)服务质量考核

通过各类监控载体,考核各个频次的各类监测产品及成果推送是否及时、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1)空气质量分析日报,推送频次为1次/日。报告内容包括PM2.5、PM10、污染热点、秸秆焚烧火点等。

2)空气质量分析周报,推送频次为1次/周,报告内容包括PM2.5、PM10、污染热点、秸秆焚烧火点等。

3)空气质量分析月报,推送频次为1次/月,主要包括PM2.5、PM10、污染热点、秸秆焚烧火点、周边城市空气质量对比。

4)空气质量分析季报,推送频次为1次/季度,主要内容包括PM2.5、PM10、污染热点、秸秆焚烧火点等。

5)石家庄市氮氧化物热点卫星遥感监控报告,推送频次为1次/日。报告内容包括NO2浓度、NO2热点等。

6)石家庄市对流层甲醛浓度卫星遥感监控报告,推送频次为1次/周。报告内容包括甲醛周均浓度、甲醛周均热点等。

7)石家庄市对流层甲烷浓度卫星遥感监控报告,推送频次为1次/周。报告内容包括甲烷周均浓度、甲烷周均热点等。

8)石家庄市建筑裸地分布遥感监测报告,推送频次为1次/季度,报告内容包括裸地斑块数量与面积统计、各个斑块经纬度及所属县区统计、各个县区裸地斑块分布情况分析等。

9)石家庄市沙尘卫星遥感监测图,推送频次为1次/时。

10)石家庄市灰霾遥感监测图,推送频次为1次/时。

11)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插值图,推送频次为1次/时。

12)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遥感监测图,推送频次为1次/时。

13)石家庄市臭氧前体物指示值图,推送频次为1次/日。

(3)卫星大气监控系统及APP功能考核

对系统平台及移动APP软件的功能考核主要是对地图展示及统计查询功能进行检验,包括:

1)系统平台及APP基于地图对热点网格位置进行空间展示的功能。

2)系统平台基于地图对污染物浓度分布进行空间展示的功能。

3)系统平台及APP基于地图对建筑裸地斑块位置进行空间展示的功能。

4)系统平台及APP基于地图对秸秆焚烧火点位置进行空间展示的功能。

5)系统平台及APP对颗粒物、氮氧化物、火点、裸地等监控数据的统计展示的功能。

6)系统平台及APP各类产品模糊查询的功能。

7)系统平台能够对激光雷达走航监测的历史数据进行展示。

(4)数据同步考核

通过系统服务器和客户端数据同步传输功能,检验系统断点续传,数据自动接收与更新功能。

2.商务要求

(1)资金支付要求付款方式为:

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预付款;

2)乙方运维服务满6个月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且无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情形,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

3)乙方运维服务满9个月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且无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情形,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

4)乙方履行合同完毕,向甲方递交服务总结报告和履约验收申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项目通过履约验收且乙方无违反合同规定,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

10%;如乙方不能达到或违反合同相关条款之情形,甲方按照相关约定据实核算从项目尾款中扣减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在10个日历内补足。

2.时间安排要求

以上运维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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