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2、自动投药独立系统及在线监测:五院区均设有自动投药独立系统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3、项目期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24个月或服务期内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采购包的合同总价为止(以先到为准)。
(2)服务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妇婴院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童院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跨年预算说明 |
标的所属行业 |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
1项 |
人民币580万元 |
第一年:290万元 第二年:290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项目属性:服务类
三、项目工作量及人员要求
★1、中标人需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详细要求见下表),技术人员须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进行管理,同时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进行监测,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拟投入团队人员≥18人。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的驻场人员名单提供驻场人员,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如需更换驻场人员,中标人须保证替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经验不低于投标时的拟派驻场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每院区(白云院区除外)拟投入驻场值班员中至少配有1名或以上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共需配备4人或以上;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的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同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查询截图,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查询截图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以上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扫描件,持证人员与投标文件一致。
序号 |
人员 |
岗位数(个) |
是否驻场 |
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最大量 |
1 |
项目经理 |
1 |
否 |
|
2 |
驻场技术主管 |
1 |
是 |
|
3 |
驻场值班人员(珠江新城院区) |
3 |
是 |
珠江新城院区:1000吨/日 |
4 |
驻场值班人员(妇婴院区) |
3 |
是 |
妇婴院区:400吨/日 |
5 |
驻场值班人员(儿童院区) |
3 |
是 |
儿童院区:900吨/日 |
6 |
驻场值班人员(白云院区),由驻场技术主管兼任
|
1 |
是 |
白云院区:100吨/日 |
7 |
驻场值班人员(增城院区) |
3 |
是 |
增城院区:2000吨/日 |
注:上述岗位数不等同于人数,1个岗位可投入不止1人。
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各院区污水处理能力,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实际处理量与设计量的差距,投标人应标后即代表认可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2023年7月份至2024年6月份共12个月污水处理实际处理量为珠江新城院区269889.3吨、儿童院区156054.6吨、妇婴院区91404吨、白云院区4755.6吨、增城院区256280.4吨。
4、采购人根据医院的发展预估未来24个月污水处理总量增长10%,即五院区总污水处理量预估约1712445吨。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管理服务要求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综合报价。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须报出污水处理单价(单位:元/吨),数量为1712445吨。结算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为执行标准。即投标人报价总价=1712445*A(A为污水处理单价)。
★6、运营管理费包含以下费用
采购人只负责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中标人需要负责包含人工工资、药剂费、200元以内的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水质检测及排污产生的废气检测及处理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用及上门取样费用、运营管理费、报表制作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以及运营管理中不可预见的费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需无条件根据采购人要求办理全国排污申报、延续、数据上传、证后管理等排污相关手续及相关资料,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除白云院区外的各院区每天24小时在岗驻场服务,白云院区提供白天在岗驻场服务,晚上采用自动投药独立系统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标人确保各院区污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和排放达标。驻场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珠江新城、妇婴、儿童、增城院区每天分别设置 3个岗位,白云院区每天设置1个岗位(由驻场技术主管兼任)。中标人需保证各院区驻场人员满岗,严禁空岗、串岗情况发生。服务期间,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勤管理及监督。中标人发现设备或系统故障后立即到场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及做好记录,2个小时内完成修复;对采购人的特殊、紧急服务需求,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响应、配合;大故障或需等待零件时应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并提出维修方案及工期,中标人维修故障的工期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将按医院规定的满意度调查进行扣分。(提供书面承诺)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污水处理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驻场技术主管需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污水处理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驻场值班人员需经过相关污水处理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具有3年或以上污水处理同类项目经验。
3、人员职责:
驻场值班人员: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登记,投加药剂,检测水样保证出水达标,保持站点卫生整洁,填写项目相关报表记录。
驻场技术主管:巡查各院区现场情况(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卫生情况,水质情况)、调试水质、迎检上级单位检查、协助填报环保相关系统信息、月度汇报工作、技术巡查。同时负责白云院区白天驻场值班。
项目经理:团队管理、排班、应急处置、值班工作的监督、维护、培训、安全管理、根据履约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出现突发事件需带头组织应急处置。
★4、合同期内,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人员数量配置不符合岗位设置及人员资质要求,第一次发现扣罚合同款10000.00元,并要求中标人限期补充相应资质人员;第二次发现扣罚合同款20000.00元,并要求中标人限期补充相应资质人员;一年内累计有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负责污水站设备维修、维护及管理,含每周一次电工巡查保养及200元以内的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00元以内零配件清单见以下附件。如需更换200元以上的零配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报价并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购买安装,按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200元以上的零配件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用送审后结算。
序号 |
设备清单 |
1 |
用电插座 |
2 |
灯管、灯泡 |
3 |
PVC阀门(DN20/25/32) |
4 |
PVC管材(DN20/25/32/50) |
5 |
液位浮球 |
6 |
交流接触器 |
7 |
转子流量计 |
8 |
机油/润滑油 |
9 |
中间继电器 |
10 |
加药泵进出口阀/底阀 |
11 |
保险丝 |
12 |
空开 |
13 |
小电线(1.5mm²) |
★6、中标人需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所有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取样频率、监测频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且须达到:①非传染性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传染性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污水站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②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新的排放标准则依照新的排放标准执行)。(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须秉着负责的态度和严格的工作作风,积极响应采购人各项工作要求,对各院区污水站发生特殊或紧急情况的,须立即向采购人后勤管理部汇报相关情况。
8、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安全责任人,须采取一切措施对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因中标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管理过失)发生维保、消防、用电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因非可归咎于采购人的原因而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驻场办公点。
★10、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及要求
理化指标: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余氯、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挥发酚、色度、石油类、甲烷、臭气浓度、氨气、氯气、硫化氢、油烟。
生物学指标: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10.1 理化指标:总余氯每日至少8次。
10.2 污水监测
10.2.1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 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 2次 (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10.2.2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10.2.3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院区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 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10.2.4 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10.2.5 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10.3污水处理站大气监测:采样频率,每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 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每季度监测一次。
10.4 水样检测及废气检测由第三方检测公司上门取样,采购人指定的检测单位,由投标人按时取回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开具的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需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第三方检测公司上门取样费。
10.5 总余氯和PH值 每天自检。
★11、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污水排放不达标,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如政府部门对采购人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进行罚款,罚款由中标人缴纳;如发生问责采购人的重大环保事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罚所缴纳罚款的同等金额的费用,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服务期间,中标人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佩戴有效工作证件,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如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
13、中标人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开泵、关泵、清渣、投加药剂、定期清理格栅、清洗在线监测仪探头、维修、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原始监测记录、每周水质自检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所形成的资料档案装订成册,每月加盖公司公章后交采购人存档备案。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确保污水站设备损坏期间或下雨、消防等特殊情况的污水排放达标,如上述情况的污水排放不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5、中标人接管污水处理站后,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医疗机构污水氯化消毒处理及监测技术规范》(T/WSJD 27-20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16、日常维护应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构筑物、设备、电气 及自控仪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17、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运行率应大于95% (以运行天数计);达标率应大于95%(以运行天数 和主要水质指标计);设备的综合完好率应大于90%。
18、污水处理设施因故需减少污水处理量或停止运转时,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向环保部门报告,批准后方可进行。由于紧急事故造成 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1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0、所采用的消毒药物及消毒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消毒药物及消毒品的生产商应具备卫生部门核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使用前提供以上相关的资料复印件。
2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要求:
A、 检查维护要求
21.1 日检查维护
每天应通过远程查看数据或现场察看的方式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数据传输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并判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等情况,应前往站点检查。
21.2 周检查维护
(1)每七天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至少进行 1 次现场维护。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对水泵和过滤网进行清洗。
(3)检查监测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电极填充液是否正常,必要时对电极探头进行清洗。
(5)检查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保证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试剂。
(6)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7)检查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管路是否清洁,采样泵、采样桶和留样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留样保存温度是否正常。
21.3 月检查维护
(1)每月的现场维护应包括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或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站房防雷措施。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和保养易损耗件,必要时更换;检查及清洗取样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计量单元等。
(3)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根据情况更换蠕动泵管、清洗混合采样瓶等。
(4)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检查超声波探头与水面之间是否有干扰测量的物体,对堰体内影响流量计测定的干扰物进行清理。
21.4 季度检查维护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及更换易损耗件,检查关键零部件可靠性,如计量单元准确性、反应室密封性等,必要时进行更换。
(2)对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所产生的废液应以专用容器予以回收,并按照 GB 18597的有关规定,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回流入污水排放口。
21.5 检查维护记录
运行人员在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故障排查与检查维护时,应作好记录。
21.6 其他检查维护
(1)保证监测站房的安全性,进出监测站房应进行登记,包括出入时间、人员、出入站房原因等,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2)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3)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
(4)对电源控制器、空调、排风扇、供暖、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5)其它维护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工作。
B 、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 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2)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 24 h 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3)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维修和更换的仪器,可由第三方或运行单位自行出具比对检测报告。
(5)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6) 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
(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 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 6 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4 次, 监测技术要求参照 HJ 91.1 执行。
C、运行对比监测:符合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对应条款要求。
D、运行档案与记录
(1)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的基本要求 11.1.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说明书、HJ 353 要求的系统安 装记录和 HJ 354 要求的验收记录、仪器的检测报告以及各类运行记录表格。
11.1.2 运行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可从记录中查阅和了解仪器 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并妥善保存。
(2)运行记录表格
运行记录表格参见附录A~附录 J,各运行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及管理需要调整及增加不同的表格:
a)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基本情况参见附录
b) 巡检维护记录表参见附录
c)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记录表参见附录
d) 标样核查及校准结果记录表参见附录 D
e) 检修记录表参见附录
f) 易耗品更换记录表参见附录
g) 标准样品更换记录表参见附录
h)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记录表参见附录
i)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比对监测报告参见附录
j) 运行工作检查表参见附录 J
★五、验收、履约考评标准:总分100分,考评从医院满意度(10分)、污水处理服务满意度(90分)进行考评。
1、履约考核标准
污水处理服务满意度评分表(2024年版)
年 月
院区: |
评分人签名: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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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
项目 |
序号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扣分 |
扣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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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面(25分) |
服务形象 |
1 |
统一整齐着装,佩戴工作证 |
每发现一次扣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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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衣着整齐干净、仪态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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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 |
3 |
热情服务,耐心回答客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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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语言得体有礼貌,微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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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及时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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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6 |
检查人员培训记录、内容、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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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员出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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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情况 |
8 |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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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擅自带公司、院方科室、物资、材料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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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作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安全工作监督机制,无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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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配合情况 |
11 |
及时向院方反馈设备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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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经常与科室联系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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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管理人员及时跟进及回复报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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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面(65分) |
人员技能 |
1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
每有一项不达标,扣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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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方案、记录和总结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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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保人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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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 |
4 |
及时提交水质第三方检测报告 |
每缺失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达标,扣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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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及时提交水质自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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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测内容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每缺失一项,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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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污水及污水站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检测结果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和最高允许浓度,每有一项不达标,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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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取样频率、监测频率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每缺少一次,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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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保 |
9 |
按时提交保养计划 |
每缺失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达标,扣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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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时完成设备维保及提交维保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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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动投药系统设施正常运行、及时维护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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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管理 |
12 |
日检查维护,每缺失一天,按评分标准扣分 |
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达标,扣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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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周检查维护,每缺少一项,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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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月检查维护,每缺少一项,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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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季度检查维护,每缺少一项,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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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检查维护记录,没有达到要求,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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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其他检查维护,每缺少一项,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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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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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运行档案与记录要求,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按评分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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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管理 |
20 |
交接班记录完整齐全 |
每有一项不达标,扣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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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药品入库、使用记录完整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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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公司管理人员巡查记录完整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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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设备巡查记录完整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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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
后勤部核实为有效投诉 |
每次3分,上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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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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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2、验收标准:
(1)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标准及各项服务要求。
(2)污水的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3)每月满意度履约评价达90分或以上。
3、验收要求:
(1)项目管理和服务月度质量考评,按照《医院满意度》《污水处理服务满意度评分表》进行考评,综合考评分≥90分为合格,<90分的为不合格,低于90分每下降1分(相应分值是整数)扣当月服务费1000元。中标人连续三个月综合考评分均低于90分,或一年内累计有4个月综合考评分均低于90分,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违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违反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条款而产生的赔偿费或罚款,在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若当月的服务费金额不足以扣除赔偿费金额的,超出的部分在次月的服务费中继续扣除。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
1)按月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以中标单价和实际污水处理量进行结算(污水处理量以采购人每个月各院区污水排放口流量计监测的流量吨数之和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款=∑【每个月各院区污水排放口流量计监测的流量吨数之和×中标单价】。合同累计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最终结算数额以采购人在服务期内的实际污水费情况为准。服务期开始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预付3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付款中进行抵扣,直至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再开始支付后续合同款,累计结算达到预付款抵扣完毕的当月,采购人按实际情况进行补足支付。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确认。
2)预付款抵扣完毕后,采购人每个月按实结算,实际结算款=∑【每个月各院区污水排放口流量计监测的流量吨数之和×中标单价】。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采购人收到结算资料并核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方式提交的,须提供保函(保险)原件交予采购人备案】,同时须在合同期内保持履约保证金长期有效。若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内失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不向采购人更新提交,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若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还申请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如逾期退还,采购人按每日逾期款总额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未完全履行项目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
3、每次结算服务费,中标人需凭以下资料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办理预付款支付时提交)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⑶装订成册的运营资料,包括日常运行值班记录表、设备运行维保月报表、药剂购买资料、交接班记录表、水质自检报告、原始监测记录、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⑷每个月经采购人核实、确认的满意度履约评价;
(5)每个月经采购人核实、确认的中标人团队人员出勤考核表。
六、运营方案要求
1、项目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
投标人应根据“四、服务要求”中的“2、人员要求”“3、人员职责”列出详细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方案。对于员工病事假、离职等情况提供人力调配预案。
2、水质自检方案
投标人需根据“★10、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及要求”提供水质自检方案。总余氯每日至少检测8次,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
3、运营管理与设备维修保养及大修方案;
投标人应具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检修、突发性故障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设备安装和检修时应有相应的警示及保护设施,必须多人同时作业。
投标人应定期对构筑物、设备、电气及自控仪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投标人应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制定岗位生产和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污水处理站不间断运转,保证污水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维护,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清淤、清渣等。
4、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操作规程;污水站运营管理用表);
投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卫生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预防手段。
投标人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应按工艺特征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所有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持证上岗。
投标人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等文件。建立健全运行台帐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投标人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开泵、关泵、清渣、投加药剂、定期清理格栅、清洗在线监测仪探头、维修、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5、运营成本分析;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运营成本分析,运营成本包含人工工资、药剂费、200元以内的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排污产生的废气检测及处理费用、日常水质检测费、环保监测费、检测费、运营管理费、报表制作费、技术巡查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以及运营管理中不可预见的费用。
6、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
投标人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环保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配套相应的人力、设备、通讯等应急处理的必备条件。
7、质量控制和保证计划;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质量控制和保证计划,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8、安全和防护制度;
投标人应对医院污水处理站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予以重视。
所有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持证上岗。
投标人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投标人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职业卫生程序,包括必要的免疫防治、预防过度暴露于有害环境中的措施以及医疗监督。
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带有洗手液、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
投标人在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9、人员培训和管理;
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运行管理人员上岗前均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严禁擅自启、闭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0、安全、清洁、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投标人应定期对构筑物、设备、电气及自控仪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电气设备的运行与操作须执行供电管理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的场所应按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器材。
11、运营期满后项目移交。
投标人必须及时移交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包括日常运行值班记录表、设备运行维保月报表、药剂购买资料、交接班记录表、水质自检报告、原始监测记录、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运营管理合同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12、参考工艺流程
A、珠江新城院区
B、儿童院区
C、妇婴院区
D、白云院区
E、增城院区
七、以下《资格声明函》,投标人须在“格式十八 各类证明材料”中提供。
《资格声明函》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M440000070752807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发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8077)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本单位并非联合体参加投标,承诺中标后不将本项目分包、转包。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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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以下《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内容均为本项目的“★”号条款,投标人须“在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提供,并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进行响应,如有差异请进行说明。投标人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或缺项漏项响应则导致投标无效。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M4400000707528077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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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中标人需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详细要求见下表),技术人员须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进行管理,同时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进行监测,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拟投入团队人员≥18人。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的驻场人员名单提供驻场人员,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如需更换驻场人员,中标人须保证替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经验不低于投标时的拟派驻场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每院区(白云院区除外)拟投入驻场值班员中至少配有1名或以上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共需配备4人或以上;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的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同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查询截图,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查询截图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以上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扫描件,持证人员与投标文件一致。
注:上述岗位数不等同于人数,1个岗位可投入不止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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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须报出污水处理单价(单位:元/吨),数量为1712445吨。结算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为执行标准。即投标人报价总价=1712445*A(A为污水处理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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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运营管理费包含以下费用 采购人只负责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中标人要负责包含人工工资、药剂费、200元以内的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水质检测及排污产生的废气检测及处理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用及上门取样费用、运营管理费、报表制作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及以及运营管理中不可预见的费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需无条件根据采购人要求办理全国排污申报、延续、数据上传、证后管理等排污相关手续及相关资料,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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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除白云院区外的各院区每天24小时在岗驻场服务,白云院区提供白天在岗驻场服务,晚上采用自动投药独立系统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标人确保各院区污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和排放达标。驻场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珠江新城、妇婴、儿童、白云 增城院区每天分别设置 3个岗位,白云院区每天设置1个岗位(由驻场技术主管兼任)。中标人需保证各院区驻场人员满岗,严禁空岗、串岗情况发生。服务期间,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勤管理及监督。中标人发现设备或系统故障后立即到场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及做好记录,2个小时内完成修复;对采购人的特殊、紧急服务需求,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响应、配合;大故障或需等待零件时应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并提出维修方案及工期,中标人维修故障的工期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将按医院规定的满意度调查进行扣分。(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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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合同期内,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人员数量配置不符合岗位设置及人员资质要求,第一次发现扣罚合同款10000.00元,并要求中标人限期补充相应资质人员;第二次发现扣罚合同款20000.00元,并要求中标人限期补充相应资质人员;一年内累计有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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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负责污水站设备维修、维护及管理,含每周一次电工巡查保养及200元以内的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00元以内零配件清单见以下附件。如需更换200元以上的零配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报价并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购买安装,按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200元以上的零配件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用送审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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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中标人需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所有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取样频率、监测频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且须达到:①非传染性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传染性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污水站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②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新的排放标准则依照新的排放标准执行)。(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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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及要求 理化指标: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余氯、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挥发酚、色度、石油类、甲烷、臭气浓度、氨气、氯气、硫化氢、油烟。 生物学指标: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10.1 理化指标:总余氯每日至少8次。 10.2 污水监测 10.2.1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 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 2次 (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10.2.2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10.2.3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院区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 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10.2.4 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10.2.5 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10.3污水处理站大气监测:采样频率,每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 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每季度监测一次。 10.4 水样检测及废气检测由第三方检测公司上门取样,采购人指定的检测单位,由投标人按时取回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开具的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需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第三方检测公司上门取样费。 10.5 总余氯和 PH值 每天自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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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污水排放不达标,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如政府部门对采购人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进行罚款,罚款由中标人缴纳;如发生问责采购人的重大环保事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罚所缴纳罚款的同等金额的费用,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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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确保污水站设备损坏期间或下雨、消防等特殊情况的污水排放达标,如上述情况的污水排放不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连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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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5、中标人接管污水处理站后,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医疗机构污水氯化消毒处理及监测技术规范》(T/WSJD 27-20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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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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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所采用的消毒药物及消毒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消毒药物及消毒品的生产商应具备卫生部门核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使用前提供以上相关的资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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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五、验收、履约考评标准:总分100分,考评从医院满意度(10分)、污水处理服务满意度(90分)进行考评。 1、履约考核标准 污水处理服务满意度评分表(2024年版) 年 月
2、验收标准: (1)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标准及各项服务要求。 (2)污水的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3)每月满意度履约评价达90分或以上。 3、验收要求: (1)项目管理和服务月度质量考评,按照《医院满意度》《污水处理服务满意度评分表》进行考评,综合考评分≥90分为合格,<90分的为不合格,低于90分每下降1分(相应分值是整数)扣当月服务费1000元。中标人连续三个月综合考评分均低于90分,或一年内累计有4个月综合考评分均低于90分,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违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违反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条款而产生的赔偿费或罚款,在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若当月的服务费金额不足以扣除赔偿费金额的,超出的部分在次月的服务费中继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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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 1)按月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以中标单价和实际污水处理量进行结算(污水处理量以采购人每个月各院区污水排放口流量计监测的流量吨数之和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款=∑【每个月各院区污水排放口流量计监测的流量吨数之和×中标单价】。合同累计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最终结算数额以采购人在服务期内的实际污水费情况为准。服务期开始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预付3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付款中进行抵扣,直至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再开始支付后续合同款,累计结算达到预付款抵扣完毕的当月,采购人按实际情况进行补足支付。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确认。 2)预付款抵扣完毕后,采购人每个月按实结算,实际结算款=∑【每个月各院区污水排放口流量计监测的流量吨数之和×中标单价】。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采购人收到结算资料并核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支付手续。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方式提交的,须提供保函(保险)原件交予采购人备案】,同时须在合同期内保持履约保证金长期有效。若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内失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不向采购人更新提交,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若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还申请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如逾期退还,采购人按每日逾期款总额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未完全履行项目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 3、每次结算服务费,中标人需凭以下资料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办理预付款支付时提交)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⑶装订成册的运营资料,包括日常运行值班记录表、设备运行维保月报表、药剂购买资料、交接班记录表、水质自检报告、原始监测记录、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⑷每个月经采购人核实、确认的满意度履约评价; (5)每个月经采购人核实、确认的中标人团队人员出勤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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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包1(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见采购需求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见采购需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见采购需求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见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1,见采购需求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
项 |
1.00 |
5,800,000.00 |
5,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