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监理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单个运维类项目监理费用(以子项目为单位),所监理项目(含子项)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相应项目(相应子项)监理费用。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 |
3 |
服务期限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运维项目资金支付完毕。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印发年度运维批复后,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项目情况以合肥市数据资源局批复为准)。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监理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公安局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类项目预算7646.88万元,运维项目涉及部门约15个,信息系统运维、网络链路租赁、等级保护测评子项目共112个,其中,信息系统运维项目77个(包含17个涉密运维项目)预算3136.07万元、网络链路项目29个预算4480.81万元(包含2个涉密链路项目)、等级保护测评项目6个(涉密等保)预算30万元,具体监理工作要求,按照各子项目单位要求实施。
非涉密信息系统运维、网络链路租赁项目清单如下:
(一)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合肥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MESH无线自组网应急图像传输系统)项目运维 |
2 |
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通信专网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运维 |
3 |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决策指挥系统(二期)项目运维 |
4 |
合肥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包)项目运维 |
5 |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决策指挥系统开发项目运维 |
6 |
合肥市公安局公安量子安全通信系统试点工程项目项目运维 |
7 |
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 |
8 |
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信息化) |
9 |
合肥市党政机关信创项目系统运维(市公安局部分) |
10 |
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运维 |
11 |
合肥市公安局中心机房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运维 |
12 |
合肥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机房工程(一期))项目运维 |
13 |
合肥市公安局机房保障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14 |
合肥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运维 |
15 |
省级政务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运维 |
16 |
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暨合肥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运维 |
17 |
合肥市公安局大数据分析装备采购项目运维 |
18 |
合肥市警务数据云中心和警务智能语音云平台(二期)项目运维 |
19 |
合肥市公安局公安警务云基础硬件平台扩容项目运维 |
20 |
合肥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21 |
合肥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22 |
合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23 |
合肥市公安局警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项目运维 |
24 |
合肥市公安局数据中心建设(一期)项目运维 |
25 |
合肥市公安局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运维 |
26 |
合肥市公安局基于大数据的可视化智能研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运维 |
27 |
合肥市公安局警务数据云中心和警务智能语音云平台项目运维 |
28 |
合肥市公安局边界接入平台扩容升级项目运维 |
29 |
合肥市公安局服务器及光纤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30 |
合肥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建设项目运维 |
31 |
合肥市公安局应用系统安全审计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32 |
合肥市公安局电子签章系统升级项目运维 |
33 |
病毒监测预警系统、集中安全管理平台(警务应用综合平台)项目运维 |
34 |
公安网络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35 |
合肥市公安局警务数据云中心和警务智能语音云平台(三期)项目运维 |
36 |
合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障系统项目运维 |
37 |
合肥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运维 |
38 |
合肥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合肥市公安局公安网区县级网管系统)项目运维 |
39 |
合肥市公安局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运维 |
40 |
出入境自助设备项目运维 |
41 |
出入境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运维 |
42 |
公安监督管理平台(网上督察系统)项目运维 |
43 |
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搭建第2包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运维 |
44 |
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搭建第1包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运维 |
45 |
合肥市公安局外出押解智能管控系统项目运维 |
46 |
武警合肥市中队勤务值班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运维 |
47 |
合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系统建设第三包监管支队信息化建设系统项目运维 |
48 |
合肥市关押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运维 |
49 |
合肥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智能交通控制分中心信息化 |
50 |
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三考试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运维 |
51 |
市公安局智能交通二期项目运维 |
52 |
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运维 |
53 |
合肥市城市交通超脑示范应用项目运维 |
54 |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能化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运维 |
55 |
合肥市公安局全媒体智慧110报警服务平台项目运维 |
56 |
合肥市公安局情指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运维 |
57 |
合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系统建设(第2包特警情报指挥及安防系统更新升级建设)项目运维 |
58 |
合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运维 |
59 |
合肥市公安局打击犯罪侦查作战平台项目运维 |
60 |
合肥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硬件升级设备采购项目运维 |
(二)网络链路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合肥市公安局各单位互联网接入链路租赁 |
2 |
合肥市公安局各单位公安网接入链路租赁 |
3 |
包河分局和经侦互联网专线链路租赁 |
4 |
合肥市公安局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路链路租赁 |
5 |
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通信专网项目建设工程链路租赁 |
6 |
4G执法记录仪流量费 |
7 |
350兆及无线图传系统链路租赁 |
8 |
合肥市公安局巡控车4G高清机动图像传输系统 |
9 |
合肥市移动警务系统二期(2019运行维护)链路租赁 |
10 |
合肥市公安局疫情防控专业移动终端采购链路租赁 |
11 |
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链路租赁 |
12 |
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一期(2018年运行维护)链路租赁 |
13 |
合肥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链路租赁 |
14 |
省级政务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链路租赁 |
15 |
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暨合肥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链路租赁 |
16 |
合肥市公安局短信评警专网链路服务链路租赁 |
17 |
出入境支队办证大厅互联网无线覆盖链路租赁 |
18 |
合肥市公安局民意中心联通E1数字电路链路租赁 |
19 |
技侦支队办案链路租赁 |
20 |
技侦支队办案链路租赁 |
21 |
技侦支队办案链路租赁 |
22 |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租赁 |
23 |
合肥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智能交通控制分中心信息化项目链路租赁 |
24 |
合肥市公安局智能交通三期建设租赁服务 |
25 |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租赁 |
26 |
车管所科目三考场4G流量卡及链路租赁 |
27 |
合肥市警务联动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链路租赁 |
三、服务需求
(一)监理要求
中标人要对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理,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全局信息系统运维预算申请、运维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及运维验收审计等工作,包括至少以下内容:
1、质量控制
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各子项目的质量。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等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
事前质量控制
(1)了解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2)对验收方法、接收准则、时间进度的要求提出监理意见。
(3)协助合同编制,对合同提出监理意见。
事中质量控制
(1)审核承建方提交的运维服务方案:与项目合同、需求的符合性;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实施组织机构保证。
(2)监督和检查运维单位备品备件的到货进展情况,对承建方提供的备品备件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货物拒绝签认。确保没有被签认的货物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
(3)检查承建方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4)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承建方,责令承建方整改。
(5)及时处理承建方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采购人批准。
(6)检查承建方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
(7)及时处理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进度不受影响。
(8)按照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组织软件系统质量、系统集成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9)若发现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方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监督承建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方的复工申请。
(10)运维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承建单位须提交的满足质量要求的交付物。
(11)定期检查各子项目运维单位各项指标达成情况;
(12)定期组织召开项目运维例会,协调解决运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进度控制
审查各子项目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措施,确定工作顺序,控制项目进度。
事前进度控制
(1)协助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2)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采购人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事中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各阶段工作成果,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审核承建方开工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并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方开始工程实施。
(4)督促承建方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签署审核意见。
(5)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事后进度控制
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投资控制
审核和控制项目进度款的申报和支付,保证项目阶段用款计划顺利执行。
4、合同管理
审核合同;监督承建方履行合同;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违约、索赔、延期、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5、信息管理
及时向采购人反映项目实施的动态信息,提交监理工作情况的工作文档。
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实施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和管理项目各类文档资料。
完成实施过程中各类工程日志、会议纪要、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资料,完成资料的整理、审核和归档工作;
监理方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
6、组织协调
划分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监理依据
本项目的监理应使用与本工程项目内容相关的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
监理服务合同;项目招投标文件;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运维合同;运维工作有关规范;国家、项目所在地颁布的监理法规等;采购人授予的其他权限。
(三)监理基本要求
1、监理主要任务
确保项目实施方按照建设合同暨招标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对承建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配合,确保全局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2、监理机构
中标人在执行监理合同时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方可解散。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监理责任。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自行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人员、设备、工具和车辆,产权归监理人所有。
监理机构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监理文件制度、监理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3、监理大纲
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大纲,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中标人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4、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2)中标人必须定时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5、监理的责任
(1)中标人有责任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3)由于承建单位在工程运维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中标人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4)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中标人应协助建设单位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6、监理服务的形式
(1)组织机构
系统建设项目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项目涉及日常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机构框图由中标人提供。
(2)中标人
a、监理机构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b、中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岗位要求 |
岗位名称 |
人员配额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总监代表 |
1人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人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监理员 |
2人 |
合计 |
6人 |
|
注: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监理人员;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严格对照投标文件进行人员核对,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到位,一经发现擅自撤换或更改人员的,将按监理考核办法处理; 3、所列监理人员需通过采购人背景审查,审查结果异常的更换监理人员。 4、各相关岗位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进场,人员退场应提前发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退场。 5、上述所有人员均需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进场之前需签订保密协议。 6、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需长期驻场。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须按要求报出投标费率,所报费率精确到整数(如91%);如所报费率包含小数,则小数点后的数字将全部舍去不进行四舍五入(如所报费率为91.67%,最终所取费率及最终结算费率为91%)。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投标费率不得超过100%,超过的以投标无效处理。
单个运维类项目监理费用基价A=单个运维类项目合同额*1%*监理工作量。(监理工作量=委托监理工作的服务期限/运维类项目合同服务期限(期限按完整月份统计,不足一个月的不计入服务期限))
单个运维类项目监理费用=A*投标费率*监理考核得分率(需要审核的项目监理按最终审核结算价支付)。
五、其他要求
1、在采购人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情况下,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整改,每个整改通知单扣除500元。如有3个整改通知单中标人不响应或采购人不满意整改结果,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监理服务期间监理工程师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具体监理人员名单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按照每人500元扣除。如果需要更换,需提供同样监理水平及证书的监理人员替换,经采购人许可后,方可更换。在采购人不满意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整改,如果采购人不满意整改结果或者中标人不整改,每个整改通知单扣除1000元。如有3个整改通知单中标人不响应或采购人不满意整改结果,采购人有权解追究责任。
2、监理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会议由中标人组织,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上月工作总结、问题分析解决方案、本月工作计划确定及其他内容。
3、中标人应具有驻场服务能力,并制定完备的驻场服务方案。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调整、增加人员配备和数量,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报价中,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4、中标人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严守工作中涉及的公安工作内容,严禁未征得采购人授权私自查询、复制、泄露、修改任何系统的配置参数、业务数据(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行为)。出现问题,中标人及监理人员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包括不予支付服务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