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为保障师生膳食有序进行,拟采购榄核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为园所的幼儿及教职工备餐、配餐以及清洗厨房用具、打扫卫生等。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榄核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人。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供应商数量 |
榄核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 |
2年 |
2175600.00 |
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 |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2175600.00元,供应商投标总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总价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利润、风险金、体检费、服装费、税金、服务人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等,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为园所的幼儿及教职工备餐、配餐以及清洗厨房用具、打扫卫生等。
(二)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不少于13名厨工、不少于2名点心师),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及有效的健康证明(如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年龄不高于50周岁。
四、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餐饮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具有特殊工作经验的餐饮服务人员。
(三)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餐饮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四)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五)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餐饮服务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并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中标供应商与餐饮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五、服务工作要求
▲(一)餐饮服务岗位实行固定时间上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如遇突发情况需安排加班工作的,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二)餐饮服务人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三)餐饮服务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服务场所的餐饮服务工作。
(四)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五)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六、管理要求
(一)采购人与派驻餐饮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
▲(二)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餐饮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三)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人员进行法律、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岗位工作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应统一穿着工作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工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准时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例如:拖欠工资、未足额发放工资、未按法规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等)所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若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则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除此之外,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且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七、服务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523号、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文海路1号、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场东路1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八、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一)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季度结算,中标供应商于当季第二个月前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发票,采购人于当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供应商办理本季度服务费支付手续,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根据当月天数按日计算。
(二)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
2、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三)采购人在上述付款时间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即视为采购人方已按时支付,由于财政付款手续等原因造成的向中标供应商延期支付服务费导致的本合同付款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如中标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办理支付手续的时间。
九、保密要求
(一)中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
(二)中标人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中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三)中标人对于服务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采购包1(榄核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费按季度结算,中标供应商于当季第二个月前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发票,采购人于当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供应商办理本季度服务费支付手续,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根据当月天数按日计算。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合同及采购人要求,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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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餐饮服务 |
榄核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175,600.00 |
2,175,600.00 |
餐饮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榄核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工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准时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例如:拖欠工资、未足额发放工资、未按法规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等)所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若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则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除此之外,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且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
▲ |
2 |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餐饮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
▲ |
3 |
餐饮服务岗位实行固定时间上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如遇突发情况需安排加班工作的,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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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餐饮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